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087;B5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5833(2016)04-0116-08 维特根斯坦同实用主义的关系是近年来学术界关注较多的话题之一。这个关系是双向的。首先,就维特根斯坦受实用主义影响这一方面而言,詹姆斯确实是他喜爱的一位作者。维特根斯坦深入研读过詹姆斯的《心理学原理》、《宗教经验种种》等著作,并在写作过程中对其思想观点加以引用和评论。①不过,实用主义的另外两位主要代表人物皮尔士和杜威是否对维特根斯坦产生过直接影响,则难以判断。因为,就我所知,现已出版的维特根斯坦著述当中还没有出现过他们二位的名字。尽管如此,还是有许多学者注意到了维特根斯坦思想与这二人思想的某些类似点。其次,就维特根斯坦对美国实用主义哲学家们的影响而言,我们看到的是一个明显的、持续的过程,其中包含着诸多值得探讨的方面。20世纪后半叶以来,美国哲学家们十分热衷于将维特根斯坦哲学同实用主义更加密切地勾连起来。本文拟从蒯因、罗蒂、塞尔、布兰顿等美国哲学家的相关论述入手,尝试探讨维特根斯坦与实用主义之间的微妙关系。 作为一名语言哲学家,蒯因对后期维特根斯坦提出的“意义即用法”的口号与杜威的意义理论之间的近似关系极为关注,不厌其烦地对这种可能存在的关系加以强调。这里引用他的几段论述: 维特根斯坦曾经强调指出,要在一个词的用法中寻找词的意义。语言行为就是经验主义语义学家寻找意义的场所。约翰·杜威在1925年曾经竭力主张这个观点,他写道:“意义……主要是行为的一个特性”。那么意义可能是行为的哪一种特性呢?好吧,我们可以把行为、用法接受下来,而让意义滚蛋。② 人们倾向于把表达式的意义想象为大致这样:仿佛它们是观念博物馆中的一些样品,每个样品都用一个适当的表达式作为标签。从一种语言到另一种语言的翻译就在于更换这些标签。然而,约翰·杜威以及后来的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则强调指出,除了我们对表达式所作的公开使用之外,表达式的意义没有其他内容。语言是一种技巧,我们中每一个人通过与其他人在一些可共同看见的环境中相互观察、仿效和纠正而从其他人那里学得这种技巧。当我们学会一个表达式的意义时,我们只不过学会了在公开的语言行为及其环境中所观察到的东西。③ 被阿德勒作为一个肤浅事例举出来的那个私人语言问题,是一个适当的事例。当我们认识到一种正当的意义理论必须是关于语言用法的理论,语言是一种由社会培育出来的社会技巧时,这个事例就变得在哲学上有重要意义了。维特根斯坦以及更早一些的杜威已强调指出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可是,任何一个在离开语境的场合下碰到这个问题的人,则不能理解这种重要性。④ 一旦我们以这些术语来理解语言的机制,我们就会看到,在任何有用的意义上,都不可能有私人语言。在20年代,杜威就强调了这一点。他写道:“独白是与别人交谈的产物与反映”。他循此进一步扩展了这一观点:“尤其的,语言至少是说者和听者两个人之间相互作用的方式,它预设了一个有组织的群体。这些人属于这个群体,并从中获得他们的言语习惯。所以,语言是一种关系”。几年之后,维特根斯坦同样拒绝了私人语言。当杜威以这种自然主义风格写作时,维特根斯坦仍然坚持着他的语言拷贝理论。⑤ 从这些论述中可以看出,蒯因坚信,在维特根斯坦和杜威的语言哲学之间有很大的亲缘关系,尤其是他们对于意义的社会性的强调以及由此而来的对私人语言的否定。而且,同样可以看出,他本人也是赞同二人的观点的。我们知道,意义理论是语言哲学的核心内容,而蒯因一向以否定意义作为精神实体的地位而闻名,极力主张在语言习得和使用的背景中探讨“刺激意义”,并着力强调意义的不确定性。⑥ 从上面几段引文中,我们可以概括出,蒯因眼中的这种由杜威最先提出的实用主义意义理论的主要特征:第一,认为意义既不是客观的实体也不是主观的实体;第二,不承认私人语言;第三,强调意义的社会性;第四,主张意义是在人们习得一种语言之后得以在交往过程中表达和把握的东西。这些特征无疑也是后期维特根斯坦关于意义的看法所具备的。他此前是否接触过杜威的理论,无从考证。不过,这似乎并不重要,因为维特根斯坦向来不怎么关心自己的观点是否有其他人想到过。关键是,为蒯因反复提及的这些相似之点是否能够涵盖后期维特根斯坦语言哲学的主要旨趣。也就是说,后期维特根斯坦是否真的想提出某种意义理论,而且这种理论乃是同杜威等人的实用主义理论不谋而合的?引起争论的正是这一点。当然,就关于意义问题的这种否定性的回答而言,维特根斯坦无疑是实用主义者们的同路人:他们都反对将意义视作可以事先确定下来的某种先天性的东西,而主张意义是受制于具体语境的、无法被完全确定的东西。但是,在是否有必要乃至是否有可能构造出某种意义理论这个问题上,维特根斯坦同实用主义者之间却存在着根本的分歧,因为,他坚决反对任何理论构造的企图。而这似乎成了在他和实用主义者之间建立起实质性关联的一道难以逾越的障碍。 那么,我们就先来看一看这道障碍究竟是怎样的。罗蒂在2006年发表的《维特根斯坦与语言学转向》一文中,详细阐述了他关于实用主义的维特根斯坦主义者(pragmatic Wittgensteinians)和维特根斯坦主义的治疗主义者(Wittgensteinian therapists)之间的对立。他写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