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编号:1003-2568(2015)03-0058-09 中图分类号:G112 文献标识码:A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古典文化体系中的位置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运动是传统现代化的重要契机。它以跨国际、主流化、焦点性的形态呈现,引动社会各层次人群的参与。然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运动所引发的问题与争议从来就没有中断过。纵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在当代社会中所面临的种种问题,似乎都可聚焦于一个困境之上:在资本化的当代社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行的现实合理性何在?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向古典传统的回溯定位 在资本社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运动推行的保护,要确认其合理性基础,应从资本社会本身的检讨说起。资本的逻辑是要以资本的洪流将一切价值通过为使用价值而将其抹平,但资本逻辑并非要建构一种均等价值体系,它对价值等级的构建异常精密,它总是要确立以自己为主位的言说体系,即资本的“规训”。规训作为一种权力机制,其特别之处在于,它通过自己所营造的体系而实现了被规训者的自我规训。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当前呈现,带有明显的资本规训特征。在近现代西方文明发展历程中,资本扩张所导致的文明传统的“遗产化”是一出永恒的戏剧。自19世纪中叶起,伴随资本扩展产生了西方文明对其他文明传统的挤压,或者西方文明传统自身的层次离析,那些在资本高速运转中而被抛离的文明传统或层次,被称之为“残留物”。“文化遗产”的观念即来文明“残留物”理论。“文化遗产”作为一个指称,本身乃是从资本本位而提出的规训化观念。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在资本格局中的自我规训,正是其在资本社会无法获得其合理性前提的症结所在。正所谓“寄人篱下”,怎么能“出人头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如想获得其在当下时代的合理性基础,必先脱离资本引导下的自我规训逻辑,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名。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古典传统中的“地方性知识” 那么,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在古典传统①中有没有自身位置?是何位置?与以资本流动为特征的现代社会相比,古典传统的关键特征在于它的地方性与自我封闭特征。古典传统是典型的植物性文明,不管是何种样态,古典传统都与特定的“地方”生态相联系。 然而,古典传统的“地方”性又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类型是立足于“地方”却已从“地方”的生态性中抽离出来,升华为一种在“地方”却“无地方”的文化结构,比如古典社会中的官方与精英文化,官方文化所形成的集权“制度”自我论证,精英文化则以“文本”形成了自足的圆满幻象,两者都是在“地方”却“无地方”。另一种类型则是立足于“地方”并在与“地方”的生态关联中形成文化传统,比如俗民文化。在“地方”却“无地方”的文化传统,以“地方”为其载器,通过“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的构建,使已失去生态性的“地方”成为其彰显其形上地位的象征体,“地方”在抽象的意义上得以凸显,展现了文化传统的物质层面,这可称之为“物质文化”。相反,在“地方”并在与“地方”的生态关联中形成的文化传统,由“地方”的生态性而发展出了丰富多样的生存差异性,这些差异化的生存个体从“地方”中获得激励并围绕“地方”展开交往,“地方”被裹纳于人们的现实交往中,隐而不彰,反倒呈现出去物质化的形态,这可被称之为“非物质文化”。 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古典体系中的位置,其实是忠诚于“地方”的“地方性知识”。试想:上天生民,不择地而生,人们从满足自己的生存需要出发,必然地要向“地方”探索求食,展开基本的生存活动;在生存活动的展开中,丰富多彩的生存差异由此展开,而解决此差异与冲突,人之间的“协商”由此展开。有的“协商”依据“制度”与“文字”的自上而下之规定展开,而有的协商则是“自下而下”的“约定俗成”。在前者,“协商”其实是被协商,“地方”成为索牢人们的营盘并得到凸显;在后者,“协商”引带开了丰富的社会交往,这些社会交往在不离“地方”,“地方”成为人们通过协商而凝聚“差异”实现“聚合”的“地方”,“地方”却裹纳入“差异的聚合”中而不显。前者是物质文化遗产,后者则是非物质文化遗产。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地方性知识”的核心问题是通过“地方”认同实现价值升华 在古典传统体系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乃是不同个体在“地点”中发生的“差异的聚合”,这种“差异的聚合”使人“能栖居”而生产了“地方”认同。然而,现实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认同却存有极大隐忧。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不同个体的“差异的聚合”,这种“聚合”的意义在于其“整体”性的庇护意义。但是,通常会发生的情形是:“差异”中所包含功利性欲望如此强大,以至于使“整体”性变成了一种“私”欲的共谋体;由“私”欲顺着“亲缘”关系推广开去的“网络”,包含着“整体性”的公共意义,但同时也包含着亲亲同谋、家族独大的隐患。这在中国传统村落中是常见的,村落中宗族势力把持了几乎全部的资源,造成了“地方”认同的失落。我们再从另一个层面对此问题展开论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显著特征是其文化生态特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生与发展被认为是与周围自然、社会环境变化密切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根本上乃是环境的产物,这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生态性特征的确认,这一结论在世界范围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观念与实践中获得了认同。 但从此观念,产生出了一个问题:在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视为生态性造物的前提下,其“传统性”从何而来?从文化学来看,文化的生态性是将文化视为在具体环境中,按照生物体的应激原则与环境相往还而产生的文化型态;文化的生态性因为局限于具体环境,因此创生与变动是其显著型态特征,但文化传统的核心特征则是稳定与连续性,唯有如此才能将人们的文化认同赋予形式,形成价值,形成跨越时空的传统。这样就产生了一个深化的思路:从环境应激产生的文化生态到唤起人们认同的文化传统,是一个顺向发生的过程,也是一个需要获得价值赋予和形式呈现的升华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