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F0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5-9915(2016)04-0012-08 2010年前后,随着“水货客”“奶粉荒”“双非婴儿”等问题的浮现,香港与内地之间的关系急转直下,香港社会流行着一种对内地不满的情绪。在这股不满情绪之下,悄然酝酿着一种分离主义思潮。2014年“占中”之后,这种分离主义思潮从幕后走向台前,公然喊出了“香港独立”的诉求。随后,在分离主义者的构建和操纵下,“港独”被发展成一种理论体系,如病毒一般向香港青年人扩散。为了实现政治诉求,“港独”组织纷纷成立,在香港特区制造事端和混乱。2016年2月8日,激进组织“本土民主前线”在旺角地区策划了一场暴乱事件,给香港社会带来了大面积的破坏、骚乱和恐慌。至此,主流社会才意识到“港独”问题的严重性。虽然到目前为止,“港独”仍然徘徊在香港主流社会的边缘,没有得到多数香港市民的认同,但是如果“港独”得不到正视和遏制,香港的政治格局将进一步恶化,特区的繁荣和稳定也岌岌可危。 一、“港独”的面貌和定性 (一)“港独”的三种面貌:思潮、理论和运动 自“港独”问题显性化以来,社会各界对此展开了炽热的讨论:有论者认为“港独”属于言论自由,与《基本法》并无抵触;[1]有论者认为“港独”是情绪的发泄和不满的宣示,行动颇为零碎和“野猫式”;[2]有论者认为“港独”虽有派别,但是不成气候;[3]也有论者认为“港独”违法乱港,应当予以严惩。[4]上述讨论与批判各有道理,但都未能揭示“港独”的全貌。事实上,“港独”在不同的场合有不同的面貌,如果不能分清这些场合和面貌,盲目对“港独”加以褒扬或批评,对“港独”的讨论只会陷入“自说自话”的困境。其实,“港独”一直处于变化发展之中;到目前为止,其已经从一种隐秘的只言片语,演变成为一股社会思潮、一种理论体系和一场政治运动。[5]因而,“港独”至少有着三重面貌,即社会思潮、理论体系和社会运动。 作为社会思潮的“港独”,是在香港回归祖国后,在内港融合和摩擦过程中,逐渐蔓延的分离主义社会心理,可视为各种历史变迁下自然演进的结果,它有着复杂的历史、政治和社会成因。作为理论体系的“港独”,是在“本土”和“反中”情绪蔓延下,为迎合香港社会的焦虑和排外心理,由少数学者和政客刻意构建的理论学说,它有着强烈的人为构建和意识形态色彩,经不起历史、事实和法理的检验。作为政治运动的“港独”,是在分离思潮和学说的影响下,为实现“港独”目的而实施的事件或运动,多表现为有组织有策划的暴力事件,对香港社会和国家安全的危害性十分明显,超越了言论自由和一般违法行为的层面。 毋庸置疑,“港独”无论是作为社会思潮、分离理论或政治运动,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的有关规定,也应当引起社会的警惕和防范。但是只有厘清“港独”的几种面貌,才能对“港独”的恶化对症下药:对于作为社会思潮的“港独”,应当分析其演进历程和社会成因,并根据《基本法》以适当的政策和法律予以疏导;对于作为理论体系的“港独”,应当分析其话语构成,从历史、民族、法理和文化等方面予以否定和批判,揭示其理论上的不成立性;对于作为政治运动的“港独”,则应当根据《宪法》和《基本法》予以打击和遏止。 (二)“港独”问题:一个被政治化的法律议题 “港独”作为一种政治运动,对香港特区有着极大的破坏性,政、商、学界有识之士亦对此大加挞伐,希冀唤醒香港特区民众对“港独”的警惕和抵制。但令人遗憾的是,迄今为止,对“港独”的讨论多囿于政治层面,而少有学者从法律层面对“港独”问题予以回应。比对台湾与香港的情况即可知,无论是否有意,“民主港独”的理论构建,与“民主独立”的台湾故事有着较多的类似之处。[6]如果说由于两岸尚未统一,“台独”势力尚有些许模糊的生存空间,那么在《基本法》的宪制安排下,“港独”问题决无任何商量的余地。 将“港独”问题政治化,最明显的弊端在于给“港独”留下了遐想的空间。事实上,面对当下泛政治化的香港,政治性的批判对于“港独”无法造成任何打击,因为政治的世界充满了上下其手的操作空间,再确凿的理据都会面临被驳倒和扭曲的风险。而《基本法》作为我国的宪制性法律,已然对香港的地位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港独”是对《基本法》的公然挑战,而《基本法》是驳斥和遏制“港独”的最佳武器。无视已有的宪制性法律资源,而寻求从政治层面分析和批判“港独”,实际上是隔靴搔痒、舍本逐末。 如学者所言,“港独”问题的浮现,是漠视《基本法》、错误理解中央权力、无视中央推进香港落实普选的努力以及缺乏对殖民者的基本认识所致。[7]遏制“港独”思潮和运动,应当以《基本法》为依据,正确认识香港与中国的关系(即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香港是法治之区,有着良好的守法传统,如果能够从法律的角度对“港独”问题加以定性,相信比任何用心良苦的政治说教都更加有力。事实上,《基本法》在遏制“港独”势力渗透议会中已经初见成效:在2015年11月区议会选举期间,“城邦派”创始人陈云弟子、别名“昭明公主”的中出羊子报名参加油尖旺樱桃选区选举,其在政纲内提到“香港建国”等字眼,后选举委员会以其政纲违反《基本法》为由①,要求其修改政纲,否则取缔参选资格。虽然中出羊子落选未必与违法政纲有关,但这是《基本法》初次在遏制“港独”方面发挥作用,对其他谋求“在宪政框架内颠覆”的投机者有着警示作用。由此可见,将“港独”从政治议题还原成法律议题,是应对香港特区日益猖獗之分离主义的当务之急和最佳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