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6198(2015)05-0212-03 新文学发端伊始,启蒙先驱们率先将矛头指向了代表传统秩序的“三纲”文化。实际上,“三纲”批判包含着新文化运动的全部价值:“君为臣纲”之批判,是要摧毁中国社会的封建政体;“父为子纲”之批判,是要否定中国家庭的固有秩序;“夫为妻纲”之批判,是要提倡男女平等的现代意识。其中对于“家庭”的批判尤为激烈与彻底。我们不禁要问:作为社会最基本单位的“家庭”,数千年来一直都是中国人健康成长的庇护场所,怎么到了五四时期,一夜之间便变成了十恶不赦的“专制”牢笼了呢?我个人认为,这是新文学研究中的一大谜案。《辞海》中对“家”的解释是“家庭、家乡”,而“庭”的解释为“厅堂”与“院子”[1],“家庭”二字组合起来,指的就是以庭院为中心的传统四合院风格的居住空间,以及四世同堂秩序井然的亲情文化的历史隐喻。而在《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中,“family”一词的解释为:“a group consisting of one or two parents,their children and close relations”[2],所以“美国人一想到家庭就是四个人:丈夫、妻子和两个孩子”[3]。而且认为“家庭提供场所、链锁、基础,为心灵的平静提供一个避难所——这就是安全”[4]。由此可见,无论在中国还是西方文化中,“家庭”就是从空间引申出来,指称以婚姻和血统关系为基础的社会生活单位。尽管文化意义有别,但对家庭血缘关系的亲近与爱恋,对家庭温馨的向往与追索,作为人类共同天性是一次次被肯定与颂扬的。而在五四启蒙时期,“家”开始被看作是封建专制及宗法礼教最坚固的堡垒,“中国现代社会,万恶之源,都在家庭制度”[5]。康有为首开批判家庭的先河,“上自簪缨诗礼之世家,下至里巷蚩氓之众庶,视其门外,太和蒸蒸;叩其门内,怨气盈溢”,而家庭之内“名为兄弟娣姒而过于敌国,名为妇姑叔嫂而怨于路人”[6]。胡适也深觉中国式大家庭容易滋生依赖性和奴性,“父母视子妇如一种养老存款”,“子妇视父母遗产为固有”,“真亡国之根也”[7]。然而实际情况又是如何呢?我们通过史料和文献不难发现这样一个真相,“数世同堂”在中国传统社会实际并非一种普遍现象,这点我们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得到印证。首先,作为传统的农业国家,普通家庭土地主要来源于国家的授受。从土地能承受的人口限度而言,绝大部分家庭无法支撑“数世同堂”的众多人口。《张家山汉墓竹简》记载授田标准为:“官大夫七顷……庶人各一顷。”[8]也就是说普通家庭的授田标准是一户百亩,而孟子认为:“百亩之田……八口之家可以无饥矣。”(《孟子·梁惠王》下)李悝经过计算认为百亩供养五口之家已属不易:“一夫挟五口,治田百亩……五人终岁用千五百,不足四百五十。不幸疾病死丧之费及上赋敛,又未与此(《汉书·食货志》上)。”而随着土地私有化越演越烈,唐以后乃至清代普通农户基本是靠租佃为生的,普通家庭所能操持的土地规模和数量是越来越少的,因此在中国传统社会,客观的土地条件制约和限定着大家庭的数量和规模,所谓的“数世同堂”失去基本的物质支撑,在日常生活中实际是难以维系的。其次,从律令制度和文化习俗而言,传统家庭并非胡适等人理解的单一“三亲六戚”的复合式结构。商鞅变法就明确规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居者,倍其赋。”[9]儒家精英们也早已感到“同财共居”的诸多不便:“斗尺之间,参商是竞,主藏者更穷于应付矣。”故此“先分其田园,令诸子侄各守其分”[10]。故此,尽管“数世同堂”的大家庭,作为一种文化理想以及统治需求不断被鼓励和颂扬,甚至以律令强制执行,然而现实状况确是大相径庭。六朝宋时期“士大夫以下,父母在兄弟异计,十家而七矣。庶人父子殊产,八家而五矣”[11]。由此看来,新文化所倡导的小家庭结构在中国社会早已是常态,而他们所指出的大家庭的种种弊端,早已被传统知识精英所洞悉并着力进行变革。故新文学对“大家庭”的猛烈批判,实际上与西学启蒙并没有太大的因果关系,无非是中国古代知识分子倡导家庭变革理想的老调重弹罢了。正是由于五四新文化运动在家庭概念上的认知混乱,新文学创作实践才会呈现出名(批判家庭之名)与实(中国家庭结构事实和本身特性)的错位表现。新文学作家把形而上的“家庭”批判,直接演变为形而下的“家”之批判,表面看上去好像是一字之差,但却彻底颠覆了中国人家庭生活的内部秩序——“家人”之间被演绎成一种剑拔弩张的敌对关系。在轰轰烈烈的“批家”风潮之后,新文学也逐渐地开始自我反省。首先,随着思想启蒙的日趋理性化,许多作家已明确表达了他们对“家”之批判的内心狐疑,因为养育这群创作者的精神资源与文化血脉,恰恰正是他们强烈批判的家庭所给予的,根据“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简单道理去推论,失去了“家”他们又将何处归依呢?其次,新文学中“庭文化”隐匿而顽强地激情书写,也是一道令人瞩目的艺术风景线:从鲁迅的《朝花夕拾》、萧红的《呼兰河传》到徐钦文《父亲的园子》、老舍的《四世同堂》,新文学作家对于家族文化中的“庭”之观念,无一不魂牵梦绕令其难以割舍——这种离“家”却难离“庭”的情绪苦闷,恋“土”又思“乡”的内心渴望,绝不仅仅是个体生命的意志表达,而是新文学作家理性意识的一种表现。 