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光旦(1899-1967)是中国近代著名的学者型社会思想家,他一贯重视婚姻、家庭以及与此紧密相关的妇女、儿童、老人问题。在从20世纪20年代中期至40年代末期的大约二十多年时间里,潘光旦围绕这些议题发表了大量的论述,包括明晰可读的专业论著以及面向一般读者的时论短评。其中引起最强烈而广泛的社会反响的,恐怕非妇女问题莫属。关于潘光旦在1939年就《妇女与儿童》一文与昆明知识界同仁的学理讨论,以及在1948年因《家庭·事业·子女》和《妇女问题的一个总答复》两文引起的与左翼知识分子的论争,笔者已有专文加以梳理。①不过,仅仅关注一个思想家成熟时期的直接阐述和思想论辩是不够的,因为它无法充分呈现制约思想形成的学术的、社会的因素。本文着重考察潘光旦妇女思想的形成过程并解析其学理根据与思维逻辑,以1922年夏撰写妇女史研究论文《冯小青考》至抗战前的1936年为主。梳理潘光旦妇女思想的动态发展过程,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把握其思想主张的特色所在。 关于20世纪三四十年代妇女回家以及贤妻良母主义的论辩,先行研究成果已经相当丰厚,不过多是结合当时的论辩议题加以叙述和分析的。②对于像潘光旦这样具有较为成熟的学理依据的思想言论及其引起的论辩,学界还缺乏深入的个案分析。前人研究对于延续十余年的妇女问题论争的广度论述得比较充分,但对其所达到的思想深度的认识还有所欠缺。本文的努力或能多少弥补这种缺憾。 1922年夏完成《冯小青考》时,潘光旦还在清华学校高等科学习,两年后此文刊登于《妇女杂志》第10卷第11号。虽然《冯小青考》是以性心理学的理论方法所做的妇女史个案研究,并非针对现实妇女问题的专门论述,但其社会关怀强烈而清晰,颇具五四时期反抗传统、追求个性解放的时代精神。 在论文的“余论”部分,潘光旦说,在中国传统社会里,迂执的道学家视女子为不祥,轻浮的文学家视女子为玩物,社会一般人的看法尤为芜杂不足道,“一弱女子不幸而生长其间,其生而发育得宜合乎常态者,终必至于反常变态,其生而有乖常态者,终必至于被拗戾而夭死,弥可哀已”。③凄恻之音,控诉之声,跃然纸上。在冯小青的个案研究之外,潘光旦还将毕振达选钞清代女子诗词《销魂词》中“意涉消极之字或名词”加以分类和统计,以其来揭示中国女子的精神状态。研究结论是:女子作品中的满纸愁病乃是知识女性普遍存在体力脆弱和精神郁结的表征。④ 如何消除传统社会女子遭受的生理与心理摧残?《冯小青考》是一篇妇女史专题论文,不能详谈现实社会问题。潘光旦只是提出了他的基本见解:“改造社会之两性观,实为目前当务之急。观念略更,然后性的教育可施,而适当的男女社交可以实行而无危害。”⑤具体举措为推进女子教育并实行男女同学,所谓“是以女学兴而影恋(即自恋——引者)之机绝,男女同校之法行而同性恋爱之风衰”。⑥兴女学是清末妇女运动提出的重要议题;而男女同校和男女社交,则较之于单纯地兴办女学更进一步,在五四时期方见诸舆论并逐渐付之于实践。 受北京大学开放女禁的影响,1920年四五月间清华学校的学生开始讨论男女同校的可能性。从《清华周刊》第187期的4篇讨论文章来看,清华学生当时的主流意见是赞成在该校实行男女同校的。⑦1921年10月31日,清华学生在高等科205号成立“清华男女同校期成委员会”,通过6条简章并选举委员,潘光旦和闻一多被选为文书委员。翌日,该会致函北京各专门学校及大学校长征求意见,并致函北京女高师自治会及北京女界联合会,请其支持清华实现男女同校。照章这个组织分责任会员和通常会员(至1922年1月初,责任会员约60余人,通常会员100余人),委员由责任会员中选举二人担任。⑧担任文书委员的潘光旦无疑是“清华男女同校期成委员会”的核心成员之一,他因此比较深入地参与了清华学生积极推动男女同校的种种行动。 《冯小青考》一文,给予深受不良社会环境压迫的女性以同情,并提出男女同学和男女社交的主张,深深契合了五四新思潮的精神气质。不过,留学生涯使潘光旦在旧有的思想底色之上,叠加了一层新的色彩——女性的家庭责任和种族责任被置于首要位置。 1922年至1926年,潘光旦留学美国,受到新兴的优生学的系统训练。潘光旦研习优生学时,这门学科尚处于初创时期,一方面有人将基因改进的作用过分夸大,视之为人类社会迈向进步的“万应锭”“如意丹”,另一方面有人将优生学和种族主义结合起来,到处宣扬各种各样的白种人优越论。潘光旦则是以他对社会的精密观察,一方面断言“精质进步之意义有限”,⑨另一方面自觉地剥离了优生学和种族主义。⑩他希望优生运动能够成为“国家主义之后劲”,(11)也就是说,能为中华民族的强种优生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在优生学中,他比较欣赏的是所谓“社会选择论”,即以引导婚姻、生育行为朝着健康、良性的方向发展为己任。为此,潘光旦以优生学为起点,跨进了社会学的领域并以此为终生的专业追求。他的社会学研究始终具有浓厚的社会改良意识,与那种以描述和解释为主要特征的社会学迥异其趣。对于所有肯定婚姻和家庭正面作用的社会制度和社会观念,他都不吝赞美并乐于发掘其中的“优生价值”;相反,对于那些片面强调个性发展而忽视种族延续的社会制度和社会观念,他则毫不掩饰自己的忧惧之情。在男女关系上,优生学强调尊重生物学和心理学的事实,充分发挥女性之所以为女性的一些特征,尤其是要在种族绵延上发挥自己应有的功能和作用,也就是说比较强调女性在生育、抚育儿童上的重要作用。这种观点,和那种强调妇女摆脱家庭的束缚并积极参加社会劳动,在社会的广阔舞台上实现自我价值的思想主张格格不入。从这时起,潘光旦的妇女思想中就埋下了与妇女运动发生论争的根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