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与框架 家庭农场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经营、适度规模、市场化经营、管理企业化等几个方面的突出特征,使其区别于农业公司、合作社及种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农业经营方式。随着国家政策对家庭农场经营形式的倾斜,如何发展家庭农场成为研究的焦点。何劲、熊学萍(2014)的研究表明,家庭农场的形成与发展,需要具备与之相容的制度环境及配套措施。因此,必须继续深化农地制度改革,全方位扶持家庭农场做大做强,构建多元化的现代农业社会服务体系,加快造就高素质新型农民大军,以促进中国特色家庭农场持续、稳定、协调、健康发展[1]。盛亚飞以上海松江区家庭农场的发展为例,从稳定土地流转市场,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以及深化农村的金融改革等方面探索东部地区家庭农场的发展路径[2]。郭亚萍、罗勇结合新疆地区地广人稀、光照充足的特点,提出发展小型生态节能型家庭农场的规划和设计思路[3]。朱学新以长三角地区城乡一体化为背景,探索家庭农场的区域化发展路径[4]。苏昕等从资源禀赋的角度探讨了我国家庭农场发展及其适度规模问题,提出要探索构建有益于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5]。相关研究表明,家庭农场发展需要考虑我国农业经营的区域差异,根据地理环境、资源禀赋、人力资本、及外部社会经济条件,因地制宜探索适合家庭农场发展的竞争优势。 竞争优势是迈克尔·波特(Michael Porter)首次提出来的。波特认为企业可以拥有的两种基本竞争优势,即低成本优势和差异化优势[6]。如果企业参与所有市场活动的累计成本低于其竞争对手的成本,那么它在市场竞争中具有低成本优势;如果企业能够提供给客户有别于竞争对手的具有独特性的产品,那么它就在市场竞争中拥有差异化的优势。其中,“低成本竞争优势”是一种较低层次的竞争优势,主要包括以特殊资源为基础的资源经济优势(如特殊的物产资源、较低的原料成本和廉价劳动力等)、拥有与竞争者低成本战略相当的生产技术和生产方法、发展可控的适度规模经济。采取低成本竞争优势的发展战略,必须整合和开发所有具有成本优势的资源,着重降低成本的运行空间,强调从一切资源中获得绝对成本优势。“产品差异型竞争优势”即较高层次的竞争优势则是以创造更契合客户需要的差异型产品为核心的竞争优势。由于市场上的竞争对手更难以模仿,可以将竞争优势较长期的保持下去。波特将获取不同层次竞争优势的方法总结为低成本战略和差异化战略[7]。 家庭农场,既保留家庭经营的传统优势,又融合了规模经营的现代农业发展趋势,是适应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形式创新。根据波特的竞争优势理论,不同区域的家庭农场可以将自己的竞争优势建立在不同的层次上。家庭农场选择低成本的发展战略,必须依托当地特殊的资源禀赋,提供特殊的农产品,同时通过改善家庭农场内部的生产结构和管理,来提高家庭农场的经营效率。同时通过优化资源的组合与配置,实现家庭农场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的低成本战略优势。 家庭农场发展的差异化战略,就是要在产品、经营、市场渠道等方面实现自身发展的竞争优势。一是农产品的差异化。农产品的差异化使家庭农场独具鲜明特色,根据不同的目标群体生产差异化的农产品来实现竞争优势。家庭农场根据区域市场环境,挖掘客户的潜在需求,优化农产品的质量、功能等,区别于同类对手和其他经营主体,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同时结合现代农业理念,生产绿色、有机的农产品,以迎合当代人的消费需求观念。二是农场经营的差异化。传统的家庭农场是以种植业和养殖业为主。现代家庭农场要突破种养的局限,融入休闲、观光、娱乐等因素。家庭农场经营的差异化使其更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节奏。三是市场渠道的差异化。在市场运作渠道上采取差异化战略来提升竞争优势,更有利于家庭农场的长远发展。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与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其他经营主体形成互助,或是通过农产品与超市对接的方式优化销售渠道,以获取区别于其对手的市场竞争优势。 二、我国家庭农场发展的区域差异及原因分析 根据农业部2013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对家庭农场的统计调查,我国正处在发展家庭农场的起步阶段。截至2012年年底,全国30个省、区、市(不含西藏)共计87.7万个家庭农场,总经营耕地面积1.76亿亩,占全国承包耕地面积的13.4%。统计显示,平均每个家庭农场的劳动力6.01人,其中家庭成员4.33人,长期雇工1.68人[8]。如表1,在全部被调查的家庭农场中,经营的类型以种植、养殖为主,从事混合经营、多种经营的家庭农场并不多。经营规模方面,家庭农场平均经营规模有200.2亩,50亩以下经营规模比重最大,占总数的50%以上,经营规模越大其数量相对越少,小规模经营成为我国家庭农场的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