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2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6627(2016)05-0122-05 一、民族文学的“入史”困境 大学教育作为现代知识传播链条中的重要一环,不管对知识模式的塑造还是对学术格局的形成,都发挥着极大的作用。而文学史作为文科类综合大学教材,无疑享有权威话语权,作家、作品的“入史”及其经典化无形中成为步入主流学术格局的门槛。所以,是否入史,在排除作品艺术价值的主观因素外,客观上也涉及话语权的有无。 对于中国当代文学史的写作而言,继20世纪80年代末的“重写文学史”思潮后,近年又出现了新一拨重写呼声。此次重写呼声比较突出的一个方面是“入史”诉求,如关于旧文学“入史”、民族文学“入史”、网络文学“入史”等。“入史”诉求实质上是对一元化学术话语的反抗,具有重构当代文学研究学术格局的立场。民族文学“入史”问题正是在这一前提下获得意义的。所谓“入史”,指的是写入中国文学史,由于“民族识别”和“少数民族文学”命名都是新中国成立后才出现的,所以,民族文学“入史”主要指的是写入中国当代文学史。民族文学“入史”问题是在特定时段内出现的。在中国当代文学史编撰工作肇始的20世纪50年代末至60年代初及重启的80年代初,民族文学是被纳入文学史的,所以还不存在“入史”问题。而到了90年代后,在“重写文学史”思潮影响下编纂的大量重写本当代文学史中,民族文学却踪迹寥寥,开始出现了民族文学“入史”问题。 相对于新中国成立之初的“少数民族文学”命名,90年代以来的“多民族文学”提法及在此基础上出现的“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正是民族文学研究界发出的一种民族文学“入史”声音。“少数民族文学”是新中国成立之初基于“多民族国家”的国家意识建构而出现的一种提法。因新中国“多民族国家”的国家定位,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在政治、经济、文化领域实施了一系列“多民族”建设工作,“少数民族文学”在此语境下隆重出场。而“十七年”及新时期初民族文学之所以进入中国当代文学史,也正是因为它在“多民族国家”建设层面被纳入国家学术的整体格局,这从少数民族文学史的生成过程即可看出。 新中国成立伊始,《人民文学》就高调提出“少数民族文学”并刊发作品,将其纳入中国当代文学的整体格局,实现了文学层面的“多民族国家”形象塑造。50年代起,全国范围内大规模的“民族识别”工作在国家权力的引领下展开,确定了各民族的名称,从政治上确立了各少数民族的身份。在完成了少数民族命名以及“多民族国家”文学形象的塑造之后,从文学史的角度进行“多民族”历史书写,成为“多民族国家”建构步骤中顺理成章的一环。少数民族文学史的编纂及少数民族文学入中国当代文学史在这一历史情境下同步生成,成为“十七年”时期国家建构的一个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新时期以来,文艺附属于政治的时代语境翻页,尤其是90年代后,文学研究模式由计划经济时代的国家学术向市场经济时代的学院学术转变,文学史编撰也摆脱了国家行政规划的局面。对当代文学史来说,是否收入民族文学不再关涉国家建构,而仅为学者个人的学术选择,民族文学逐渐淡出大部分当代文学史,出现“入史”困境。 从文学史视野出发,以“多民族文学”置换“少数民族文学”,从学科合理性的源头上解决“少数民族文学”政治命名难以为继的局面,这是“多民族文学”的深层意义所在。称谓的转换,实质上代表的是一种突围“入史”困境的举措。 二、“多民族文学”和“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的学术考证 “多民族文学”产生影响始自《民族文学研究》2007年开设的“创建‘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笔谈”栏目,但作为一种有别于“少数民族文学”命名的文学观念,它的出现要更早。 1994年,回族学者白崇人指出,民族文学初创期,各民族文学被视为一个整体,其同一性受到强调,但随着作家自主意识的增强,各民族文学创作之间的差异性逐渐增大,个体间的不平衡愈益明显,这给民族文学研究提出了新要求——必须注意各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之间的“差异性”,加强对“单个民族的文学创作”的“分解研究”[1]。白崇人对民族文学研究“分解研究法”的提出是比较敏锐的。文学研究总是滞后于创作,在民族文学建构期的1949-1968年间,各民族文学独特的“民族性”被政治上的一致性遮蔽,谈不上本质上的差异。但新时期以来,随着政治对文学的松绑,尤其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对“民族性”的提倡,各族人民的文学创作返归民族传统,表现出各自的民族特色,这就提醒民族文学研究者应从以前把“少数民族文学”视为一个整体的思维转变为关注民族文学创作的个体差异性的思维。可以说,白崇人的看法已初具“多民族文学”雏形。 同年,满族学者关纪新在《论各民族文学在互动状态下的多元发展》中提出,当代民族作家已经意识到“建立民族文学独立品格”的重要意义,他们正着手改变本民族文学以“附丽物”方式“依附于他民族文学”的尴尬处境,进而努力建立“多民族文学兼容并存”的理想模式[2]。这里的“依附于他民族文学而存在”,指的是依附汉族文学。这是新中国成立初“少数民族文学”建构时的一种主流观点,对“十七年”民族文学创作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作用。因我国56个民族的文化发展程度参差不齐,新中国成立初,有些人口较少、地理位置偏僻的民族还处于部落社会。为了让这些民族尽快跟上社会主义的步伐,以便实现各民族齐声歌唱的“多民族国家”文化建设图景,新中国成立初,《共同纲领》即明确规定政府在教育、文化、经济、政治等方面“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建设的政策[3](51)。针对一些当时只有民间文学而无作家文学的民族,政府采取鼓励汉族作家创作少数民族题材作品的做法,以此带动民族文学的发展。但汉族作家引导民族文学建构时,也会无形中形成一种汉族拯救少数民族的文学模式,在这种模式中,少数民族就仿佛是失去民族个性的“附丽物”。关纪新这篇论文突出民族作家文学创作的“独立品格”,背后隐含的就是“多民族”的文学立场。1995年,关纪新、朝戈金合著《多重选择的世界——当代少数民族作家文学的理论描述》,提出每个民族的文化都是“自成单元”的,而从各民族的“多元文化”派生而来的各民族文学,应该也是“多元”的[4](17)。该著对各民族文学的多元差异已经阐述得很清楚,加之上一篇论文对各民族文学与汉族文学平等地位的强调,“多民族文学”观念在关纪新这里已经基本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