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年底至2016年年初,欧洲难民危机以及英国脱欧公投等热点问题愈演愈烈,但是偏居伊比利亚半岛一隅的葡萄牙却另具一番景象。在经历了国内政治风波后,葡萄牙保持了国内政治的稳定,并在国际舞台上重新崭露头角,再度发声。2015年10月的葡萄牙议会选举导致短短11天内组阁政府两易其主,最终由社会党(PS)联合其他左翼政党组成的新政府实现平稳执政。2016年正在进行的联合国秘书长的公开竞选中,葡萄牙政府推荐的该国前总理、前联合国难民署高级专员安东尼奥·古特雷斯(António Guterres)成为极具有竞争力的候选人之一。在2011年以来葡萄牙严格紧缩政策困难重重、疑欧主义(Euroscepticism)思潮在欧洲蔓延的大背景下,葡萄牙仍然坚定参与欧洲一体化,葡萄牙新任总统马塞洛·雷贝洛·德索萨(Marcelo Rebelo de Sousa)明确断言“脱欧公投”不会在葡发生。这与该国独特的欧洲化进程不无关联。葡萄牙在欧洲化过程中巩固了宪政民主制度,实现了经济与社会发展,进而提升了葡的国际影响力和国内政治稳定。本文拟考察、分析葡萄牙的欧洲化及其对葡萄牙国家政治发展的影响。 葡萄牙的欧洲化进程自20世纪60年代就已启动,70年代葡提交正式申请并与欧共体进行长期谈判,1986年成为欧共体的第11个成员国。此后,葡萄牙积极参与欧洲统一货币改革并积极推动欧洲制宪议程,在不断深入的欧洲一体化进程中逐渐推进自身的欧洲化,呈现出不同于其他国家欧洲化的鲜明特点。 第一,葡萄牙的欧洲化是与该国政治民主化相互交织、相互促进的历史进程。一方面,葡萄牙的政治民主化为该国的欧洲化提供了前提条件,在欧洲化前期起到了明显的推动与促进作用。早在1962年,葡萄牙就曾首次提出加入欧共体的申请,但遭到拒绝。其重要原因就是葡萄牙当时还不是欧共体所要求的、具备多元民主政治制度的国家,这使得葡萄牙不满足成为欧共体成员国的核心要件。1974年“4·25革命”(又称康乃馨革命)推翻了长达40多年的极右独裁政权,确立了多党民主制的发展方向,开启了葡萄牙的民主化进程。社会党提出的“社会—民主”模式得到当时多数主流党派的支持,并在革命后奠基式的选举中取得民主合法性。①1974年5月3日,第一届临时政府的外交部长马里奥·苏亚雷斯(Mário Soares)前往布鲁塞尔与欧共体高官初步接触,表示希望欧共体给予葡萄牙成员国的身份。密切关注葡萄牙革命动向的欧共体表示,鉴于葡萄牙已经开始朝着国内政治民主化的方向发展,可以考虑开启与该国的谈判,但多元民主政治制度的完全建立仍然是葡萄牙入盟必须满足的先决条件。1975年11月25日,葡革命进程结束后,军人统治的力量逐渐削弱,1976年制宪会议通过新的民主宪法,新的民选总统以及政府诞生,葡由此完成了由独裁政治向民主政治的转型。新的葡萄牙政治精英阶层表现出参与欧洲一体化的强烈愿望,执政者将其视为巩固民主制度的“唯一有效途径”。②1977年2月28日,时任总理的苏亚雷斯正式提交葡萄牙加入欧共体的申请。随后,经过与欧共体长达7年的正式谈判,葡萄牙最终于1986年1月1日加入欧共体。 另一方面,葡萄牙的欧洲化巩固了国内政治民主化的成果。葡萄牙努力加强本国法律与该地区性国际组织条约及规则之间的兼容性,从启动欧洲化进程伊始,尤其是加入欧共体/欧盟后,屡次修订本国宪法,以适应欧共体/欧盟的制度要求。1976~2005年间,葡总共七次修宪,这是该国历史上修宪频率最高的时期。具体而言,1982年宪法规定以宪法法院取代革命委员会,实现了葡萄牙政治体系的公民化。1989年宪法平衡了公共与私营部门的关系,为国有企业私有化开辟了道路。1992年宪法授权议会表决欧盟相关议题,实现了葡萄牙政治制度与欧盟政治制度的首次融合。1997年宪法加强了葡萄牙的民主责任制,在政党财政透明度与问责制方面也取得了部分进展。