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是大学的细胞,虽然我国先后实施了“211工程”、“985工程”以及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学科水平显著提高。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国大学能够进入世界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ESI)前百分之一和前千分之一的学科数量仍然偏低,整体比较优势仍不明显,与公认的世界一流大学学科仍有很大差距。突破瓶颈的关键,不仅要有创新的学科管理理念、健全的管理机构、完善的规章制度,最为重要的是要建立一套科学的院际学科管理模式。本文拟对我国大学学科管理模式的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分析,通过凝练英、美、澳三国大学一流学科的管理模式和经验,探索我国大学学科管理模式的改革道路。 一、我国大学学科管理模式现状及存在问题 从目前我国高校的实践来看,大学的学科管理主要采取的是“校+院”两级管理模式。 1.校际层面学科管理模式现状 在校际管理层面,我国大学普遍设有固定的学科建设管理机构作为学科管理的主体,主要负责各个学科的顶层设计,如制定学科规划、协助学科评估实施、指导学科建设。以代表我国最高水平的C9大学为例,学科管理机构的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设有发展规划处、规划与学科建设处或专门的学科建设处(办、室、部等)作为管理学科建设的责任主体,如清华大学、南京大学和西安交通大学;二是以研究生院作为学科建设和管理的主体,或在研究生院中设立专门的学科管理部门作为学科管理的责任主体,如中国科技大学和哈尔滨工业大学;三是通过多部门协作管理学科,如浙江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等(如表所示)。这些大学的学科建设发展规划通常由某一职能部门,如政策研究室或高教研究中心负责制定,“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由“211办”负责,省部级重点学科由科技处或社科处负责,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点申报由研究生处负责,遇到重大事情则由校领导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落实。[1]虽然学科建设管理机构在全校学科建设工作中起到了重要的统筹和协调作用,但学科建设的重心是在学院层面,在学科建设任务具体执行过程中,往往由于院级学科管理模式的缺陷,导致学科管理职能分散或职责范围划分不明等问题,学科管理任务落不到实处,执行效率不高,所谓的学科管理模式多半在应付检查评估等方能被动显现。
2.院际层面的学科管理模式现状 与校际层面的学科管理模式主体(组织单元)不同,我国大学(C9大学也不例外)在院际层面的学科管理主体是“人”,具体负责本单位学科建设中各项具体工作的管理、协调、监督和控制等事宜,主要有以下三种模式:院长负责制、院长+学科点点长负责制和学科点点长(学术带头人)负责制。 (1)院长负责制 在“院长负责制”中,部院系党政负责人或二级学院的院长(副)作为学院内学科建设的责任主体或学科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学科建设的主要责任,因此,院长具有人、财、物的绝对领导权。在学科管理工作中,院长的具体工作职责和任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负责从宏观层面上把握学科发展方向,使学科发展能聚焦于国家重大需求和学科前沿;二是根据学院发展实际负责制定科学、合理的学科发展规划,为学科的发展提供具有前瞻性的发展思路;三是负责协调各部门(学院、学科、重点学科、一般学科、优势和弱势学科)的关系,通过营造良好的内、外部条件不断推动学科的发展;四是负责统筹落实学科管理中各项工作的执行(人才引进和资源配置),为学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院长或副院长虽然肩负着学科管理和建设的重大责任,但院长或副院长不仅需要负责学科管理的相关工作,还需要履行像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制订教学计划、组织实施院(系)科研计划等工作职责,这导致院长或副院长往往无暇顾及各个学科的具体管理工作,学科建设责任人实际上处于半悬空状态,多数情况下是被动应付检查与评估,主动管理与实施规划建设任务的动力明显不足。 (2)院长+学科点点长负责制 “院长+学科点点长负责制”是大多数大学普遍采用的院际学科管理模式。在这种模式中,学科点点长(学科点负责人)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协助学院(系、学部)抓好学科点建设,没有具体的工作职责或条例,而院长则负责学科建设的宏观统筹和人、财、物的调配。这种职能划分导致学科点点长形同虚设,作用不很明显。其原因在于:其一,从行政权力的划分上看,学科带头人是学科的直接责任人,本应享有足够的行政权力和独立的管理职能,但院长具有实际上的人、财、物分配权,集权制的管理体制导致学科带头人往往仅具有协商权和建议权,学科管理角色逐渐边缘化,因此不能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在学科管理中“引路人”和“决策人”的作用。其二,学院院长在处理学术和行政角色时,往往站在行政一方,忽略了自己的学术角色身份,不能很好地代表学者和教授的权力诉求。[2]因此,院长在多数时候考虑更多的是全局性的行政事务,不会详细考虑各学科的具体管理工作,而学科带头人因为都是本学科内的专家,在考虑学科的长远发展时常会出现因为与院长学科管理理念或目标不同而导致工作不协调的矛盾,这也逐步使院长和学科带头人共同管理学科建设的关系演变成“指导”和“被指导”的关系,实际上完全无法发挥学科带头人的应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