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多支柱理论发展与实践 1994年,世界银行提出三支柱理论:第一支柱为强制性的公共养老金计划,第二支柱为强制性职业养老保险计划(企业年金与职业年金),第三支柱为自愿性个人储蓄计划[1]。历史悠久的商业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制度,与公共养老金制度开始有机地整合起来,各国养老保险制度从自发的多支柱并存阶段,步入了系统构建综合养老保险制度的时期。 在这个过程中,公共养老金体系发生了深刻的变革,先后有29个国家的公共养老金制度从传统的现收现付转向了个人账户制度,尝试名义账户制的国家也在逐渐增多,在未发生系统性变革的国家,对养老金制度进行了各种修正,主要体现为2个转移:一是将养老责任从公共部门向私人部门转移,二是从现收现付向基金制转移[2]。 11年后,世界银行提出了“五支柱”理论,扩展了以消除贫困为目标的零支柱及涵盖各种社会政策的第四支柱。第四支柱包括诸如家庭赡养与医疗照护等内容,实质是将医疗与心理因素扩展进来,该提法与联合国所提倡的积极老龄化理念——注重老年人发展、健康与福祉是互相应和的[3]。 在这些支柱中,第一支柱长期居于最重要的位置。虽然绝大多数国家建立了第一支柱,但各国制度构成与待遇水平差异极大。以OECD为例,其第一层次包括:基本养老金制度(basic pensions)、最低养老金(minimum pensions)制度与安全网支付(safety-net payments)。需要说明的是,OECD所用词汇和中国词汇差异很大①,第一层次实际上包括了政府主导的各类型养老相关的保障制度[4]。详细情况见图1。
图1 OECD第一层次养老金占平均工资百分比 数据来源:根据OECD Pensions at a Glance 2015,figure 2.3加工整理而来。 从图1中可以看到,OECD国家当前第一层次提供的养老金替代率水平除土耳其、新西兰外全部在40%以下,政府主导的第一层次已不可能成为制度的唯一实现形式。事实上,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公立养老金制度替代率下降的趋势已延续多年,第二、第三支柱的重要性随之日益提升。在21世纪初,全球13个主要养老金市场养老金资产总额为14.8万亿美元,到2011年已上涨到26.5万亿美元,相当于GDP的72.3%[2]。 当前中国的养老保障制度体系仍是第一支柱独大,以补充养老保险形式起步的第二和第三支柱发展并不乐观。在中国特殊的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条件下,当前正处在改革路口的第一支柱走向何方?未来的第二、第三支柱还有怎样的发展空间?多支柱以什么样的方式共同发展?本文拟利用基于生命周期理论的精算结果,在归纳总结OECD各国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探讨上述问题。 二、变革中的第一支柱 没有人能将未来老年时所需要的商品和劳务储存起来,绝大多数人终将面临因年老而丧失劳动能力的风险,这是建立养老金制度的出发点之一,也是各界历经数十年争论之后所形成的共识②。对于历史悠久的公共养老金制度而言,其实践和变革的历程与相应的理论探讨是密不可分的。 (一)公共养老金制度的理论探讨 从公共养老金理论发展的角度看,自萨缪尔森提出生物收益率(人口增长+工资增长)概念以来[5],艾伦[6]、戴蒙德[7-8]、费尔德斯坦[9]与考特利科夫[10]等在争论与探讨养老金制度效应的过程中,养老金理论与各种理论结合起来,共同推动了养老金制度的变革与完善。 当今养老金制度模式选择最重要的理论模型有两个:一是萨缪尔森提出的世代交叠模型,在与社会契约理念融合之后,经过动态化形成了动态世代交叠模型(Samuelson,1975)[11];二是基于生命周期假说[12],并由此形成动态生命周期模型(1979)。二者以工资增长率、人口增长率以及市场利率为基石,在分析过程中,以缴费率、养老金替代率与法定退休年龄等作为参数,利用动态2期迭代或多期迭代(仿真),分析制度效应[13]。在探讨中,费尔德斯坦提出的2种效应在智利模式诞生之后,演化成为了旷日持久的模式选择争论。 中国养老金制度模式选择的经济学探讨,发生在中国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后不久。袁志刚等2000年提出,在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下,储蓄率在最优水平之上[14]。此后,封进分析了中国养老金制度的福利效应等问题[15]。2014年,程杰通过农村住户抽样调查数据,利用劳动参与、劳动供给模型证实:养老保险覆盖率提升降低了劳动参与率和劳动供给时间,养老保险待遇具有更强的收入效应[16]。 近年来对中国养老金制度顶层设计的大讨论,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被看作是养老金制度模式选择争论的中国版,各界在讨论中纷纷提出了完善中国养老金制度的意见和建议。郑功成提出:以全国统筹为抓手,优化职工养老保险制度[17]。郑秉文认为:为提升中国养老金制度未来的可持续性,应该构建具备更加具有激励效应的名义账户制制度[18]。王延中建议:深化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现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与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等意见[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