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27;F1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4952(2015)06-0025-11 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实现了持续的快速增长,经过20多年的改革和发展,到21世纪初,中国的生产力水平迈上了一个大台阶,商品短缺的情况基本结束,市场供求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日益明显地发挥基础性作用,经济发展的体制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另外,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基本形成,开放型经济迅速发展,对外经济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总之,中国经济和人民生活已经达到了小康水平,实现了温饱,创造了令世界惊奇的伟大成就。正如《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所指出的:“这是中华民族发展史上一个新的里程碑。”[1]但是,也正如2002年中共十六大报告所指出的那样:“必须看到,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现在达到的小康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我国生产力和科技、教育还比较落后,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还没有改变,地区差距扩大的趋势尚未扭转,贫困人口还为数不少;人口总量继续增加,老龄人口比重上升,就业和社会保障压力增大;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我们仍然面临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等方面占优势的压力;经济体制和其他方面的管理体制还不完善;民主法制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2]因此,十六大报告提出:“我们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这是实现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必经的承上启下的发展阶段,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扩大对外开放的关键阶段。”[2](pp.14~15)本文试图对中共十六大至十八大期间的十年(2002-2012年)中国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做一个概略性的梳理,以便于总结历史经验。 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提出科学发展观 如何在新的世纪里实现中共十六大提出的新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成为摆在新的领导集体面前的重要问题。而2003年春天出现的“非典”疫情及其防治工作则直接促成了“科学发展观”的提出。2003年7月,在全国防治“非典”工作会议上,胡锦涛发表讲话,强调“我们讲发展是执政兴国第一要务,这里的发展绝不只是指经济增长,而是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实现社会全面发展”,“要更好地坚持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发展观”。[2](p.369) 2003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在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正式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全会强调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健全国家宏观调控,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障”。[2](p.465)在这次全会上,胡锦涛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坚持科学发展观,不断探索促进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新思路新途径”。[2](p.484)2004年3月,中央召开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胡锦涛讲话指出: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我们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2](pp.849~850) 经过四年的探索和实践,2007年召开的中共十七大对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做出了更为全面、深刻的阐述: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全面协调可持续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统筹兼顾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此外,十七大还明确地提出了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3] 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21世纪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科学发展观的形成,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在思想上更加成熟,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在提出科学发展观的同时,针对经济和社会发展进入社会矛盾的多发期,中国共产党还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2004年9月,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第一次明确提出和阐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并把它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五项任务之一。[4]2006年10月,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会认为,“十六大以来,我们党对社会和谐的认识不断深化,明确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的地位,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取得新的成效。经过长期努力,我们拥有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种有利条件”。构建和谐社会我们必须遵循六大原则:一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二是必须坚持科学发展,三是必须坚持改革开放,四是必须坚持民主法治,五是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六是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