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20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6198(2015)05-0181-07 “中国现代文学的起点”是学术界一个常说常新、众说纷纭、争议不断,甚至纠缠不清的话题。之所以这样说,一方面,从20世纪80年代初以降,人们就力图消解以重大历史事件和文学事件为标志划分中国近、现、当代文学,乃至生硬割裂文学史的分期观念,尝试寻找中国文学自身的转捩处,确定现代文学起点。许多学者纷纷提出新观点,大体包括陈平原、钱理群等的20世纪文学说;冯光廉、刘增人、徐鹏绪的近百年文学史说;王德威的晚清说;范伯群的《海上花列传》说;2010年,严家炎提出了“《黄衫客传奇》说”①;2013年,丁帆又提出“民国元年说”②;另一方面,由于新历史主义思维方式的影响,新世纪以来,人们处于还原文学现场和文学原生态的理论诉求,对文学史书写的质疑之声不断出现,如“文学史先入为主”、“文学史害人不浅”、“文学史遮蔽了文本”等,随之出现了“消除文学史意识,模糊甚至消解现代文学的起点说”的观点。但笔者认为,将中国现代文学史(包括整个中国文学史)的起点或分期点“固态化”的理念确实不妥,但“模糊和消解文学史的转捩点”也值得商榷。笔者认为,是否可以在对文学史的“时间段”和“转折点”间的关系进行辩证思考的基础上,寻求相应的解决之道。所谓“时间段”,即对中国现代文学的发生,应有一个长期的考量和认知,不应像过去那样以政治、历史事件和文学事件生硬地切割文学史,忽略和遮蔽“准备期”;所谓“点”,就是某一类新文学诞生的“临界点”或“标志点”,也就是说要处理好“嬗变”和“突变”的关系,既不能因强调“点”,忽视了“时间段”,也不必突出“时间段”,而否定“点”的存在,应在重视“时间段”的前提下,寻找“点”。需要说明的是,这个“临界点”、“标志点”应是这个线性时间段的“后点”(末端点),而不能为这个时间段的“前点”(初始点),因为“前点”仅仅是某一新型文学诞生准备期的开始,这时的新、旧文学尚处于混沌的状态,而“后点”才是准备期的结束,也是新型文学诞生的开始。就中国现代文学而言,也应有自己的“时间段”,它说明中国现代文学的发生必然要有一个较长的准备期和酝酿期,比如近代甚至更早。但无论这个“时间段”有多长,或者我们暂且不论它的“前点”在哪儿,但它必然要有一个“后点”,或者“终点”,它就是旧文学与新文学的“临界点”,也就是中国现代文学的“起点”。笔者认为这个时间段的“后点”,是无论如何不能省略的,尽管当下学界,对文学史的质疑甚嚣尘上,中国现代文学的分期更是广受诟病,我们可以不以政治事件和历史事件为标志,但文学发展过程中的标志性的节点却不是可有可无,不然我们就会陷入文学发展过程的混沌和无序的泥淖之中。由是观之,文学史的观念和书写也不是一无是处,我们可以提出质疑乃至修订,但不能全面否定,实际上,这也是“二元背反”思维方式的又一产物。同时,我们也不能将“前点”与“后点”混淆,单纯以某一个作品,或某一个言论为临界点。③ “我们要讨论中国现代文学的分期,要竖立近代文学与现代文学之间的界碑,首先须探讨的是中国文学现代化工程的启动发力点何在”,因为“中国现代文学滥觞期是以‘文学观念更新’为启动发力点的”[1]。我们若确立中国现代文学的起点(即准备期时间段的“后点”),重点应从“文学观念更新”以及与其密切勾连的“文学场”入手。与前移的大潮不同,笔者在梳理、统计、细读、比较了1917、1918两年的《新青年》后,认为中国现代文学应以1918年为起点。因为就文学观念更新而言,无论现代文学观念的深度还是广度,1917年与1918年远非同日可语。同时,1918年的“文学场”也比1917年更加的成熟,其场域面积和场域影响也更加扩大和持久。 目前主流的学术观点认为,1917年1月1日胡适于《新青年》第2卷第5号上发表的《文学改良刍议》,从“八事”入手,提倡文学观念的转变,开启了中国现代文学的大门。“胡适此文的发表恰逢其时,虽然写的比较温和持重,但毫无疑问是文学革命的发难之作。”[2]这似乎已成为“不刊之论”。但笔者详细查阅1917年和1918年的《新青年》出版的所有20册期刊(1917年8期,1918年12期)后,对涉及文学观念的论文进行了统计,详看表格所示(见下页)。 通过表格,可以直观地看出,1918年《新青年》发表的涉及文学观念的文章较1917年,数量多且参与者众。1917年仅有4期,1918年的12期每期都有,有时一期多篇;作者群也由胡适、陈独秀和刘半农三人增加到周作人、朱经农、钱玄同、傅斯年、盛兆熊、张厚载等十余人。 就文学观念的深度而言,1917年所论及的文学观念更新,大都为初步提出文学革命设想,然而,对于文学革命的内涵是什么?文学革命目标是什么?文学革命的程序是什么?文学革命应如何实施?几乎没有涉及和论证。1918年的观念则深刻和成熟许多,试以胡适的《文学改良刍议》与《建设的文学革命论》为例。 就提倡白话而言,1887年,黄遵宪就在《日本国志·学术志》中提出了“言文一致”的主张,但他只是把白话当做“开通民智”的工具;1903年,梁启超在《新小说》第七号“附录”栏刊载“小说丛话”,他所撰写的第一条说:“文学进化有一大关键,即由古语之文学变为俗语之文学是也。各国文学史之开展,靡不循此轨道。”但很可惜,其“俗语文学观”仅仅停留在设想的层面,并未能充分展开论证。他们虽力图对中国的语言系统进行更新,但或立足启蒙的诉求,或未及深究、浅尝辄止……直到1917年1月1日,胡适在黄、梁等人“止步之处起步”,在《文学改良刍议》中再次提出白话取代文言的问题,并将该问题推进到白话文学的层面,得出“然以今世历史进化的眼光视之,则白话文学为中国文学之正宗,又为将来文学必用之利器,可断言也”的结论。[3]然而此时胡氏自己还颇不自信,底气也显不足,不但题目为“刍议”,言语也多为“故草成此论,以为海内外留心此问题者作一草案。谓之刍议,犹云未定草也,伏惟国人同志有以匡纠是正之”之类[4],此时,在胡适心目中,除了破坏性的“八事”以外④,对今后的白话文学何等模样,如何建设白话文学,并没有整体的规划和成熟的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