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往的新题材历史小说研究中,“性别视野”不被问津,相关问题基本处于悬搁状,只有少数学者注意到女性新题材历史小说给当代小说写作带来各方面发生的变化①。因为本人曾经参与了这为数不多的探讨,所以跟踪下来较为清楚地发现,对这个命题学界至今并未进行深入系统研究。这一问题的长期搁置,使许多研究者怀疑是否真的有这样的小说创作存在,甚至对“性别视野”这个视角也产生疑问。在一次文学研讨会上,就有人对此质疑:“我们曾经被告知,文学是有阶级性的;现在我们又被告知,文学是有性别的。”②因为这种傲慢和偏见,加之相关研究的长期缺失,使得我们很难把握性别视野下的中国当代新题材历史小说思想、艺术方面发展变化的内在理路。以往研究中,长期以来的传统历史写作只有“亚当”一种性别。面对男性视野里“单性”的历史,“她们”深感失语的焦虑和痛苦,出于对“他”者书写的历史的反拨,女性作家开始尝试着发出了“夏娃”的声音。性别视野下的新题材历史小说,两性共存,既有联系又有不同,是彼此参照、相互辉映的历史合唱。只有这样的研究理路,才能使新题材历史小说的文学史形象得到完整呈现。 所谓“性别视野”,在新时期文学研究中,较早使用的是“妇女文学”和“女性文学”的概念。在当时的情况下,“妇女文学”和“女性文学”是可以互换的,大多数研究者都没有注意到两者之间的差异。刘思谦先生认为,作为中国女性文学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几种表现形态,“女性文学”与“妇女文学”的区分是基于“女性”和“妇女”的不同内涵:“女性”区别于旧式女人,以人的主体性为本质内涵;“妇女”则是一个被政治化了的意识形态话语。20世纪20年代后期至建国以后“十七年”间,受社会主义妇女观的影响,“妇女文学”从女性文学中分化出来成为主潮。新时期伊始,随着“五四”新文学传统的复苏,女性与“女性文学”再次涌向潮头,“妇女文学”日渐式微。③进入90年代,“女性主义文学”大量出现,通常认为是那些“对中国妇女尤其是中国知识女性、职业女性的精神成长和主体性建构进行了默默和艰苦的探索”的作品。④此外,另一个影响较大的概念是“女性写作”,不少文学史都用了这个概念,来指代女性作家的创作。⑤但西方“女性写作”概念的本意却非如此:“法国女权主义者主要从后弗洛伊德主义的代表雅克·拉康的精神分析理论和解构主义者雅克·德里达、罗兰·巴特的理论中吸取营养,注重对语言的象征系统的质疑,提出了‘女性写作’的问题。她们认为,女性写作能够在语言和句法上破坏西方式的叙述传统,这种毁坏性便是妇女作品中的真正力量。同时,这种‘女性写作’不一定出自女性作者之手,一些男作家,比如乔伊斯的作品也属于‘女性写作’的范围。”⑥比如,西苏在《美杜莎的笑声》中,就把男性作家让·杰内特的《盛大的葬礼(Jean Genet)》也当作“女性写作”的典型文本来看。⑦而上述文学史所谓的“女性写作”则只包括女性作家的作品,这是西方外来概念在中国语境中的变异。 引入性别理论后,对女性文学的界定有必要做进一步的辨析。90年代以前,“女性文学”的范围主要涵盖了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从作品的表现对象来看,一切描写妇女生活的文学作品,不管其作者是男是女都可以称为“女性文学”;二是从创作主体的性别来看,凡是女性作家创作的作品都是“女性文学”;三是两者兼顾,指女性作家描写的女性生活的作品。李小江就说:“什么是妇女文学?如果要做出一个学术定义,可以说,只要是出自女子手笔,描写女性生活题材的文学,均可以看作妇女文学。”⑧90年代以来,女性文学研究日益繁荣,很多研究者绕开了概念的辨析,专注于文本阐释,只有少数人意识到概念问题远未解决,对此做着更深入的思考。陈骏涛说:“女性文学”是“由女作家创作的,描写女性生活的、抒写女性情感,并具有独特的女性风采的文学作品”⑨。王侃指出:“‘女性文学’一直未得到必要的界定,一直总是处在一种‘无边’的状态。对女性文学的偏见、误解以及话语上的许多抵牾,盖源于‘女性文学’一般地是个没有内涵的外延,是个空洞的身份,是个无物之阵”、“大多数人在操持‘女性文学’这个概念时都采用了避实就虚的后现代式的随意,一种貌似轻灵实则轻浮的游戏手腕。”王侃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女性文学’是由女性作为写作主体的,并以与世抗辩作为写作姿态的一种文学形态,它改变了并还在改变着女性作家及其本文在文学传统中的‘次’类位置:它对主流文化、主流意识形态既介入又疏离,体现着一种批判性的精神立场。”⑩ 从上述辨析可见,不论如何表述,这些观点都一致坚持了女性作家作为写作主体的身份以及女性意识在女性文学中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眼下,这些观点在学界似乎已取得了共识。但用社会性别理论来看,把一切女性作家的创作均归入“女性文学”麾下,显然只是从创作主体的自然性别来区分。事实上,中外文学史上的许多男性作家也倡导两性平等,反之,倒是有不少女性作家为父系文化所同化,其作品几乎是父系文化观念的翻版。由此,用“性别文学”来置换“女性文学”似乎更能说明问题。 但是,我们也注意到,鉴于女性文学刚刚浮出历史地表,用“性别文学”来取代“女性文学”,有可能会取消“女性文学”的生存权利,所以,我愿意采取一种用“性别视野”来观照文学,似乎也更为客观和全面,主要以社会性别理论为视角,以比较的方法,研究不同性别在文学中的投射及两性写作不同的审美特征,并对文学的社会性别问题进行清理,以期拓宽女性文学的研究视域。这是一种“超性别”的逻辑理路,势必会对西方结构主义以来文本封闭的研究空间造成一定程度上的冲破。对研究对象来说,这也是一种新的读法。本文就企图借此对浮出历史地表的女性历史言说进行一次“超性别”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