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4年,侵华日军经过周密准备,发动了“一号作战”(中方称为豫湘桂会战),其中在河南地区的战斗,史称豫中会战,或称中原会战。豫中会战从1944年4月18日日军自郑州强渡黄河开始,至5月25日洛阳陷落,历时38天。国民党军队惨败,丢失郑州、许昌、洛阳等37座城镇。在豫中会战后期,发生了豫西民众袭击国民党败军的事件,被称为“豫西民变”,几十年来各种抗战史著述对此均有一定程度的涉及,而且对“豫西民变”的表述随着时代的变迁而变化。 一、“豫西民变”相关记载所引发的三个问题 最早报导豫中会战期间军民冲突的,是美国记者白修德。1946年白修德出版了《中国的惊雷》一书,其中记述了豫西民众对国民党败军扰民的反抗:“农民等候这个时机已经等了很久。他们身受很久的灾荒以及无情的军方勒索之苦,已经受得太够了。现在他们回过头来,把猎枪、小刀和铁耙武装了自己。他们开始解除个别士兵的武装,后来把整连整连的人缴械。”① 1986年出版的《剑桥中华民国史》有如下记载:“当中国士兵从日军的‘一号作战’攻势中败下阵来时,农民猛烈地攻击他们。用农具、刀子、火铳武装起来的农民,将自己的5万士兵缴了械,并杀死了一些人——有的甚至被活埋。”② 豫中会战结束后,1944年秋八路军挺进豫西。时任八路军豫西抗日先遣支队司令员皮定均的回忆被广泛引用:“国民党军队逃跑时,豫西人民群起而攻之。他们说:‘你们没种打老日子(指日寇),我们自己来打’,他们从国民党军队手中夺获的枪械,少说也在十万支以上。”③ 以上三种叙述,诸如整连整连的缴械、收缴5万士兵枪械、夺枪10万支等说法互相印证,构成了关于豫中会战期间国民党军队与豫西民众之间冲突的所谓的“权威”叙述,并成为后来各种著作引用的主要来源。1985年河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河南抗战史略》以“河南民变”为题单独一章述及此事,更多著述则以“豫西民变”冠之。民变之说由此而来。 20世纪80年代以后,抗日战争正面战场的研究渐成学界热点,新史料也不断被发现和披露。目前与“豫西民变”有关的资料大致分为三种:一是档案资料,包括各档案馆的馆藏档案和公开出版的各种档案史料汇编;二是回忆录和回忆文章,撰写者主要是国民党参战将领、八路军豫西抗日先遣支队指战员和豫西当地士绅;三是各地方志和文史资料。 对回忆录的使用,应持谨慎态度。参加过豫中会战的国民党将领在撰写回忆录和相关文章时侧重点各不相同,大致可分为三种情形。第一种情形是解放战争时期被俘或起义的国民党将领的回忆,多侧重反映国民党军队作战不力、怯敌扰民,以及民众奋起反抗的事例。如豫中会战时任第一战区副司令长官部参谋长刘子奇和指挥所负责人宋涛、第4集团军总司令孙蔚如、第36集团军参谋长张仲雷、第85军军长吴绍周、汤恩伯秘书诸葛容、第31集团军驻渝办事处处长葛天,以及第13军第89师第266团团长方耀等。第二种情形是1949年后到台湾的国民党将领的回忆,多侧重记述作战经过,或为失败推诿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如第一战区司令长官蒋鼎文、第31集团军总司令王仲廉、第14集团军总司令刘茂恩、第13军军长石觉,以及许多中下层军官。第三种情形是虽未参加豫中会战但负有重要责任的国民党将领的回忆,这些回忆多侧重对豫中会战失败原因的总结,如接替蒋鼎文担任第一战区司令长官的陈诚。 对相关史料和各方关于“豫西民变”的记载进行分析,不难发现其中有许多不一致甚至自相矛盾之处。这就使研究这个问题既有可能,也十分必要。本文试图通过对各种新旧史料的解读,重点解决三个问题:一是豫西民众袭击国民党军队的规模。二是国民党一直指责中国共产党在“豫西民变”中起着重要作用,事实是否如此?三是究竟什么人袭击了国民党军队? 二、国民党败军被袭扰的规模 对相关史料和各方关于“豫西民变”的记载进行分析,可以客观地呈现出当年国民党军队被袭扰的规模。 (一)国民政府关于豫中会战失败原因的相关资料 豫中会战结束后不到一个月,即1944年6月,国民党第一战区司令长官蒋鼎文向国防部呈交的《蒋鼎文关于中原会战溃败原因之检讨报告》中,首次谈到豫西民众截击国民党军队:“此次会战期间,所意想不到之特殊现象,即豫西山地民众到处截击军队,无论枪支弹药,在所必取,虽高射炮、无线电台等,亦均予截留。甚至围击我部队,枪杀我官兵,亦时有所闻。……各部队于转进时,所受民众截击之损失,殆较重于作战之损失,言之殊为痛心。”④可以看出,蒋鼎文将战争失败的主要责任推诿于豫西民众,认为“民众截击之损失,殆较重于作战之损失”,这和白修德在《中国的惊雷》中记载的内容似乎可以相互印证。 豫中会战后,蒋鼎文引咎辞职,汤恩伯撤职留任。1944年7月14日,陈诚接替蒋鼎文就任第一战区司令长官,但他对豫中会战失败原因的总结却与蒋鼎文的检讨报告迥异:“河南民间早就有‘宁愿敌军烧杀,不愿国军驻扎’的口号,虽不免过甚其词,但军队纪律的败坏,实在也是无容为讳的事实。汤副长官不能以身作则,又个性太强,上行下效,往往相率蒙蔽,不敢举发。伊川、嵩县、登封遭八十五军洗劫极惨。十三军之于密县、禹城,预八师之于卢氏,四十军之于木洞沟亦复如是。长官部特务团随长官部行动,亦到处鸡犬不留。军民之间俨如仇敌,战事进行中,军队不能获得民众协助,自属当然。而各地身任乡镇保甲长或自卫队长等之土劣恶霸,且有乘机劫杀零星部队及予以缴械之事。”⑤明确指出国民党军队“军纪废弛已极”,袭击军队者是“各地身任乡镇保甲长或自卫队长等土劣恶霸”,规模也仅为“乘机劫杀零星部队及予以缴械”,与白修德所述显然大相径庭。 后来陆续公布的史料,也比较充分地证实了陈诚报告内容的客观性。豫中会战后,汤恩伯在检讨会议上也谈到了军民关系和武器问题:“我们的部队这次在河南各地征用的牛车很多……绝大部分都是输送眷属的,你们想想,这样地方民间会有多大的损失,老百姓怎么会不恨我们,我们的军誉怎么会不坏!这都是事实,我们问心有愧,我们对不起河南的老百姓,老百姓骂我们是应该的。”⑥“这次作战下来,各部队的炊具干粮袋,差不多丢了一半,廿九军的枪支也丢了不少,这些武器公物都到哪里去了?都是被敌人缴了?都在阵地打毁了?我不相信!”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