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5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019(2015)06-0036-08 DOI:10.13796/j.cnki.1001-5019.2015.06.006 一、引论 从胡塞尔开始,意向性就是现象学揭示现象的唯一的方法和途径。能被意向,意味着能显现、能成为现象。毫不夸张地说,意向性所及的领域、范围以及内具的明见性的性质直接决定了现象学可能达及的领域、范围和具有的明见性的程度差异。 但这一说法本身就充满争议。例如人们会马上指出,海德格尔在他的生存论分析中所揭示的基本情绪早已表明胡塞尔的意向性概念最终并非基础性的,意向性自身必然奠基于生存关联。如果人们愿意引用梅洛·庞蒂的经典说法,那么问题将变得更加复杂和有趣。梅洛·庞蒂认为,胡塞尔在意向性问题上真正的贡献在于揭示了作为表象行为之基础的操作层次,即能思—所思(Noesis-Noema)的先天平行论,海德格尔所批评的意向性实质上更应该归属于笛卡尔和康德,而海德格尔本人的生存论分析从根本上说恰恰应该归功于胡塞尔在意向性问题上的这一新发现②。 不难看出,对意向性问题的深入讨论不仅超出这一概念本身的内涵,从现象学发展史的角度来看,这一问题更是直接关系到现象学运动本身是否具有统一性,以及现象学的方法在何种意义上可以成为一种严格的哲学方法等更为一般的问题。 本文的研究将表明,意向性概念在胡塞尔的整体思考中不能局限于表象立义。这种对意向性的理解尽管有其依据,但由于它建立在对世界的种属划分之上,因而必然带有现成性和实显性的局限,它需要新的奠基。从前“观念”阶段的内时间意识开始,胡塞尔就已经逐渐提出了一种新的、纯形式性的意向概念,即作为表象立义之基础的意向流形(Mannigfaltigkeit)③。 二、立义模式的限度 大致说来,从古希腊开始,西方哲学家对思的考察方式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以柏拉图和笛卡尔为代表,我们可以称之为“数型派”,他们以意识的数学和几何学的本性为基础,关注的是意识的形式的超越性问题;另一类是以亚里士多德和近代经验论为代表的“经验派”,他们更关注意识的物理本性,他们思考的核心问题是,意识的经验材料何以能够具有、甚至“生成”包括数理形式在内的形式。胡塞尔在《逻辑研究》中对直观问题的考察实质上就综合了“数型”和“经验”这两种思考方向。 在胡塞尔那里,直观(或立义)和代现关涉的是具有相同结构性要素的意识现象。它们意味着意识所指向的对象的切身被给予性。作为表达的本质,含义在种类上具有观念统一性,而对这种一般含义的意指必然是观念性的。在此意义上,“充实”所带来的难题在于如何弥合意指行为、被意指的含义所具有的观念性与在素朴的体验中被给予的体现性内容之间的种类差异——按照这里的思路,也可以说是数型意义上的观念与物理性的经验之间的鸿沟④。 在对范畴代现问题的研究中,胡塞尔采取如下步骤来解决这一看似不可能被破解的难题。首先,他揭示了质料的综合先天这一对于范畴直观具有奠基作用的先天规律。简而言之,范畴直观的充实性内容经历了在最低种差中的感性内容的融合与突出、纯粹种属关联中的内容的独立与不独立以及整体意向与部分意向之间的综合关联这三重综合进程。从这种充实的动态进程来看,范畴直观的观念性不仅体现在作为对象的范畴的观念性,而且也体现在范畴的本己代现性内容之上。其次,在此基础上破除直观只能是感性的这一认识论上的成见。如果直观中的体现性内容存在自身综合,那么,直观的本质自然就不在于感性内容的直接被给予,而在于行为在其自身的展示中所获得的充实,换言之,不在于特定的物理性的感性内容,而在于充实性本身。因而,只要观念性的对象,例如范畴能够被充实,那么它自然就是可被直观的。 研究者们尽可以指责胡塞尔的工作中“隐含”了循环论证:范畴直观的对象意义上的种属关联在考察这种直观的代现性内容的综合生成时已经产生了根本性的作用。例如,胡塞尔就曾明确地告诉我们:“一个被奠基的内容依赖于奠基性内容的特殊‘本性’;存在着一个纯粹的规律,这个规律使被奠基内容属依赖于奠基性内容的特定被标识出来的属。”⑤在“第六逻辑研究”中,他同样指出:“一个行为的被奠基状态并不意味着,它……建立在其他行为之上,而是意味着,被奠基的行为根据其本性,即根据其种属而只能作为这样一种行为存在,这种行为建立在奠基性行为属的行为上。”⑥但是,笔者更倾向于认为,这里所谓的“循环”——其本质就是一种“显现”——恰恰体现出描述心理学对立义行为的理解的局限,它始终被限定在种属关联之中。 进而,尽管胡塞尔在对意向性的分析中排除了布伦塔诺式的“意向的内存在”或“内在的客体性”这些物理性的经验内容对意识行为的入侵,但他却未从根本上消除描述心理学分析所具有的现成性和实显性的限制。 具体地说,这里的“现成性”体现为意向对象、意向行为和体现性内容都存在于特定的种属关联中。在现象学的初创期,胡塞尔对直观的分析牢固地建立在对世界和存在的既定的种属划分之上:直观红时的体验内容就是红的感觉,或者说,从对感性红的体验中可以直接转向对红的本质的直观,如此等等。但这种种属划分本身何以可能,种属划分之前的存在具有何种形态?这些问题并未引起描述心理学时期的胡塞尔的真正关注。 在具体的意向分析中,“现成性”体现为实显性的限定。“实显性”是胡塞尔赋予内感知的特性。他认为在这种对意识整体的内在的对象化的反思中,体验不仅获得存在上的绝对性,而且具体展现为实项的内存在的形式。联系代现进程中的种属关联,我们可以看出,在实显性的分析模式中,意识内容显然已经显现为一种被突出的以及独立性的内容。但它们在成为体验复合和内容块片之前如何存在,胡塞尔同样并未予以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