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门应用社会科学的高等教育学,历来重视以问题为导向的实践研究,基础理论研究比较薄弱,理论文章的比重相对较低。综观近年来高等教育研究进展,涵盖了众多高等教育问题,如高等教育基本理论、高等教育史、高等教育体制改革、招生与就业、课程与教学、高等教育质量评价、教师发展问题等。令人振奋的是,在各类话题的探讨中,部分研究成果出现了研究重心向基础理论研究偏移的迹象,并在讨论中出现了一些视角独特、有思想、有深度的研究成果,尤其是学者之间出现了学术争鸣;在立场和观点上,产生了质疑和反质疑。 一、关于高等教育“适应论”的争鸣 在最近几年的高等教育文献中,最精彩的学术风景莫过于高等教育“适应论”之争。通过对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检索发现,高等教育“适应论”是一个较新的提法,该术语在近几年才出现并流行。深究其内容却发现,这并不是一个新问题,而是老话重提和老话重议。高等教育“适应论”,是一个被人淡忘了将近20年后又重新成为热点并产出了新观点的理论话题,也是一个对于高等教育学科而言无法回避的话题——关于高等教育是否应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命题。有学者质疑潘懋元先生提出的“教育内外部关系规律”,质疑“两个规律理论”无法指导高等教育向正确的方向发展,甚至可能存在误导。由此引发了质疑者与反质疑者的持续争鸣,并有其他学者也加入了这一讨论,给多年来相对沉闷的理论研究带来了活力。 质疑方学者指出,从理性分工的角度看,高等教育本质上是一种知识再生产活动,其首先应该符合的是认知理性发展的要求。高等教育“适应论”的失误在于:一方面,它颠倒了认知理性与各种实践理性的关系,试图用工具理性、政治理性和传统的实践理性等取代认知理性在教学和科研中的核心地位,使国内高等教育难以走上正常发展的轨道;另一方面,它在选择某种实践理性为主导的时候,又不惜压制其他各种实践理性的发展,以至于在高等教育的各种目标之间、不同目标与手段之间,造成了极大的矛盾和冲突。因此,要回归认知理性,建设完善的学术市场,我国高等教育就必须要摆脱“适应论”的思想束缚。[1] 该观点一经发表,就有一些学者发文对之进行反驳。有反驳者指出,高等教育“适应论”是经济社会变革和发展的必然,是高等教育生存和发展的必然,对推动经济社会和高等教育自身的发展起着重大作用,而不是什么“历史误区”。用哲学上的一个普通概念“认知理性”来否定和取代高等教育“适应论”和“两个规律论”,甚至将“认知理性”提高到高等教育的“本质”和“核心”是不适当的。[2]反驳者从高等学校职能演变、教育本质问题、高等教育发展史、国家教育方针等多个方面论证了高等教育“适应论”是历史必然,而非历史误区,并重新解读和诠释了潘懋元先生“两个规律论”和“适应论”的内涵。 有学者认为,正确认识高等教育与社会发展需求之间的“适应”关系,是科学把握高等教育“外部关系规律”的关键,不能用“贴标签”的方式对高等教育“外部关系规律理论”进行简单的概念化归类,而要充分认识高等教育“外部关系规律理论”的历史性、人文性、开放性与包容性。只有这样,才可能得到这个理论和思想本身释放出来的好东西。[3]有反驳者集中批驳了质疑方提出的“从理性分工的角度来看,高等教育本质上是一种知识再生产活动”这一核心观点,认为认知理性不是高等教育的本质属性,高等教育的本质属性是人才培养而不是知识再生产。[4]也有学者认为,虽然“理性视角”的确反映了部分大学,尤其是研究型大学发展的心声,但其判断和分析还是有值得再商榷的空间。这需要我们进一步思考高等教育的本质是什么,认知理性是否代表高等教育活动的本质,“理性视角”是否能超越“适应论”等问题。[5]该学者在较为委婉地批判了“理性视角”一文后,转而指出高等教育“适应论”也存在自身的不足,并提出了高等教育传统理论的转型问题。其结论是:教育理论转型的时机开始临近,因为我们再也无法用一个理论来解释所有的教育问题,这要求我们必须从归纳出发去构建实质性理论,否则理论就很难发挥对实践的指导作用。[6] 面对支持“适应论”者的反质疑,质疑方从“认知理性观”的立场,再度发表论文为其观点进行辩护。该文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视角剖析了高等教育“适应论”可能存在的四重误读和误构,旨在重新讨论高等教育的本质、功能、规律和制度等问题,以澄清理论是非、纠正认识偏差、解脱思想羁绊。[7]文章指出,“适应论”作者很可能误读和误用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某些著名论断,以至于得出了相反的结论。且该理论一直没有严格地区分高等教育与基础教育,并存在把高等教育直接等同于上层建筑的错误倾向。但长期以来,它对国家高等教育政策却发挥了无可替代的理论诠释作用,因此,获得了某种官方学说或者权威理论的地位,在国内高等教育领域影响至深。[8]当然,也有学者支持质疑方的学术立场,赞同走出高等教育“适应论”,认为它是受特定年代计划经济和传统理论模式影响的历史产物,在新的历史时期则需要探索新的高等教育哲学理论。[9] 此外,还有学者对以上争鸣采取了较为折中的立场。如有学者认为,高等教育合理存在的哲学基础表现为对高等教育本质与功能的认识,以潘懋元先生为代表的高等教育“适应论”以政治论为其哲学基础;以展立新和陈学飞为代表的“认知理性观”以认识论为其哲学基础,尽管这两种观点因其哲学基础不同,在表述上存在差异,但从实践上来看,两者没有根本性的矛盾:大学是以学术研究为重,还是以服务社会为重,需要根据学校的类型具体定位。[10]也有学者指出,“适应论”是否具有令人信服的解释力取决于如何理解适应,对适应的正确理解又取决于我们秉持何种高等教育哲学。作为一种复杂现象,高等教育领域不存在唯一正确的理论,“适应论”与“超越论”绝非二元对立,坚持从实践出发的高等教育研究,对“适应论”既不应夸大其科学性,也不应否认其合理性。[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