再来看“专制”,《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解释是:“despot:a ruler with great power,especially one who uses it in a cruel way(极权统治,尤其指那些采取残酷统治方式的)。”[12]其词根Despot本意是“奴隶主”或“统治奴隶的国王”。西方文献中的“专制”最早出现在亚里斯多德的《政治学》:“那些只照顾统治者们利益的政体……都是专制的”,尤其是“亚洲人习惯的王权形式”[13]。孟德斯鸠更是直接提出“中国是一个专制的国家”[14]。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带着诸多想象与臆测成分的“东方及中国专制说”,便逐成为西方人理解中国文化的先决条件。而古汉语词汇里的“专制”一词,则与西语的定义大相径庭。“专制”的“专”在《辞海》中的解释是“专一”,引申之意为“单独掌握或占有”;“专制”的“制”的定义是“裁断”与“规定”,引申为“帝王的命令”,将两者联合起来进行使用,意思为“独断”[15]。在传统汉语词汇学里,“专制”实际上是一个中性词。中国古代典籍中早有记载,比如“周公事文王也,行无专制”(《淮南子·泛论训》)、“婴儿为君,大臣专制”、“专制擅命,径为而无所请者可亡也”(《韩非子·亡徽》)等,其含义是指大臣等掌管应属于君主的分类职权,具体又分为受命专制与不受命专制两大类。而新文化运动中所理解和运用的“专制”,实际上已偏离了传统汉语的固有内涵。有研究者曾指出:“无论是儒教、专制政体、官僚政治、家族主义还是特别的种族特性,都可以溯源至欧美东方学的描述。”[16]西方的传教士、海外的中国人以及作为重要桥梁的明治维新后的日本人,共同将西方对于东方的想象和揣测,如“中国专制说”之类的词语概念,引入现代汉语词汇学并推广与传播,进而重塑了中国人自己的历史记忆。我们暂且不去细究西方学者,仅仅凭借着几本传教士的游记与通信集,就敢于对东方文化进行误读或误判;单就新文学借由传统词汇去理解这套带有明显“东方主义”色彩的政治话语体系,转而再去用来批判中国“家庭”文化的历史根基,其思维之混乱与逻辑之荒谬就足以让人惊叹了。我个人十分赞同这样一种观点:“中国新文学所走过的百年历程,并非是一种人们想象中的‘西化’历程,而是一种极为特殊的‘化西’历程。”[17]借由西方政治学“专制”之概念,去言说中国传统“家庭”“专制”之罪,正是这样的一种典型的“化西”现象!借由“专制”之名声讨“家庭”的社会浪潮,很快便在新文学创作中得到了积极的响应,新文学对“家庭”“专制”之罪的猛烈批判,主要是集中在“专制之父”与“囚禁之女”这两个方面。先来看看“专制之父”。在《幽兰女士》《玉君》《骆驼祥子》《雷雨》等作品里,“父亲”几乎都被描写成一种暴君式的反派人物,他们蛮横自私冷酷无情,没有一点血缘亲情可言。那么中国古今的父亲与子女,是不是如同“君主”与“奴隶”一般,表现为一种势不两立的对抗关系呢?答案自然是否定性的。如吴趼人《恨海》中的陈戟临,在拳匪入城之时坚持留守,却安排儿子道:“我是做官的人,不得不遵守命令,不能告假。你们何苦身处危地?莫若我在这里,你两个奉了母亲,和亲家母一同去罢。”[18]一个对国家忠诚、对妻女仁爱的儒学精英形象跃然纸上;而《恨海》中棣华的父亲,不仅不嫌弃堕落的女婿,反倒积极为其请医生并耐心地劝导女婿悔改。这样的舐犊之情让棣华内心涌动:“父亲到底疼惜女儿,我说的话,千依百顺,不知我棣华何等福气,投了这等父母。”[19]这些“父亲”皆出身官宦人家,他们的行为直接与儒学精英身份有着很大关系,他们身体力行儒家传统的伦理规范与浓郁深切的亲子之情,实在很难冠以启蒙先驱所谓的“专制”之罪名。再来看看“囚禁之女”。在《玉君》《绣枕》《妩君》《花雕》等作品里,新文学作家倾诉了无数年轻女子被禁锢在“高墙深院”之内,因不得自由与外界进行接触和交流,而只能心生怨怒哀鸿一片的凄惨情景。可在中国古典文学作品中,情况却并非如此。如《溱洧》就记载青年男女携伴同游,“溱与洧,方涣涣兮。士与女,方秉蕳兮。……维士与女,伊其相谑,赠之以勺药”[20]。唐代孟浩然的《大堤行寄黄七》,也描写了女子可以自由踏青:“岁岁春草生,踏青二三月。王孙挟珠弹,游女矜罗袜。”[21]由此可见,即使是在被新文学认为是家庭专制最黑暗的古代社会,青年女子不仅没有被家庭或礼教所“囚禁”,相反还有踏青、赏庙会、游灯会等各种出游机会。这样一来,新文学所攻击的“囚禁之女”,也就失去了它的历史依据。通过对“家庭”与“专制”的词汇解释,我们必须注意到这样一个客观事实:“西化”在古老而悠久的中华文明面前,最终呈现出一种“化西”的结果,“无论学界是否愿意去承认,它都是一个不可更改的历史事实”[22]。如果研究者不能从词义学的切入角度,去重新理解中国的传统文化,而只是盲目地借鉴西方话语,去主观地诠释中国的传统文化,就会出现如陈寅恪先生所说的那样结果:“其言论愈有条理统系,则去古人学说之真相愈远。”[23]对此,我们应有清醒的思想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