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附逆的汉奸还是冤死的英雄:关于“穆时英的最后”的两种说法 1940年6月28日下午6时许,穆时英被枪杀于上海。自那以后的相当长一个时期,一般都认定穆时英乃是作为追随汪伪的汉奸,而被潜伏的国民党特工所杀,很少有不同意见。 但30多年后的香港却有一位“康裔”先生,自称是前“中统”特工,在1972年香港《掌故》月刊第10期上发表《邻笛山阳——悼念一位三十年代新感觉派作家穆时英先生》一文,说自己与穆时英本是老朋友,1939年10月曾亲赴香港动员穆时英打入汪伪组织——“此后,我帮他安排好一切,使他可以安安稳稳的去上海,去出任汪政府的职务。”然而不幸的是,1940年5、6月间康裔赴重庆公干之际,穆时英却被“军统”特工狙击于上海,康裔闻讯悲愤不已而又无可奈何——“人家已经邀了功,我们又如何去补救?一种无法的内疚,只有牺牲了穆时英,也只有让穆时英死不瞑目,他是成为双重特务制下的牺牲者了”①。怀着深深的内疚与悲愤,康裔在30多年后写了这篇文章,为冤死的穆时英鸣不平。 康裔先生的文章在社会上似乎反响不大,后来却引起了香港的新文学史家司马长风先生的注意。为此,司马长风在1976年7、8月间曾与康裔先生多次通信、通话以至晤谈,从而确信康裔所述确凿无疑,乃在其所著《中国新文学史》的下卷里郑重为穆时英翻案: 新感觉派小说家穆时英,一九四〇年六月,在《国民新闻》(汪伪政府机关报之一)社长任上被重庆特工刺杀,一般史书指骂为汉奸,三十年来已成牢不可破的定论,但据笔者所获最新资料发现,穆时英不但并非汉奸,实为国民党的地下工作人员。他是由“中统”(中国国民党中央调查统计局)人员,一九三九年十一月在香港安排他回上海,出任伪职——伪汪国民党宣传部新闻宣传处处长。刺杀他的是“军统”(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调查统计局)的特工人员。大概当时“中统”与“军统”在上海的特工人员,没有横的联系,上层领导未能充分及时的交换情报。致造成这一可悲的错误。② 自上世纪80年代初以来,司马长风先生的《中国新文学史》在大陆流传甚广,正在研究新感觉派的严家炎先生,乃在《新感觉派小说选》的序言里和《中国现代小说流派史》的有关章节里率先采纳了司马长风的说法,从此此说广为流传,很少有人公开订正和质疑。 似乎唯一公开表达了疑虑的是李今撰写的《穆时英年谱简编》,刊于2005年最末一期的《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上。《穆时英年谱简编》自然不能不涉及穆时英的“附逆”及其死亡的是非问题,李今乃在谱末引述了康裔的说法后,慎重地加了这样一段按语—— 按,康裔的说法近年流传甚广,但其实疑点甚多:一则“康裔”既能安排著名文化人去做特工,则“康裔”自己就不是个小人物,但这个“康裔”却声名不彰,其真实身份难以确证,他的证言只是来路不明的孤证。二则穆时英虽然算是著名作家,但说到底不过一介软弱书生,很难想象他去冒死犯难做什么“卧底”,而且他也不大能接近汪伪核心人物,所以也难以设想他会获得有多大价值的情报,然则中统要他去卧底有何用处?三则即使当年军统、中统有矛盾,但按“康裔”的说法,穆时英之死只是误杀,问题出在双方协调不好,事后自然不难沟通、重新甄别,为穆时英平反,何况穆时英又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大人物,军统又能邀多大的功而拒不给一个冤死的“党方同志”平反?四则即使当年只能将错就错,但在事隔多年之后,就没有理由不平反,尤其在军统早已失势的情况下,如果有老同志呼吁,国民党中央是理应而且不难给穆时英平反的,然而竟然毫无反应。这该作何解释?五则“康裔”为什么不向国民党中央呼吁而却只在香港的报(刊)上把他的说法当作“掌故”发表?综合以上疑点,康裔的说法就难以作为确切的证言采信——或许这只是好事者“为掌故而掌故”,也未可知。③ 可是,李今的这个谨慎的存疑也并没有维持多久,两三个月后,她就在《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06年第2期上,发表了这样一则《关于〈穆时英年谱简编〉的更正》—— 本人在写作《穆时英年谱简编》的过程中,曾经因找不到有关嵇康裔的背景材料,而对他为穆时英翻案的说法有所疑虑,并在文章结尾,以“按”的形式将这种疑虑表述了出来。后来就此问题请教严家炎先生,他为我提供了司马长风所掌握的嵇康裔的生平身份材料,尽管嵇康裔的说法还是孤证,对于穆时英是否是汉奸做出定论还有所欠缺,但以司马长风所知嵇康裔的身份,还有合乎情理之处。所以,我对《年谱》的结尾作了修改,以嵇康裔和司马长风的话结尾,而避免用叙述者的口吻做出定论,并将“按”的一段去掉。非常抱歉的是,在投稿时发错了电子版。现将修改后的结尾登录如下: 1978年12月香港昭明出版社出版了司马长风的《中国新文学史》,作者采用了康裔的说法,标志着为穆时英汉奸罪名的平反得到社会的认同。为慎重起见,司马长风曾经与康裔多次通话和约晤,详询有关人物和事件,宣称“所有疑虑之点均告澄清”。据讲,嵇康裔先生浙江湖州人,为陈立夫亲戚。当时安排穆时英回上海时,中统局长为朱家骅,负实际责任者为徐恩曾。战后,徐氏因过错被南京最高当局解职,批示:“永不录用”。在中统负责人失势的情况下,穆时英的冤案遂难以翻案。(见《中国新文学史》下卷第五编第二十五章注释①)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