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63-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533(2015)05-0012-07 DOI:10.13975/j.cnki.gdxz.2015.05.002 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组织之间形成联盟或者一体化,是优化资源配置和提升运营效率的重要途径。在医疗服务领域,整合型服务递送体系(Integrated Delivery System,简称IDS)就是由若干医疗机构形成网络联盟或集团,为患者提供全环节的医疗服务,以促进医疗资源使用效率的提升。这一组织模式在欧美等国得到了广泛关注和推动,并迅速发展为整合医疗(Integrated Health Care)的理念和实践,把医疗服务从传统的疾病诊疗拓展到更为根本的健康管理方面,将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的筹资、递送、管理和组织等方方面面整合起来,形成从预防、诊断、治疗到康复的全链条服务递送体系。世界卫生组织(WHO)总干事陈冯富珍[1]在2007年将整合医疗视为一种“新健康战略”,呼吁世界各地摒弃碎片化的医疗服务模式,着力建设一个全环节、一体化的医疗服务提供系统。 在中国的医疗体制改革中,整合医疗的理念也受到政府、医疗政策研究者和医疗机构管理者的注意,推动“医疗机构联合体”(简称“医联体”)的形成已成为医改政策的重点之一。医联体拟通过不同层次、不同特点的医院之间的联合,取长补短,使医疗机构充分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优化医疗资源的配置,提升医疗机构的整体服务水平。[2]尤其是在公立医院改革中,整合医疗是医改的一项战略选择,是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根本手段。[3]依照这一思路,只要政府运用行政手段强力推进,医联体自然就会形成,并且自然就能发挥整合医疗本应发挥的作用。 在实践中,实际情形并非如此。全国不少地方的卫生行政部门的确都在推进“医联体”建设,尤其是鼓励或推动大中小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进行整合,实现医疗资源的共享和诊疗环节上的合作。然而,整合医疗的组织模式并没有成形,联合体内的各种医疗机构并没有真正整合起来,预防、诊断、治疗到康复的全链条医疗服务也没有真正一体化,对此,针砭医联体政策实属“拉郎配”的声音不绝于耳。更为重要的是,尽管当前学界和业界对整合医疗已有广泛的关注,但对其组织基础、制度环境及运行机制都未有充分的理解,这使得医联体的实践也遭遇着瓶颈。基于此,本文拟考察业已非常丰富的国外实践经验和学术探索,探讨整合医疗有效发展的制度性条件,为中国医改中的医联体建设提供一定的参考。① 一、整合医疗组织模式的兴起 (一)“整合医疗”理念的兴起:背景和内涵。 作为一种组织理念和组织模式,整合医疗兴起于20世纪末的美国。20世纪90年代,美国医疗服务体系面临着成本上升、机构质量参差不齐、消费者需求更为多样化和期望上升及对医疗的投资价值下降等诸多问题,许多教学医院存在着病床被普通患者占满而危重病人却住不进来的情况。在这种情形下,美国医疗服务体系掀起了整合的热潮,学界也对此问题进行了研究。1992年,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校区公共卫生学院院长Shortell教授领导的一个研究团队,发表了一篇后来引证率很高的论文,将上述问题归结于缺乏一个能够将资本、人力、技术和理念进行融合并能提升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的组织机制;基于此,他们提出了“组织化递送体系”(Organized Delivery System)的概念[4];随后,他们很快出书,并将上述概念发展为“整合医疗”(Integrated Health Care或Integrated Health System)的理念[5]7。整合医疗被定义为一种组织网络,它能够给患者提供一站式服务,并且与患者的身体状况和经济状况相匹配。[6]7 Shortell等学者的研究奠定了整合医疗的概念基础:一是将不同医疗机构提供的服务结合起来,形成为患者提供的全程式服务;二是要考虑到服务的成本问题,以合适的成本为患者提供合适的服务。随后,整合医疗得到了越来越多的研究。Boon从医疗机构之间在价值观(Philosophy)、结构(Structure)、过程(Process)及结果(Outcome)四个方面的整合来定义整合医疗:在价值观上,整合医疗强调对患者的社会、环境、文化及其他对健康有影响的因素的综合考虑;在结构上,整合医疗团队有更为扁平化的结构,成员之间有着更高水平的信任和尊重;在过程上,整合医疗成员之间有着更充分的沟通,充分考虑不同成员的意见;在结果上,整合医疗更有效率,患者的身体和精神健康都会得到提升。[7] 这种定义方式是对整合医疗的可操作化的理解。它在组织上超出了不同机构之间传统的支援、合作和学科间交流的水平,是合作的更高层级,达到了各种功能相融合的层次。随后,Curry[8]4把整合医疗概念进一步具体化,将之分为组织、功能、服务和诊疗四个方面,这从操作化角度给整合医疗作了定义,也使得整合医疗的内涵更加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