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中国经济总量先后超过德国、日本,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在这一增长奇迹中,政府之手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参见相关综述:丘海雄、徐建牛,2004)。这种生产型政府推动下的社会发展模式,在带来靓丽的经济增长数据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问题。转型过程中积累的社会矛盾,使社会冲突增多,社会群体性事件开始显示出增加的趋势。频频发生的集体事件背后是民众的不满与对政府信任感的流逝,严重侵蚀着政府的合法性基础。由此,许多学者提出,要实现中国社会的长治久安,增强社会对政府信任、支持和认同,必须实现由单一的绩效合法性走向程序合法性,促进社会民主(甘剑斌,2007;黄华兵,2008;康晓光,1999),使合法性基础多元化(龙太江、王邦佐,2005)。 合法性问题是如此重要,其作为政治社会学的重要议题虽然被国内学者从诸多方面论述,但学者们或是从思想史上对该问题进行梳理或是从应然层面阐述从绩效有效性走向程序有效性的重要性,缺少系统的实证研究。本文试图以全国性调查数据CGSS2006为基础,结合宏观统计数据,从政府信任角度探讨政权合法性。 二、文献回顾:转型、变迁过程中的合法性研究 政治合法性是政治学、社会学关注的核心问题。自社会学家韦伯系统地提出合法性概念以来,学术界对合法性的研究兴趣经久不衰。韦伯总结了三种合法性:传统型、超凡魅力型与法理型(韦伯,1997),不仅使关于统治合法性(正当性)问题系统化,也使合法性问题从规范性的价值问题向经验问题转向:合法性(正当性)统治演变成人们(被统治者)认为是合法(正当)的统治,合法性问题也变成政府权威或民众对政府的信任问题(吴冠军,2005)。韦伯将合法性由一个事关权力体系的性质的价值问题,转变成了对于身处权力体系中的人的信念的实证问题(Beetham,1991)。关于转型秩序中的合法性研究更多继承了韦伯经验研究传统,亨廷顿关于转型社会合法性的论述就是其中经典。亨廷顿指出,政绩合法性为许多后发国家,特别是实行威权体制的国家和地区,维护其政治秩序的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六十年代和七十年代的威权政权几乎毫无例外地被迫去把政绩当作合法性的主要来源之一,如果不是唯一来源的话”(亨廷顿,1998)。但是,对于政治体系的长治久安来说,政绩合法性是远远不够的。来自权威主义国家的一个经验事实是,许多国家政局的动荡不安甚至政治体系的解体,并非是因为经济的严重滑波,而恰恰发生于经济增长绩效相当可观的情形下。就经验而言,合法性问题就是政府行为合理性的问题,合法性基础的转变问题背后就是政府职能转型的问题,即政府应该如何做才能让民众满意,才能获得民众的积极支持与社会认可,进而使人们产生和坚持现存政治制度是社会的最适宜制度之信仰(西摩·马丁·李普塞特,1997)。而在民主国家中,程序合法性所扮演的角色要远高于政绩的合法性(亨廷顿,1998),现代成熟的民主政治体系中执政者的合法性来源于选举(阿尔蒙德,2007)。 基于发达国家经验,国内许多学者也出,现代政府要想建立持续的合法性,不应仅关注经济绩效,而应该由政绩合法性走向程序合法性(如,甘剑斌,2007;黄华兵,2008;康晓光,1999;龙太江、王邦佐,2005)。 合法性问题是如此重要,但合法性概念的操作化困难又限制了相关实证研究的发展,在实证研究中,研究者们主要从两个方面测量合法性,一是政府信任感,二是人民满意度(关于合法性的测量的讨论可参见,Weatherford,1992;Weil,1989;Gilley,2006)。这些测量虽然无法完全反映出合法性概念的丰富内涵,但在实证研究中已经逐步被研究者接受。 近年来,随着社会学、政治学对社会转型的关注,对合法性的学术讨论日趋增多,并出现了众多的实证研究,如从民众满意度或幸福感讨论政府行为的重要性(如,
et al.,2007;Dolan,2011;Kim & Kim,2011;Ram,2009),从政府信任角度探讨政府行为的影响(如,Chanley et al.,2000;Citrin,1974;Miller,1974;Miller & Listhaug,1990;中文综述参见:胡荣,2007)。但在中国,相关实证研究并不多见,且缺乏系统性。 无论是从民众满意度,还是从政府信任感来探讨,合法性问题都与政府职能(政府管理范围、政府行为)息息相关。学者们对合法性基础或政府职能的讨论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经济层面的政绩合法性,即建立在经济发展基础上的合法性;价值层面的合法性,即建立在价值理念上的认同,如关于社会公正与公平的理解;民主合法性,即建立在民主、民众政治参与基础上的合法性。 (一)社会转型与政绩合法性 经济发展是国家合法性的重要基础。无论是单一国家的经验研究,还是跨国家比较研究(Burkhart & Lewis-Beck,1994);无论是发达国家的研究(Robinson et al.,2012),还是在发展中国家的研究(Remmer,1990),不同时期的证据表明,宏观经济发展状况对民主国家的政府信任感影响都十分显著且非常稳健。而转型国家合法性更依赖经济绩效。与许多权威主义国家一样,经济绩效成为我国政府合法性基础。肇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初的市场转型,给中国社会带来高速的经济增长。这也使中国政府建立在以意识形态为主导的合法性逐步转向以经济绩效为中心上来(杜运泉、李力,2007;张健,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