一、符号作为媒介 所谓基础,在思辨的意义上,它是事物之所是的前提条件。说媒介是符号叙述学的基础,即是说离开媒介,符号叙述学无从谈起。这首先可以从媒介是构成符号的基础说起。 符号即媒介,我已在另一处提出(唐小林144)。意思是说,符号的首要功能是媒介。因此“符号是被认为携带意义的感知”(赵毅衡2013b:6),也可以说成“符号是被认为携带意义的媒介”。这一改动至关重要,它突出了媒介在符号中“第一性”的位置。听《蓝色多瑙河》,首先扣动我们心扉的,是伴随旋律的音符;读《纯粹理性批判》,第一个映入眼帘的,是文字这个媒介;看不懂新媒体艺术家加里·希尔(Gary Hill)的《电子语言学》,并不妨碍我们在屏幕上看到快速移动的图像,即便符号的意义不在,媒介总在。 人类的宿命,正如卡西尔在《人论》中所说,“人不再生活在一个单纯的物理宇宙之中,而是生活在一个符号宇宙之中”,“人不再能直接地面对实在,他不可能仿佛是面对面地直观实在了。”人的符号能力进展多少,实在世界就退却多少。“在某种意义上说,人是在不断地与自身打交道而不是在应付事物本身。他是如此地使自己被包围在语言的形式、艺术的想象、神话的符号以及宗教的仪式之中,以致除非凭借这些人为媒介物的中介,他就不可能看见或认识任何东西。”(33) 惯熟辩证法的人,也许不太喜欢卡西尔说得那么绝对。但在这一点上,他的确说对了,除非凭借符号媒介,我们什么也不能认知。尽管他在《人论》中只论述了神话、宗教、语言、艺术等几种文化符号,但推演开去,尤其在当下,这一论断愈加散发理性光辉:随着低头族①的形成和壮大,小小的手机屏幕,正把一代又一代人带离实在世界。他们已经习惯于生活在媒介之中,哪怕不足一尺见方。生活的媒介化,已是不争的事实。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哲学家、思想家、逻辑学家、符号学家等说了一大堆类似的话。奥格登和瑞恰慈说:“我们的一生几乎从头到尾,一直把事物当作符号。我们所有的经验,在这个词的最宽的意义上,不是在使用符号,就是在解释符号。”(Ogden & Richards 50-51)他们的说法有点奇怪,一直把事物当作符号,实际是说,我们一生面对的事物都是符号。皮尔斯也许是考虑到除了符号世界还有实在世界,否则他不会这样说:“整个宇宙[……]哪怕不完全是由符号构成,也是充满了符号。”(Peirce 394)伯克简直绝了:“没有符号系统,世界就没有意义。”(Burke 6)朗格的说法显然是在回应乃师:“没有符号,人就不能思维,就只能是一个动物,因此符号是人的本质。”(转引自赵毅衡2011:5)因为卡西尔曾经说过:“我们应当把人定义为符号的动物(animal symbolicum)来取代把人定义为理性的动物。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指明人的独特之处,也才能理解对人的开放新路——通向文化之路。”(34) 这些说法无疑论证了一点:符号把我们与实在世界隔开了,使它自身成为联系我们与实在世界的“中介”。正如本维尼斯特所说,这“揭示着人类状况的一个基本的,也许是最基本的事实,即在人与世界之间或一个人与另一个人之间,不存在自然的、无中介的和直接的关系,中介者是必不可少的”(转引自利科354)。换句话说,我们只有经由符号才能与实在世界打交道。从这个意义上讲,这个“中介”也是“媒介”。符号化的世界,将我们置于符号化的生存。离开符号这个中介,我们一无所是,一事无成,失去人之为人的依据。没有符号,我们不能思考、不能表达、不能交流,整个世界阒寂无声、静默无语,处在意义洪荒。我们直接面对的是符号而不是实在这一事实,改变了我们的一切,也改变了实在世界本身。 先哲们的说法很精彩:我们在实在世界中直接面对的是“符号”。但先哲们并没有明白告诉我们:我们面对的是符号的哪一部分?这个问题并非没有必要,而常常是因为我们对符号熟视无睹,才停止追问。其实无须仔细分析就会发现,我们直接面对的是符号的“可感知部分”。这一部分,在索绪尔那里称为“能指”,在皮尔斯那里称为“再现体”,在叶尔慕斯列夫那里称为“表达层”,在赵毅衡那里称为“感知”,在我这里称为“媒介”。符号的其他部分,无论叫“能指”,还是“表现层”,或者是“对象”、“解释项”等,我们并不直接面对。这些只是符号的“可感知部分”在每个人心中唤起的那些东西。用皮尔斯的话说,是另一些符号。它们并不在场。也因为它们并不在场,我们不能直接面对,才需要符号的出现。是“木瓜”和“琼琚”的相互投报,使男女双方明白“永以为好”。已经“永以为好”的夫妻,再以“木瓜”“琼琚”示爱,难免被视为“作秀”,符号意义大变。注意,符号的意义是解释出来的。 斯图尔特·霍尔真是悟出了这一点:不是符号在“说话”,而是符号的媒介在“说话”。在谈到语言(其实是符号)如何运作,才能生产和传播意义时,霍尔说: [符号]并非因为它们都是被写或被说的(它们不是),而是因为它们都使用了某些因素去代表或表征我们想说的,去表达或传递某个思想、概念、观念或感情。口语用声响,书面语用词语,音乐语言用调性序列中的音符,身体语言用身体姿势,时装业用制装面料,面部表情语言用调动五官的方式,电视用数码或电子产生的荧屏上的色点,交通信号灯用红、绿、黄色——来“说话”。这些元素:声响、词语、音符、音阶、姿势、表情、衣服,都是我们自然和物质世界的组成部分,但它们对语言的重要性不在于它们是什么,而在于它们做什么,在于它们的功能。它们构成并传递意义。它们意指。它们本身并不具有任何清晰的意义。不如说,它们是运载意义的工具或媒介。因为它们作为代表或表征(也就是象征)我们想要传达意义的各种符号来起作用。换一个比喻就是,它们发挥符号的功能。符号代表或表征我们的各种概念、观念和感情,以使别人用与我们表现它们时大致相同的路数“读出”、译解或阐释其意义。(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