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社会学并不是社会学的一个特别分支,只要它不再是专注于描述,而注重研究事实,它就是普通社会学了(迪尔凯姆,2002:150)。 毫无疑问,如果谈及费孝通在社会学上的贡献,“差序格局”这一概念必然要被提及。“差序格局”概括了中国社会的本质特点,让海内外的社会学家和中国研究学者有了一个重要的对话对象和进一步研究的起点。从费孝通第一次在1947年出版的《乡土中国》中提出和系统阐释这一概念,已经六十多年过去了。时至今日,这一概念依然具有魅力,仍然有许多研究在借用这一概念做更进一步的阐释和解释(比如,阎云翔,2006;马戎,2007;冯仕政,2007;翟学伟,2009;熊万胜,2011;周飞舟,2015;等等)①。更重要的是,授人以渔优于授人以鱼,细读《乡土中国》,我们可以更深刻地理解为什么“差序格局”以及著作中提出的其它概念能够超越时代,启发一代代中国社会学者。能否给出一个具有高度学术水准的命名,不仅仅需要对于社会事实的系统客观观察,也需要严格的方法论意识。《乡土中国》在这两方面都具有超越时空的深刻意义,值得后来者不断阅读和体会。 在完成了《江村经济》(Peasant Life in China)、《禄村农田》等关于中国的经验研究之后,费孝通对自己关于中国社会的思考进行了理论化,《生育制度》、《乡土中国》都属于这样的作品。费孝通在他37周岁时出版的《乡土中国》体现了敏锐的观察能力和精湛的思考能力。这本书实质上是他在大学课堂上的教学讲稿,经过教学的打磨之后,修订成篇,各章节首先在《世纪评论》杂志发表,后结集成书出版。 除了这本书是理论概括著作之外,《乡土中国》还有两个显著的特点:(1)体系研究。正如重刊序言所言:“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费孝通,1998:4)在这本书中,费实际上给出了关于中国社会的整体性特征,以及在这个整体性特征之下的各方面具体的社会生活特点。在这方面,看似分散独立的篇章实际上构建了一个完整的乡土中国理论体系,这在社会学界是第一次,因此涉及很多学术意义上的新观察,最终形成了由“差序格局”这一核心命名统领下的命名体系。(2)比较研究。费在后记中介绍了现代社会学的一个趋势就是社区研究,或者叫社区分析。“社区分析的初步工作是在一定时空坐落中去描画出一地方人民所赖以生活的社会结构。”(费孝通,1998:92)“社区分析的第二步是比较研究,在比较不同社区的社会结构时,常会发现每个社会结构都有它配合的原则,原则不同,表现出来结构的形式也不一样。”(费孝通,1998:92)费界定他的《生育制度》的研究属于以社会学方法研究某一制度的尝试,而《乡土中国》则体现了社区分析第二步的研究(费孝通,1998:94)。 由于《乡土中国》的上述特点,这本书使用了大量的概念,很多就是费对中国乡土社会具体现象的命名。用首次的命名和相关的已有概念,费构建了关于乡土中国的理论体系。这个体系之所以广为接受,与建立在比较研究基础之上的体系研究密切相关。体系研究和比较研究相辅相成,聚焦中国的乡土社会,但并非就事论事就中国论中国,所有的命名都是从与社会学已有概念比较得出。《乡土中国》中的命名绝非仅仅是区域性研究成果,它们具有高度的理论意义和普遍性价值,促进了对社会学学理的理解。体系研究和比较研究这两方面决定了《乡土中国》中命名的原创性和学理性,易于读者定位辨别,易于展开深入讨论。 命名是科学研究的第一步。无论是定性研究还是定量研究,都必须从概念入手,概念是对已知的知识的概括,而对于新出现的社会事实和新知识,则需要命名。命名本身就是对新知识的认定,也是进一步研究的起点。命名如此重要,但由于社会科学本来固有的复杂性和方法论挑战,让命名变得异常复杂和困难,又由于社会科学中关于好的命名并没有清晰的标准,让与社会科学中与命名相关的讨论非常稀少(赵鼎新,2015)。本文将会结合《乡土中国》中费孝通所做的命名的经验,来讨论命名的具体方法论问题,进一步论述什么样的命名才是社会科学研究中的创新行为。 一、《乡土中国》中的命名与体系研究 《乡土中国》的用意是从社会学意义上对中国进行一个全面的理论分析。正如费在重刊序言中所说:“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费孝通,1998:4)与此同时,“它不是一个具体社会的描写,而是从具体社会里提炼出的一些概念”。(费孝通,1998:4)《乡土中国》是一个有理论概念构成的关于乡土中国的体系。书中的十四章总体上概括了乡土中国的社会基础和乡土中国的政治特征。我们从以下两个方面对费构建的乡土中国的概念体系进行简要回顾。 (一)乡土中国的社会基础 在介绍乡土中国表现出来的“土”和“愚”的前三章中,费引入了两组概念,即滕尼斯的社区和社会、迪尔凯姆的有机团结和机械团结,以此来为中国的乡土社会定位。前者是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后者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费孝通,1998:9)。在这样的社会里,“土”和“愚”有其深刻的合理的社会基础。土地是农民的命根,他们祖祖辈辈生活在一个地方,从事农业,一切都是不变的,是熟悉的,其它的事情无法也无需进入到他们的生活中,他们自然表现得“土气”,尤其是当他们离开熟悉环境来到现代的陌生的社会环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