③2001、2004以及2005年的宪法帮助葡萄牙更好地适应欧盟成员国的身份,内容包括:适应欧洲的国际正义,在本国宪法中集成欧盟宪法和法律的内涵,加强国家法律与欧盟条约及规则之间的兼容性,允许开展针对欧盟条约的公投,旨在促进欧盟的深化发展等。④通过参照欧盟标准的多次修宪,葡萄牙的宪政秩序得以加强,民主政治制度进一步巩固。研究葡萄牙政治的学者若泽·玛果纳(José M.Magone)评论称,1986年至今可视为葡萄牙民主化的巩固阶段。⑤ 第二,葡萄牙的欧洲化正是葡国家逐步现代化的过程。在20世纪80~90年代,葡萄牙通过融入欧洲,完成了其他欧洲国家大约需要半个世纪才得以实现的现代化进程。葡萄牙加入欧共体/欧盟后,尤其是20世纪80年代末起,受益于欧共体/欧盟通过结构基金、聚合基金等方式所提供的经济援助,在经济基础与社会服务的各方面都明显缩小了与其他欧洲国家之间的巨大差距。葡萄牙加入欧共体之后,根据缩小差距的政策目标,以结构基金与聚合基金为核心政策工具的欧盟区域政策针对葡萄牙的援助在最初阶段主要集中于对固定资产的投入,包括国家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企业生产设备等,较快扭转了过去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基础设施相对薄弱的状况。1989~2011年,欧盟结构基金与聚合基金对葡萄牙的援助金额共计961亿欧元。葡萄牙国内根据欧盟援助进行配套投入,同一时期内国内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的匹配投入经费则分别为475亿欧元、340亿欧元。援助的成效很快显现出来。一是葡萄牙的经济发展更快、更稳健。葡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相对于欧盟平均水平之比由1985年的52.8%升至1999年的73.3%;葡的生产力水平相当于欧盟平均水平之比从1985年的49.3%升至1999年的65.8%。同期内,葡萄牙的通货膨胀率则是从19.4%降至2.3%。公共财政状况也明显改善,1985~1999年间,政府总体收支平衡占GDP百分比从-10.5%增至-1.9%,政府债务占GDP百分比从60.8%降至56.1%。⑥葡萄牙的国内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大规模普及家用电视机、电话、空调、暖气、洗碗机与汽车等日用生活设施,以及大规模改善国家交通路网与市政建设等,均显著改善。二是葡萄牙的社会发展水平全面得到提升。在人口指标方面,出生率大幅下降,从1960年的24‰降至1997年的11.4‰,接近10.8‰的欧盟平均水平,人口的年龄结构也更趋合理;在劳动力市场方面,葡萄牙的劳动力市场结构与欧盟先进成员国也日趋接近。⑦葡萄牙是一个由传统经济、产业主导的国家,一直以来渔业、葡萄酒制造业、纺织业和服装产业的从业人员数量最多,但加入欧共体/欧盟后,为了达到共同经济发展目标和促进本国的产业升级,葡萄牙参照欧盟发达成员国调整了自身的劳动力结构,大幅提高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数所占比重,如生产服务业、通信业、汽车零部件加工业等,劳动力结构更趋合理。到20世纪末,相比20世纪60年代早期,葡萄牙第三产业雇员数量增幅超过50%,此外,葡萄牙的社会服务也在不断向欧盟标准靠近,医院床位与医护人员数量大幅增加,医疗服务水平显著提高;教育投入加大,并通过加入欧盟的教育改革如博洛尼亚进程(Bologna Process),葡国民受教育程度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