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2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5804(2016)05-0063-11 中国文学史的写作起于20世纪初,可以看作大学文科教育的产物,许多学者在这方面均有所论述。如1933年刘大白在其《中国文学史》引论中就提及,“在中国从前,除所谓正史的各种史书中,间或载有文苑传以外,向来没有系统的文学史。不过最近几十年来,因为中等以上各学校课程中,往往列有中国文学史一门,于是有些人从事编述,排印的,写印的,陆续出现,据我所看到的,也有十几种之多。”①最近几十年来,许多文学史研究者也从学科建设的角度出发,将中国文学史写作的缘起和大学的文科教育联系起来,陈平原有《作为学科的文学史》一书,专门论述此问题。②其他各家的看法没有大的出入,此处就不重复。③ 早年的文学史在罗列史料、介绍作品和相关的文史知识方面,或详尽或简略,却并不一定有明确的文学史观念,因此常常为后来者诟病。没有贯通的文学史观念,似乎并不影响文学史的编撰或文学史的讲授。但是,以今人的眼光看,这类文学史实在是缺乏章法。也因此有学者将林传甲的《中国文学史》称为“错体”的文学史,就是想说明这一情形。林传甲一类的早期文学史不是现代意义上的文学史,只是给京师大学堂附设优等师范科的学生授课时的国文讲义,这一讲义按照当时学堂教学章程的要求,“既要照顾国文科的语言文字的知识,修辞成文的写作法则,以至经史子集的基础学识,又要兼顾教学法的讲授,以及乘隙推广维新思潮,以期造就有用之才”④,故实在不能以现今的文学史标准来裁量。 由于现代教育的兴起和发展,到了20世纪30年代初,先后已经有几十种中国文学史,这些文学史中有不少也是由授课讲义演化而来(包括正式出版和未出版的),如朱希祖的《中国文学史要略》,吴梅的《中国文学史(自唐迄清)》,刘师培的《中国中古文学史讲义》,甚至那本开一代风气的《白话文学史》,也是在胡适1921年给教育部办的国语讲习所讲授国语文学史的讲义基础上发展而来。然而,讲义与讲义不一样,文学史和文学史也不一样。这里说的不一样,表现为各家对史料的选取和阐释、对具体文学作品的讲解以及对文学现象的关注各有侧重等。更进一步,人们会考量每一部文学史背后文学观念的独特之处。作为一部文学史,关键在于总体上要有一定的指导思想来统辖,否则于撰写者只见树木不见森林,面对汗牛充栋的历史文献,不知如何下手,对读者来说,也往往不得门径。 一、纯文学史观的出现及其时代背景 到了20世纪20年代至30年代,不少文学史编撰者有了文学史观念方面的自觉要求,文学史写作也有了明显的变化。他们力求将自己的某种理念贯穿在撰写过程中,并对此前的同类著述进行相应的审视。以胡云翼为例,他在1931年撰写《新著中国文学史》时,就对此前的中国文学史表达了大致的看法。据他记载,那时起码已经有二十余种文学史面世。不过,除了胡小石和胡适的,其余都不能使其满意:“在最初期的几个文学史家,他们不幸都缺乏明确的文学观念,都误认文学的范畴可以概括一切学术,故他们把经学、文字学、诸子哲学、史学、理学等,都罗致在文学史里面。如谢无量、曾毅、顾实、葛遵礼、王梦曾、张之纯、汪剑如、蒋鉴璋、欧阳溥存诸人所编著的都是学术史,而不是文学史。”⑤ 可见,在30年代初,学界对一部文学史最起码的要求,就是其背后要有一定的文学观念支撑。自然,有明确的文学观念是重要前提,一部好的文学史,还要有相应的其他条件,如编撰者新颖独到的见解等。所以,胡云翼进而指出,以上的文学史“都缺乏现代文学批评的态度,只知道摭拾古人的陈言以为定论,不仅无自获的见解,而且因袭人云亦云的谬误殊多”⑥。 说到“自获的见解”,不“人云亦云”,首先应该想到胡适,他于1928年正式出版的《白话文学史》可谓石破天惊,狂飙突进。胡适要将人们头脑中旧有的文学观念统统推倒,他将以往人们认定的传统文学经典看成是死文学,而将远离庙堂的、“中国的知识阶级向来不重视的”白话文学,看作中国文学的主流和未来发展方向。其实早在五四新文化运动前,按胡适自己的说法,“这种贵族的文学都是死的,没有价值的文学”,因此《白话文学史》的出版,就是“第一,要人知道白话文学是有历史的;第二,要人知道白话文学史即是中国文学史。”⑦他在文学史中宣称,古文在汉代已经“成了一种死文字了”,只是朝廷和中央政府以官位和利禄为诱饵,才得以维持。⑧ 胡适激进的、民粹的白话文学观虽然启迪了一大批后来者,但是,白话文学史的写法却难以为继。例如深受白话文学观影响的郑振铎,在完成《插图本中国文学史》之后,于1938年专门写了《中国俗文学史》,将其在插图本文学史没有收录的或收录后未充分展开论述的俗文学作品囊括其间:唐代的“民间歌赋”“变文”,宋金的“‘杂剧’词”“鼓子词与诸宫调”,明代以来的“宝卷”“弹词”“鼓词与子弟书”等等。既然名之为“俗文学”,自然是想强调其出自民间的“鲜妍的色彩”和“奔放”的想象力,还有其植根底层的顽强生命力。这样一来,自古以来的文学就被分成两大部分,即文学和俗文学,或者说是雅文学和俗文学。或许正因此,后来的文学史基本不将胡适倡导的“死文言”和“活语体”作为区分文学作品的一种标准。因为将自古以来记录在籍的文学作品分成两类,即区别什么是“死文言”,什么是“活语体”(即白话),不仅殊难决断,而且这种决然的、机械的两分,也不符合文学发展的实际状况。一个时代的文学语言不是被事先预设的,语言是在继承中不断拓展的,口语和书面语也是互相吸收和转换的,其间,语境和许多偶然的因素共同在起作用。故即便是称颂《白话文学史》为“眼光及批评独到”、“实是最进步的文学史”的胡云翼,也感叹该文学史“过于为白话所囿,大有‘凡用白话写的作品都是杰作’之概,这未免过偏了”。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