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作为农业大国,自古就形成了“以农立国”的传统。①晚清时期,随着“以商立国”和“工商立国”思想的形成和充分发展,“以农立国”的政策取向在戊戌维新时期一度走向沉寂。②到20世纪20年代,“以农立国”却又猝然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道路”争论的先声,并在20年代至40年代的论争中占据重要地位。③与之相应,关于“以商立国”和“工商立国”思想的研究大都截至19世纪末;关于“以农立国”思想的探讨大都起始于1923年章士钊的《告中华农学会》等著作的发表。④由此,对于20世纪前期的“立国”思想⑤而言,1901年至1922年的20余年似乎成为一个“思想史常常不愿意叙述”的“思想仿佛停滞或显得平庸”⑥的过渡时期⑦。然而,正如葛兆光所言,“如果换一种思路,也许‘空白’恰恰是一种有意思的内容,而‘断裂’恰恰是一种有意义的连续”。⑧在“以农立国”思想看似奄然的20余年中,其所发生的种种变化,对此后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及其意义,仍然值得进一步追究。 事实上,在这段时间里,关于“以农立国”言论仍时常见诸报刊杂志,但仅有吕瑞庭的《农业立国意见书》(1920年),米迪刚的《论吾人之天职》(1916年)、《余之中国社会改良主义》(1919年前后)和《中华民国建国方案说略》(1925年)⑨等少数几种略成体系。在这些著作中,吕瑞庭和米迪刚分别阐述了其“农业立国”和“农村立国”思想,形成了各自的“立国”论。尽管吕、米二人的“立国”论不像章士钊、杨开道的“以农立国”论那样受关注,但在“以商立国”“工商立国”“以农立国”与“以工立国”思想的此消彼长之间,在“以农立国”论发生历史性转折的过程中,却具有重要的转承价值。鉴于已有研究成果对此鲜有论及,本文试图将这二人的“立国”论置于20世纪前期探索中国建设之路的时代背景下,通过比较分析二人“立国”论的内涵,揭示其“立国”论的历史定位及其当代意义。 20世纪之初,中国所面临的国内外形势依然复杂而多变。在国内,清末“新政”和辛亥革命未能使国家建设走上正轨。袁世凯死后,其部属日益分化为直、皖等派系。军阀间的连年混战给农村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导致了农村缺乏劳动力、畜力,农田荒废,作物受损,农家被军队占据、劫掠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与农民赋税负担过重、土地分配不均、西方列强侵略等因素交织在一起,致使“解决农民问题,安定农业经济”成为“中国一切问题当中的第一个重要问题”。⑩在国际上,德国等新兴资本主义国家与英、法等老牌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最终演变为第一次世界大战。“一战”的灾难性后果促使中国部分有识之士开始反思西方工业国家的某些弊病,希望以欧美文明为参照,在中国持续了数千年的农业文明中寻求出路。新的形势引发了新的思考,“从19世纪60年代业已出现并逐渐主导社会运势的重商主义,此时被‘中国农村、农业、农民’的焦点问题所取代。20世纪二三十年代,伴随着中国乡村社会的衰败与式微,社会各界对中国乡村社会的关注、讨论与期待,开始成为最为炽烈的时代话语,并在相当程度上成为当时主要社会、政治力量规划未来的基点”。(11)吕瑞庭和米迪刚的“立国”论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中形成的。 吕瑞庭的“立国”论集中反映在《农业立国意见书》中。这本仅有数十页的小册子发表于1920年,是《议员吕瑞庭等请咨政府速降明令以农立国并通饬主管官署厉行农政劝办农业建议案》(下文简称《议案》)的附件。在《农业立国意见书》中,吕氏开宗明义:“地球之上,万国并立,沿革不同,国情自异。欲振兴实业,当先立主义;欲立主义,当审国情之如何,国人之习惯若何,宜采如何之主义……中国宜以工商立国乎?抑以农桑立国乎?此吾人所急宜研究之问题也。”(12)在《议案》中,又以“外观大势,内察国情”为基础,明确提出“劝民务农,以农立国”这一主张。(13)在阐述其主张时,吕氏又将“农业”和“农桑”作为“农”的含义的基本指向。《农业立国意见书》全文均体现了这一认识。该书绪论强调中国应“以农桑立国”。(14)“历史上之理由第一”认为“农桑为立国之本……何一非注重农政,奖励农业之功效?”(15)“地理上之理由第二”反复强调“宜注重农业”,“此就幅员言之,宜注重农业也。……此就地势言之,宜注重农业也。……此就气候言之,宜注重农业也。……此就人口言之,宜注重农业也。……此就地质言之,宜注重农业也。”(16)“政治上之理由第三”举出“农业可以调和过激思想说”“农业可以增长爱国心说”“农业可以助长地方自治说”三大理由。“经济上之理由第四”认为以“农业立国者,虽进步较迟,而基础甚固”。“财政上之理由第五”指出“今日农政尚幼稚,农业未发达”。“统计上之理由第六”重申“中国应以工商立国,抑以农桑立国,不仅凭高尚之理想,尚可求诸普通之事实”。“军事上之理由第七”认为“农业与军事之关系,至为重要”。“风俗上之理由第八”指出“是农业可以挽回风俗,培养道德”。“卫生上之理由第九”认为“农业最适于卫生之职业”。“人口上之理由第十”指出“农业可以增加人口”,“农业可以配置人口”。结论部分则重申“岂可天然大国,贫而弱,不注重农业,以为立国之本?”(17) 综观吕氏提出的“农业立国”十大理由,可以看到,其“立国”论是立足于“一战”后国内外形势的变化,从“工商立国”与“农桑立国”对比的角度提出的。“农业”和“农桑”是其所谓的“农”的含义的基本指向。 米迪刚出生于直隶省定县翟城村,青少年时期十分仰慕范仲淹等人关于乡村问题的思想和学说,19岁时入定县中学学习,后赴日留学,回国后于1914年将翟城村“村治”事务交给三弟米阶平办理,亲自赴塞外进行垦荒。1916年,米氏回到天津,完成《论吾人之天职》一文,并拟定直隶全省自治筹备处第一期筹备全省自治计划草案。1919年,米氏在天津组织《河北日报》编辑部,并完成《余之中国社会改良主义》一文。1923年,米氏与王鸿一等人共同提倡开发西北,1924年在北京参与组织中华报社,1925年与王鸿一等人共同完成《中华民国建国方案说略》。作为翟城村“村治”的重要组织者和“村治”派重要代表人物之一,米迪刚的“立国”论集中体现于《论吾人之天职》《余之中国社会改良主义》《中华民国建国方案说略》等著作中。为便于分析米氏对“农”的含义的阐释,现将相关文字摘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