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40-0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2311(2015)4-0014-06 20世纪60年代以来,伴随着西方大学危机的蔓延,关于大学的“本体危机”和“合法性危机”的讨论也开始进入了人们的视野。[1]合法性(Legitimacy)最初是一个政治学概念,是指任何一个社会组织赖以存在的正当性基础。合法性概念最早由马克斯·韦伯提出,后经约翰·罗尔斯、尤尔根·哈贝马斯等人的努力,逐渐得到完善和发展。今天,不管是政治学、社会学还是伦理学领域,其合法性理论中都蕴含着价值取向的正义性。而主体通过显示、宣称、行动等方式获得合法性的过程,就是合法化(Legitimization)的过程。“承认”一词最早见于德文,在13世纪主要作为一个法律词汇来使用,用来指称判断和发现的行为。在现在的德语语境中,“承认”主要包括两层内涵:一是赞同、同意和肯定的意思,用于表达对某一事物有效性和合法性的认可;二是赞赏、赞扬和表彰,渗透出对一种行为和状况的积极评价。在英语中,则通常用“recognition”来翻译或指称这一概念,其涵义主要有三个方面,①确认,认可,即对某种事物的存在及有效性,合法性、正确性的认可;②认出,识别,指对曾经见过的事物作出辨别;③明白,认识到,指经过学习以后对事物特征或外观的认识。所以承认在一般意义上具有肯定性评价的意味,这种评价以认知为前提,以价值为指向,指的是一种行动具有合理、合法的根据,应当予以支持和赞同。[2]在本文中,“承认”的含义主要取“确认、认可、肯定、赞同”之意。回顾大学近千年的发展史,可以看到大学的发展始终与宣示合法性、争取合法化、获得承认、发生承认危机、再次争取合法化的过程相伴随。同时也应该看到,合法性作为一种价值判断,很少是有无合法性的问题,而是会涉及谁的合法性,哪种合法性、如何合法化的问题。遵循这一思路,本文将从“谁来承认大学的合法性”、“承认大学的何种合法性”和“以何种方式来承认大学的合法性”三个角度来讨论大学合法性的承认危机及合法化问题。 一、谁来承认大学的合法性 作为人类社会一类特殊的组织,在近千年的岁月里,“从内部看,大学所强调的若干功能和指导精神已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是从外部看和比较地看,大学是各种机构中变化最少的。”[3]这一方面说明,大学的合法性具有独立性和稳定性;另一方面也证明,大学合法性的承认主体发生了多次变化。概而言之,大学合法性的承认主体经历了自我承认、教会或国王承认、国家承认、多元承认等多个阶段。 现代大学滥觞于欧洲中世纪大学,而中世纪大学的合法性本身就经历了一个从“自我承认”到“教皇或国王承认”的过程。中世纪的大学从其形成来源看,包括三种类型:“自发的”大学(如巴黎大学、博洛尼亚大学)、迁徙中诞生的大学(如剑桥大学、帕多瓦大学)和“创建”的大学(由教皇或国王创建的大学)。其中,“创建的大学”在诞生时间上多数晚于其他两类大学,很多古老的大学尤其是“自发的大学”和“迁徙中诞生的大学”受到承认的时间、过程、主体和标志已经无法查证,这些大学“并没有创始者,也没有确定的开始的日期,只是‘就那么成长’,缓慢地、不为人所知地成长着,没有确切的成长记录。”[4]而“官方文件和法律认定经常是滞后介入,并且是对已经存在的状况的认可,是对在实际需要压力的经验中所诞生的机构的认可。”[5]按照英国历史学家海斯汀·拉斯达尔的研究,在天主教教皇和神圣罗马帝国的君主决定创建大学并颁发相应的特许状作为承认大学合法性的标志之前,巴黎大学、博洛尼亚大学、牛津大学等都已经存在了上百年,并且具有了广泛的社会影响。出于自身生存和获得特权的需要,很多古老大学也参与到接受“承认”的队伍中来,像巴黎大学、博洛尼亚大学于1291-1292年从教皇尼古拉四世那里获得了授予教师资格认证特权的谕令,称为“大学”。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中世纪大学的承认主体经历了从无到有的过程,获得承认更多的是寻求一种特权。教皇或国王颁发的宪章并不是使大学获得法定社团资格不可或缺的因素,“权威宪章的颁发以及正式特权的授予,主要是为了巩固或提高某个已经实际存在的社团的地位。”[6]大学获得教皇或国王的承认更多是基于一种互利的需要,亦是一种事后承认。 随着宗教改革和民族国家的兴起,世俗权力开始取代教会成为大学合法性的唯一承认者,大学在中世纪获得的特权逐渐消失殆尽,大学面临着合法性的承认危机,需要重新合法化。近代民族国家对于已有大学合法性的承认主要采取以下三种方式:一是以英美为代表的国家,按照传统继续承认已有大学的合法性。这以美国的“达特茅斯学院案”最为典型。二是以法国为代表的集权国家,彻底否定了大学之前所拥有的合法性,对大学的合法性予以取消或重新按照自己的要求予以改造。这以法国大革命时期关闭和取消当时所有存在的传统大学和拿破仑建立“帝国大学”体制为代表。三是以德国为代表的国家,在保持大学一定自治的基础上,大学逐渐远离教会而接近国家,大学逐渐地国家化,大学逐渐成为国家的机构。当然,不同的承认过程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大学是很不相同的,其导致的结果也是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