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822 自近代主权国家出现以来,国家已经逐步演化成为分配社会善的封闭单位。而且,在当代和可以预见的将来,现代国家仍然是保障一国公民安全与福祉的最为有效和最为经济的途径,现代世界仍将由这样一种基本的单元所构成,不同国家之间的边界仍将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被强化和保护,完全开放的自由边界仍遥不可及。对于这里所描绘的这样一个事实,诸多的流行政治哲学理论,尤其是自由主义诸理论(大都视封闭特性为敌,故而)采取了一种忽视乃至敌视的态度,因此失去了解释这样一个基本政治现实的能力与机会。要想回答国家何以作为分配社会善的封闭单位这样一个现实的问题,最好的方法,还是需要回到政治现实主义的解释路径中来。 本文借鉴威廉姆斯(他被认为是最近几十年来政治哲学中的政治现实主义理论的代表性人物)的几个重要的理论判断,来重新理解由韦伯(这个政治现实主义大家)在一百年前所做的关于国家的经典定义。通过这种重新理解,我们将有望得到一个比韦伯自己原有的定义更为丰富的理论解释。在这样一个新的解释中,韦伯关于国家定义中所包含的“至上性”、“疆域性”与“正当性”这三个要素将被突出和强化,而且将有效地解释我们这里所关心的国家的封闭性问题。对应于这三个要素,一个饱满意义的现代国家将同时满足“足够强大、足够统一、足够规范”这三个标准。 一、为什么是“国家”?何以要选择“现实主义”? 要想回答国家何以以一种封闭形式分配社会善,我们需要先回答,一些什么样的社会善需要由国家来分配?因为本文标题所作出的判断,会让一部分人误以为国家是以一种封闭的形式包揽所有社会善的分配。而事实上,诸多社会善可以通过其他制度与机制来更好地完成分配,比如家庭、友谊、教会、慈善机构、兴趣团体、市场以及非政府组织等等。国家则只是通过选择分工,肩负起它不得不去完成的一些特殊的社会善的分配。 正是考虑到这样一种情况,我们前边的追问也就需要进一步转化为对下述另外一个问题的追问:什么样的社会善不得不由国家来完成?这样一种追问考虑和照顾到了社会善的其他分配形式,但是同时以一种倒逼的形式,将一些“不得不”由国家来完成的社会善的分配形式廓清开来。考虑到国家是政治的一种特殊的制度化产物,因此,上述问题就可以再进一步后退,变成追问:为什么政治是一个我们不得不面对的独立领域?或者说,为什么我们穷尽了各种可能,却仍然不得不将一些问题纳入到政治领域来考虑?这一追问,已经触及到了“政治的自主性”问题。我们不妨将人类穷尽了所有其他的可能,仍不得不保留“政治”这样一个独立领域的主张,称作关于政治存在的“硬核论”主张。这种主张认为,政治生活所处理的,就是作为一种硬核被保留下来,无法被人类其他制度建制或其他生活形式来加以有效处理的问题。这些问题因其特殊性而被保留下来,我们只能够通过国家这样一种特殊的建制来处理这些问题。 这也就意味着,我们需要区分开那些“依赖于特殊的政治建制(在本文中,我们特别考虑到通过国家)而进行分配的社会善”和“不依赖于特殊的政治建制而进行分配的社会善”。我们因此也就作出判断,主张国家不就所有的社会善进行分配,但是它仍就相当多的社会善而进行分配。而本文所讨论的,就是那些“不得不”依赖于政治而进行分配的社会善。需要特别交待的是,本文只就这样一种社会善分配得以可能的典型的形式特征即其封闭性展开讨论,而将与此问题相关联的善清单问题,政治的自主性问题等等留待其他合适的地方来加以处理。 在当代政治哲学研究中,的确有不少研究者没有能够意识到社会善的分配具有上述讨论到的多样性。因此,他们经常会拿人类摸索出的其他善分配的形式来否定或诘难政治存在的必要性。比较典型的和为我们所熟悉的就是,人们经常会以市场进行社会善分配的有效性来否认政治存在的必要性。很显然,这两种不同的善分配的形式是共生互补的关系,并非彻底相互替代的关系。我们有理由优先选择更少社会代价的善分配形式,但是我们也有必要认真面对一个“不得不”被选择的“国家”这样一种特殊的政治制度形式。 本处需要先交待的另外一个问题,就是本文采纳的是政治现实主义的立场。这样一种立场对以理性主义与道德主义为特征的自由主义立场采取一种批评的态度。因为政治现实主义主张政治要考察“权力”以及其规范对应物如“正当性”等问题。如何看待和处理权力以及权力的冲突与竞争,被现实主义认为是政治的本然之意。而回避谈论这样一种本然之物,转而去谈论理性与道德,或者去谈论如何以一种理性主义与道德主义的方式去消弭权力冲突与权力竞争,在现实主义者看来,都是在用一种“去政治”的方式谈论政治。很显然,政治现实主义持有一种“冲突论”的政治主张,而理性主义与道德主义则持有一种“和谐论”的政治主张。我们采纳政治现实主义的立场,就是要围绕“权力”及其规范对应物“正当性”来展开对于近代国家的理解。 通过后文的分析我们就可以发现,只有采纳政治现实主义的立场,才能够正面去面对和说明国家本身所具有的“疆域性”特征,并且将国家本身同时所具有的“至上性”与“正当性”特征给出一个更为妥善的处理。可以说,近代国家所具有的“封闭性”特征首先需要“疆域性”和“至上性”才能够得到充分的说明。而所有的自由主义理论都不愿意面对近代以来国家所具有的这样一种“封闭性”特征。因此,才出现了“疆域性”特征长期不被理论讨论所重视的情况。而且,在这样一种现实主义的视野中,传统上特别为自由主义所重视的“正当性”特征,也只有在与“疆域性”与“至上性”嵌套在一起进行讨论时,才能够发挥其对现代政治生活更为充分与更为妥当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