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681(2015)06~0020~06 近年来,“文化治理”一词经常性地出现在学术文献中,俨然被视为一个概念明晰、内涵明确的专有术语。然而,仔细梳理现有文献,却不难发现,学界对“文化治理”概念的理解、运用,甚至态度都大不相同,往往是“一个词汇,各自表述”,尚无基本共识。鼓与呼者有之,如有学者直言“国家需要文化治理”[1];有学者呼吁“把治理引入公共文化服务研究”[2];有学者把“文化治理”视为“文化研究的新领域”[3]。析与辩者有之,如有学者认为人们之所以对文化治理有纷纭复杂的理解,一方面固然是由于对文化、治理以及文化与治理关系有着不同的诠释,另一方面是由于文化治理本身有政治、社会和经济三张不同的“面孔”[4];有学者梳理了文化治理的学理背景,指出文化治理是西方学者对治理问题的关注与文化视野相结合的产物,在中文话语中才被建构为一个关键概念[5]。质与疑者亦有之,如有学者认为要慎用“文化治理”这个概念,因为它内在隐含着权力的“文化霸权”[6]。虽然,在社会科学中,对一个概念有不同的理解,以及伴随着研究的深入,一个概念的内涵因被注入不同的理解而发生变化,是很常见的事情。但是,如果一个概念在学界缺乏基本的共识,其内涵和外延也模糊不清和变动不居,那么就难以围绕这个概念展开较有深度的交流,更难以形成有效的学术积累。有鉴于此,本文尝试以有关文化治理概念的主要文献为分析依据,辨析“文化治理”概念的理论渊源与概念流变及其背后所关联的相关理论,以期有助于形成有关“文化治理”概念的基本共识。 一、文化治理的理论渊源 从笔者所掌握的文献来看,学者们在论及“文化治理”概念时,最常溯及的思想和理论包括了葛兰西的“文化霸权”理论、福柯的“治理性”概念、本尼特(在台湾地区又译为“班内特”)的“文化的治理性”思想等,因此,可把上述理论和思想视为文化治理的理论渊源。 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家葛兰西看来,统治阶级维持其统治秩序,一方面依靠政治组织和军事机构等暴力性机构来维持,另一方面也是依靠宗教团体、学派和传媒等其他组织建立起与其统治秩序相一致的社会秩序支配权或意识形态统治地位。如果说前者是一种基于暴力机构运作的武力统治权,那么后者则是基于意识形态建构的文化霸权(又译为文化领导权)。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葛兰西认为,在日常生活中,新闻传媒成为构筑现有制度和社会秩序之意识形态合法性的统治工具,而教会、学派和各种团体等各种社会建制也发挥了一定作用[7]。因此,在葛兰西看来,与统治阶级所意欲维持的统治秩序相适应的意识形态就构成了一种强有力的统治工具或者统治资源。由于葛兰西的“文化霸权”思想,重视建立和传播意识形态对于统治阶级维持统治秩序的重要性,也即重视相对暴力统治的意识形态统治或者说“文化”的统治的重要性,所以葛兰西的“文化霸权”思想就为后世学者探究“经由文化的治理”,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滋养。 福柯的治理性(govern mentality)概念也被学界视为是文化治理概念的重要思想来源,几乎所有论及文化治理概念的文献都会援引福柯关于治理性论述的相关文献。然而,事实上在福柯的理论中,治理性是一个“一个充满不确定性、危险与让人扰乱的概念”[8](P422),甚至福柯自己都说治理性是“一个丑陋、可憎的词”[9],并一直在不断地“更改”它的定义[10]。概括说来,从福柯学术思想演变来看,其治理性概念指涉三个相互交互随机出现的版本[11]:(一)治理性指涉治理“人口”相关的技艺问题。福柯认为,不同于关注领土的最高权,治理性注重的是经济效益以及人与物的部署,它运作成功与否牵涉一系列的制度、程序、分析、反省、计算、计谋,目标在于人口,是一种政治经济学的知识以及保安机制。也就是说,治理术主要指的是通过一系列的制度、程序、分析、反省、计算、计谋,来实现对人口的治理。概言之,在这里治理性更多体现为一种以人口治理为目标的微观治理机制。(二)治理性既是整体化又是个体化的连接点,也就是得以让宰制的技艺与自我的技艺同时运作的连接点。福柯通过对治理性进行历史分析,认为权力并非一种实体,而只是某种个体之间的关系形式。权力可以全面决定他人的行为,是因为行使权力者对他人的治理,包含了一种特殊的理性,而绝不仅仅是一种彻底的或者压制性的工具性暴力。因此,人们对权力的反抗,也不能仅仅限于以暴制暴或者批判这种制度,而必须去质疑理性的形式或者质问这样一种权力关系是如何被理性化的。进而,对一种治理所依附的权力关系的理解,就既牵涉到对权力关系的整体化质疑,又牵涉到个体对权力关系的个体化理解和反抗。概言之,治理性就是一组权力关系以及得以让权力关系运作而不会招致反效果的技艺[12](P407~415)。(三)治理性牵涉到主体与主体之间的牵制关系。在福柯看来,治理指涉个体被他人驱使以及他们如何引导自己。对民众的治理过程,并非威迫民众做治理中所希望的事情,而是一种治理者对他者宰制的技艺与民众自我宰制的技艺相互作用后达成的均衡过程。因此,治理性就是胁迫的技艺与自我的技术的连接点。概言之,治理性指涉治理者对他者宰制的技艺和被治理对象自我宰制的技艺的相互关系。总而言之,福柯的治理性是一个较为复杂的思想概念,它揭示了治理制度所内含的理性形式、治理者对他者宰制技艺、被治理者自我宰制的技艺之间所具有的复杂互动关系。福柯对治理术以及其涉及的权力关系与互动机制的思想,成为文化治理概念重要的理论渊源,并对英国伯明翰文化研究学派学者本尼特的文化研究产生了不容忽视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