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市场中企业间社会关系结构,探讨的是其市场结构中企业之间的一种社会关系模式,其中主要探析企业间“垂直”的层级关系,即它们所占据的市场地位以及它们之间“水平”的社会网络连接方式。应用关系结构分析市场,除了能从一般社会网络分析方法去定量描述市场中企业间的社会关系之外,本研究还对市场企业之间具体形成的“威权结构”与“融资结网”模式进行分析,进而解析专业市场在其交互作用下所形成的特有实践方式。论文基于上海YF钢材现货交易市场的调查,提出中国地方情境式专业市场内企业关系结构的特性,尤其是强社会关系的负面效应问题。 一、经验性议题 按照经济社会学对市场的理解,其中之一是从合法性的社会学视角探讨微观经济层面有形或特定市场的经验,即关注微观层面“企业或产业层次”的研究。(弗雷格斯坦,2008:7)依此研究路径,本研究通过一个具有典型性中国专业市场发展的类型——福建周宁人经营的“钢材现货交易市场”①(以下简称“钢材市场”或“钢贸市场”——周宁人口头语)为例,探究其市场内部企业社会关系结构问题。 据对周宁人经营的钢材市场实地观察表明,需探讨的经验性问题主要有:(1)为什么周宁人创办的钢材市场里进场的钢材贸易公司(以下简称“钢贸”)其人员基本上都是来自同一个县?(2)哪些经营者在钢材市场中尤其在向金融机构贷款担保问题上能得到市场创办者的支持?市场中哪些经营者具有强的资金拆借能力和市场内的钢材赊货调配能力?(3)整个钢材市场在面向外部经济体时,它犹如以一个“企业集团”或“企业联盟”(格兰诺维特,2007:145)的形式出现,但在钢材市场内部又呈现出与此不同的市场关系结构,那么这些因社会关系不同而导致的钢材市场其内部的“威权结构”应是什么?(4)钢材市场内部俨然形成了一个市场权力系统,其中各钢贸公司因掌握资源不同,其市场地位显然不一样,这种现象引发一种新思考:市场中的层级控制关系如何?(5)近年,在同质同构复制中膨胀发展的钢材市场,在迈向“融资平台”运行时,是什么内在的市场逻辑导致他们处在行业系统性风险中,即钢材市场的稳定性在什么关系结构情境下出现了变迁? 针对以上所观察的问题进行梳理,问题(1)(2)显示的是专业市场中企业主个体层面的社会关系问题;问题(3)(4)(5)显示的则是专业市场中公司间的层级关系结构问题。分析个体企业主的行动是解释公司策略的中间步骤,在于其能反映公司社会层面的关系结构变化。为了便于分析,由此把问题(1)(2)转化成与问题(3)(4)(5)一样的构成市场中钢贸公司间的“群体属性”问题。这些属性包括:钢贸公司的典型性行动,生存与发展的商业策略,公司间社会关系的成员网络及其由此产生的权力结构以及限定钢贸公司成员行动的社会规范(social norms)或一些非正式规则(informal rules)在市场实践方式上的体现,等等。这些群体性属性,本文主要关注钢贸公司的社会关系结构问题。归纳地看,探讨的是企业主是靠什么经济或社会机制聚合在一个专业市场中,由商人组建的公司法人,其在市场中的地位如何,由此解析企业社会层级型构关系。 主流经济学认为,市场是由平等参与者进行的交易活动,最终形成一个普遍被参与者都认可的“瓦尔拉斯拍卖师”(Walrasian auctioneer)市场出清价格,并在这种价格机制导引中,形成市场自动调节与资源配置的经济机制,即认为市场是由交易规则组成的一种价格资源配置方式。但经济社会学认为形成市场的价格经济机制背后,行动者的“社会网络”“市场地位”等都在起着关键的作用,即在不否定价格机制的同时,更是从“社会行动者”出发,探讨的是建构市场“行动者联系方式”且能被感知的“市场型构关系”。因为在经济社会学看来,组构市场的商人是“镶嵌”在市场中的“社会行动者”,如格兰诺维特所言:“对人类行为的完整分析,应该尽量避免过度与低度社会化的孤立问题,行动者既不是像独立原子一样运行在社会脉络之外,也不会像奴隶般地依附于他/她所属的社会类别赋予他/她的角色。他们具有目的性的行动企图实际上是嵌在真实的、正在运作的社会关系系统之中的。”(格兰诺维特,2007:8) 此类问题,讨论焦点在于组织的“市场抑或科层”的争论问题。借助格氏理解,一些交易规则如经济学理解的那样由市场负责,而一些市场交易如威廉姆森提出的那样则留在“科层组织(hierarchy)”(威廉姆森,2011:296)之内——主要从组织失灵的框架强调了决定交易效率的是交易而非技术;参与交易经济可以基本上解释从自主市场签订契约向层级制的转变。威氏是站在制度经济学的阵营批判了新古典经济学中关于市场的交易方式,并引进了“氛围”概念,且强调市场参与者之间的“互动关系”以达到一种交易关系的“满意性”。但威氏并没有进一步阐述“氛围”指称,根据经济社会学的理解,“氛围”恰是体现了人际的“信任”社会关系,因为在交易的“不确定条件”下,即无法判断信任的情境下,在少数交易者之间发生的市场交易行为,倾向于偏好层级制的交易行为。显然,威廉姆森并没有进一步分析层级制存在的“社会机制”问题,即他还是从“交易的效率视角”给出市场层级制的选择问题。然而,事实上,市场存在着一种“权力结构”,市场参与者因占据不同资源而拥有的社会地位等问题在格兰诺维特提出的“威权结构”中能得到理解。 鉴于此,本论文无意于探讨交易的经济市场规则,而是在调查案例中从经济社会学关注的经济体聚合的社会机制(权力关系)问题、市场地位以及由此在具体介入担保融资后形成企业组织网络的“融资结网”模式(社会网络作用)在科层制性质的市场模式下其走向系统风险的内在关系,并提出在强社会关系中的中国人市场经营方式下其产生了负作用,由此印证“过度社会化”下社会网络的消极效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