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有关“五四”新文化运动的考察,已逐渐摆脱了将文化史、思想史、政治史“分而述之”的框架,更多着眼于整体性的脉络、语境,将新文化运动与晚清以降一系列国内与国际的“危机”及由此产生的“觉悟”联系了起来。一方面,民国初年的政治乱局及“共和”危机,让梁启超、陈独秀等不同代际的知识分子,有了普遍的“伦理的觉悟”,集体转向文化实践,希望以一种文化的方式重建新的政治基础;另一方面,“一战”的爆发与欧洲一系列革命的发生,也造成“19世纪以上之文明”乃至“20世纪之第15年以上文明”在国人视野中成为了问题。在对强权国家和西方现代性模式的质疑中,社会主义、平民主义、无政府主义等新兴思潮广泛传播,有关“新国家”、“新民族”、“新社会”、“新人格”的构想,也得以在一种新的维度上展开①。由此,一个可以注意的现象是,“社会”作为一个特定的话题领域,勃兴于“五四”前后的言论界。在伦理、文学、家庭、妇女、儿童的讨论之外,劳工、阶级、社会组织、社会改造,逐渐成为当时知识群体关注的热点。1919年11月,郑振铎检讨了当时出现的20余种月刊、旬刊与周刊,就得出这样的结论:“它们的论调,虽不能一致,却总有一个定向——就是向着平民主义而走。‘劳工神圣’、‘妇女解放’、‘社会改造’的思想,也大家可算得是一致。”②换言之,所谓“文化与政治的变奏”需经过“社会”这一环节才得以落实,要把握新文化运动产生之多重层次与完整结构,这是一个不可忽略的讨论面向③。 当然,有关“社会”的言说并不始于“五四”前后④。在清末维新派人士的笔下,与“社会”或“社会学”相对应的“群”及“群学”,早已是相当核心的一对概念。但“群”与“社会”这两个称谓,在交错之中也包含了内在歧义,比如在康有为、梁启超那里,鼓吹“群学”是为了合群参政,涉及政治整合、政治参与以及政治共同体的范围等重大议题⑤。这与“社会”概念的某种近代理解,比如将社会看成个人(家庭)与国家之间的“公共空间”的流行思路,自然有所不同。据学者统计,1903年之后,“社会”逐渐取代“群”成为通行的用法,但不同群体对其内涵的设定仍然存在差异:“革命派”谈及“社会”,意在引入“平等”及“社会主义”的革命诉求;而对于“立宪派”而言,“社会”则与大小纵横的各类“学会”、“商会”及各类社会团体构成的士绅公共空间的扩张有关⑥。“五四”前后,“社会”议题的大面积凸显,一方面发生在清末以来诸多“合群”之说的延长线上,包含了对中国社会一盘散沙、缺乏内在组织的痛切感知,另一方面,又连缀了一种崭新的社会重建方案面,即:相对于民国以来的政党政治、议会争议、武人斡旋,某种“自下而上”的社会改造、社会组织,被看作是解决中国政治及社会困局的更为有效的途径。在某种意义上,这一方案的“新颖性”不能被低估,因为它恰恰打破了以士绅为主体的政治构图,暗含了对政党、议会、宗族、工商会等既有组织形态的排斥,一代“新青年”自我授权的历史激情也涌动其中。1920年“五四”周年之际,傅斯年比较了“民国的先烈”一代与“我们青年”这一代责任的不同:“那个时候的事业是什么?是革索虏的命。现在的事业是什么?是无中生有的造社会。这两件事的难易可以不假思索而下一判断的。”在既有的国家、地方或士绅网络之外,在“无中生有”中创造一个有组织的社会,相比于创立民国,在傅斯年的眼里,这一使命的难度和意义都“恐怕要重无数倍吧”⑦。 应当说,“造社会”这一宏大构想的提出,离不开“今日之世界新潮”的激荡,“五四”运动的现实冲击,则构成了更为直接的刺激。具体而言,相比于此前以士绅、军人、会党为主力的“革命”,“五四”更像是一场全民参与的运动,不同的阶层、群体、组织,在一种超越社会壁垒的“共同感受”中,形成了一次短暂的“大联合”。它带来的影响之一就是“社会组织”的大幅度增加,无论在学生界、教育界,还是在工业界、商界,都出现了各种各样的联合会、协会、研究会,如新潮社、少年中国学会、工读互助团、曙光社、社会实进社、觉悟社等众多青年小团体、小组织。在一部分“新青年”眼中,“组织的范围愈小愈好,而组织团体愈多愈好”,因为“小团体的大联合”本身就是一种改造社会、乃至改造世界的手段⑧。1919年底,陈独秀发表著名的《实行民治的基础》一文,提出要在中国建立“民治”(英美式的民主),应以“人民直接的、实际的自治与联合”为基础,其具体形式就是两种“小组织”:一为地方自治,一为同业联合。这种联合不同于“上面提倡的自治联合”,那种联合即便实现,“也只是被动的官式的假民治”。陈独秀强调:“我们所要的,是底下创造发达起来的,人民自动的真民治。”⑨这篇文章所体现的,只是“五四”之后陈独秀一个阶段的思想⑩,但以“自发”为前提的联合意识,已成为“五四”时期社会改造潮流的一种底色,“造社会”的蓝图最终要落实在各类小组织、小团体的自发联合之中(11)。 另外,从“五四”学生运动展开的脉络看,“社会的觉悟”还隐含了一种自我“修正”的诉求。简言之,骤起的学生运动,让一代“新青年”走上历史舞台,在相当短的时间内,感受到自身蕴涵的社会能量,也囫囵吞咽了各种流行的观念,但这场运动也很快伴随了能量衰退、自我空洞化及方向不明的危险。可以观察到的是,自1919年的下半年开始,运动引发的集体兴奋,在某种意义上已然退去,与学生运动相互激荡的新文化运动进入扩张、沉潜的时期,并大致在两个向度上交错开展:一为以平民教育、翻译出版为代表的思想启蒙、传播新知的事业;一为从个体及团体“新生活”实验入手的社会改造尝试,各种“新村”、“工读互助”计划就呈现于这一背景中(12)。这意味着,陈独秀后来曾特别区分的“文化运动”与“社会运动”在此一阶段曾相互并行、彼此推进地展开着(13)。尤其是“社会运动”的路径,具有一定的实践性取向,并不是单纯的“纸上的事业”,能带来某种与现实的“触着”关系,缓解能量发泄之后青年群体的空洞感。同时,在无政府主义思潮的影响下,一系列的小团体、小组织实践,又非常关注日常生活的改造,关注自我身心的修养、组织生活经验的锤炼。由此形成的全新的自我感受、共同体感受,对于那些被“新文化”召唤出来的,渴望挣脱地域性、家庭性限制的“新青年”来说,无疑具有强烈的吸引力(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