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常识二十二讲》香港版自序 本书是我在香港科技大学人文学部的课堂讲稿。讲述时我只写了提纲,在课堂里面对学生时,再作发挥。幸而有我的学生兼“助教”潘淑阳认真做了记录并及时整理出来,然后我再在整理好的稿子上作些修补与润色。 二○一三年九月至二○一四年一月,我受聘于科技大学人文学部和高等研究院。五个月时间,我给选择理工专业的学生讲述了《文学常识》的头十二讲。二○一四年的秋天我再次来到科技大学,便继续把“文学的十大关系”讲完。讲述看似轻松,实际上是“以轻驭重”,仰仗的还是八十年代以来的“文学理论”积累。三四十年里,日日夜夜想的全是文学,愈想愈深,愈有意思。这些思维成果本可以在国内好好表述一下,但国内没有我的平台,那就只能借助香港这个自由之所且思且说。尽管难以说得很充分,但毕竟把多年的所思所想作了一次认真的表述。 二○一二年我到科技大学之前,在福建教育出版社出版了一部《教育论语》(与剑梅的对话录)。书中,我表明了自己的基本教育理念,这就是教育的第一目的并非提供学生的生存机能(即专业知识),而是提升学生的生命质量,即培育学生全面的优秀的人性(包括卓越的人格、高级的趣味及审美感觉力、判断力等)。理工学生所以也要读点文学、哲学、历史,就因为人文修养可以提高生命质量。我开设文学课,当然也遵循这一宗旨。所以我的讲述,不是重在文学知识,而是重在心灵升华。于是,我的讲义首先是高举心灵的火炬。而文学又恰恰是心灵的事业,我的讲述当然不会放过这个重心。 《教育论语》还表述了另一个教育理念。我认为,专业教育的基本导向,不是引导学生去竞争专业的“分数”而是点燃学生对本专业浓厚的兴趣。有了兴趣,课程结束后学生还会主动去自学,去钻研。在人生的漫长岁月里,决定一切的还是自学。我把分数压力视为校园里的机器专制。惟有让学生从分数的负累中解脱出来,并从内心深处爱上文学专业,课程才算得上成功。基于这一想法,我的文学讲述便尽可能激发学生对文学的热爱。我记得年轻的思想者刘瑜说过:“大学精神的本质,并不是为了让我们变得深奥,而恰恰是恢复人类的天真。天真的人,才会无穷无尽地追问关于这个世界的道理。”这句话不管是什么人说的,都可算是至理嘉言。我觉得文学课也应当让学生愈来愈单纯。课程固然可以增加他们的知识,但更重要的是让他们知道,文学面对的人性与人类的生存处境是非常丰富复杂的,惟有呈现这种丰富性与复杂性,才能把握住文学的本性。然而,作为文学创作主体的作家,本身则应当是非常单纯的。我常说,应当在复杂的生活环境中努力纯化自己,也是这个意思。惟有守持单纯的本真角色,才可能走向文学的高处与深处。一个被世间各种世俗功利所纠缠的作家,很难真正理解文学,更难进入文学的内核。当然,也很难赢得从事文学专业的“至乐”。 “文学常识”课涉及“教育”的基本观念,当然更涉及文学的基本观念。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开始,我一直致力于打破文学领域中的“现代蒙昧”。这种蒙昧便是文学对政治意识形态的迷信与顺从,即对各种“主义”的俯就和迎合。世界那么丰富复杂,人生那么广阔无边,人性那么纷繁多彩,文学面对这一切,自然也可以展示自己的一番风采神韵,完全不必去纳入某种政治意识形态的狭隘框架,无论是来自左方的框架,还是来自右方的框架。自由也完全可以掌握在自己的手里,惟有对于自由有了觉悟,才有真自由,完全不必等待自由的客观条件成熟之后才进行创造。文学顺从政治是一种蒙昧,文学企图干预政治,也是一种蒙昧。作家惟一的正确选择是独立不移,自立不同,是返回文学那种“有感而发”,即心灵需要的初衷。我的文学常识讲述,倘若说有什么特点的话,那就是对现代蒙昧的彻底告别,不再拖泥带水。明白人读后一定也会感到一种“明澈”的痛快。 本书的书名沿用课程的名目,依然叫作“文学常识”。我曾把“识”分为五种,自下而上分别为“常识”、“知识”、“见识”、“睿识”(也可称为“灼识”)、“天识”。我的讲述只属于“常识”与“知识”这两种层面,当然也尽可能掺进一点自己的见识。但说不上睿识与天识。当下世界,谈论文学的书籍文章不少,有的讲得太玄太离谱,例如说“主体死了”,“语言才是文学本体”等等,面对种种高头讲章,回归常识与回归文学的初衷,倒是一种出路。 本书从第一讲开始就在《明报月刊》的副册(“明月”)上刊载,现在已刊登到第十四讲。刊登数讲后,香港三联副总编侯明兄就以其慧眼,认可“常识”,并郑重向我约稿。现在书稿已整理完毕,我自然也就先交给他了,也借此机会感谢他的支持。此外,我还要感谢责任编辑张艳玲小姐,她一次又一次地校阅。没有她,这部书籍不可能这么快就进入社会。当然,我还得感谢“小潘”,因为她的努力,我的言语和思想才能这么快地化为文字与书籍。 二○一五年一月十九日 香港 清水湾 《文学常识》北京版自序 三十年前,我写作的《性格组合论》与《论文学主体性》等,历史针对性很强,即动笔的目的性很强。当时针对的是从苏联那里拿来的“反映论”、“典型论”和“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等理念。文学本来是应当反映社会生活的,也可以塑造典型人物,但是,一旦设置了政治意识形态的前提,再谈“反映”,就不是真反映了,其典型也不是真典型了。基于此,我不得不以“主体论”这一哲学基点去更替“反映论”,也不得不用“人物性格二重组合原理”去打破“典型”名义下的各种假面具。三十年过去了,我现在谈论《文学常识》,则完全没有历史针对性和“目的性”。既不针对外,也不针对内,无论是前苏联的《文学理论》,还是被我国文学界延伸的《文学概论》,或者是欧美正在流行的“现代性”新教条,我都不再刻意去论争,更不去作颠覆性的批评。对于现在的我,“不争”不仅是一种“德”,(《道德经》中讲“不争之德”),而且是一种“方式”,即不以争辩为出发点的建设性方式。所以,《文学常识》只是正面讲述,即只讲“什么是文学”和“我期待什么样的文学”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