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哥在看你! (Big brother is watching you.) ——乔治·奥威尔(George Orwell),《1984》 2013年6月“棱镜计划”(PRISM)曝光,这项由美国国家安全局(NSA)自2007年起开始实施的绝密电子监听计划,能够对即时通信和既存资料进行深度监听。许可的监听对象包括任何在美国以外地区使用参与计划公司服务的客户,或是任何与国外人士通信的美国公民。美国国家安全局在棱镜计划中可以获得的数据包括电子邮件、即时消息、视频、照片、存储数据、语音聊天、文件传输、视频会议、登录时间和社交网络资料十大类。通过棱镜计划,美国国家安全局甚至可以实时监控个人正在进行的网络搜索内容。(凤凰网,2013) 棱镜计划的曝光引起轩然大波,随后其他国家的一些监控项目也相继曝光。(宋晓龙,2014)公众意识到,我们生活在一言一行都被监视的世界里。棱镜门事件引发了关于安全与隐私的讨论,奥巴马于6月9日在对棱镜计划进行辩护时称:“你不能在拥有100%安全的情况下同时拥有100%隐私、100%便利。”网络社会安全和隐私的关系是互联网领域的热点问题,不少学者围绕这一问题展开讨论(刘永谋、吴林海,2012)。胡凌(2012)通过对2010年底腾讯QQ和奇虎360的战争,揭示了互联网时代用户安全和个人隐私的困境,即个人要想获得安全,必须让渡一部分隐私。同理,维护社会安全、国家安全,也需要让渡一部分隐私,这正是美国政府为棱镜计划辩护背后的逻辑。 早在20世纪80年代,互联网还未渗透到现代社会的每个角落之时,就有学者预见,互联网将使远程电子监控变得十分隐蔽和便利,在被远程电子监视的担忧之中,“全景敞视监狱”、“监狱社会”的意向激发了学者的联想,成为互联网监视研究中最著名的隐喻和支撑理论之一,有学者甚至直接将互联网称为电子信息监狱(刘永谋、吴林海,2012)。近年来,胡泳(2008)、熊培云(2011)、刘永谋、吴林海(2012)等国内学者也将互联网与“全景敞视监狱”以及“全景敞视主义”相联系,展开了一系列讨论。学者们多是从“监视”的角度来展开网络社会“全景敞视”的论述,讨论的核心仍局限于将互联网视为一个被监视的空间和场所。然而福柯提出:“全景敞视建筑不应被视为一种梦幻建筑。它是一种被还原到理想形态的权力机制的示意图。”(福柯,2007:230)可见福柯在建构“全景敞视主义”时,不仅仅是将“全景敞视监狱”视为一个空间,而是立足于规训与惩罚,讨论权力运作,有着更为深刻的内涵。因此,本文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围绕互联网和“全景敞视”的关系展开讨论,探究互联网环境中“全景敞视”的特征,试图推进已有研究。 一、强化与升级 边沁(Bentham)设计的全景敞视监狱(panopticon)能“通过逆光效果,人们可以从哨塔的与光源恰好相反的角度,观察四周囚室里被囚禁者的小人影……在里面,每个演员都是茕茕孑立,各具特色并历历在目”。(福柯,2007:224)这种全景敞视又单向透明的结构决定了狱方可以随时了解囚徒的一举一动,而囚徒却对哨塔里的动静一无所知。 在福柯看来,到19世纪中期,全景敞视监狱机制扩散到整个社会,尤其是军营、工厂、学校、孤儿院、收容所等。社会中遍布“全景敞视监狱”,整个社会成为了某种程度的监狱社会。由于时代的局限性,福柯所描述分析的场所是有限的、客观存在的,都是以一定的地域为基础建构出来的实质空间。然而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以互联网为代表的虚拟性、空间无限性的场域逐渐登上监视的舞台,这是网络社会“全景敞视”的空间基础。互联网中的全景敞视并非只是监视空间的扩展,更重要的是监视程度的提升,在一定程度上,互联网实现了“完美”的“全景敞视”,表现为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互联网完美地实现了边沁提出的关于监视的原则——“权力应该是可见的但又是无法确知的”(福柯,2007:226)。所谓“可见的”,即被囚禁者应不断地目睹着窥视他的中心瞭望塔的高大轮廓。随着一系列监视计划的曝光,越来越多的公众已知道互联网中监视的存在,公众知道自己正在受到监视。所谓“无法确知的”,即被囚禁者应该在任何时候都不知道自己是否被窥视。公众知道自己被监视,但又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注视(gaze),而是否被注视决定了我们的言行是否可能招致惩罚。 第二,互联网完美地实现了对所有人的自动化、非个人化监视。“全景敞视建筑”是一种权力自动化和非个人化的机制。在互联网中,监视的工作由计算机来实现,计算机使得行使权力的人数大大降低,而受权力支配的人数大大增加,少数人能够在瞬间看到一大群人。“全景敞视建筑甚至是一个能够监督自身机制的结构。在中心瞭望塔,总管可以暗中监视所有的下属雇员:护土、医生、工头、教师、狱卒。……甚至,总管本人也能被观察。”(福柯,2007:229)任何人都无差别地成为被监视者。 第三,互联网完美地实现了监视权力的网状分布。福柯一再强调权力不应被视为某些人可能占有的特权,而是“一个永远处于紧张状态的活动之中的关系网络”(福柯,2007:28)。在福柯看来,权力是非中心化的、多元的、弥散的,在权力的关系网络中,每一个个人都只是权力的一个点,而并非绝对操纵权力的主体,而是权力运作的工具,他既是权力的实施者又成了权力实施的对象。这在他的另一部著作《必须保卫社会》中也有论述:“权力从未确定位置,它从不在某些人手中,从不像财产或财富那样被据为已有。权力运转着。……权力以网络的形式运作在这个网上,个人不仅流动着,而且他们总是既处于服从的地位又同时运用权力。”(福柯,1999:27-28)在互联网中同样不能简单地区分占有权力的统治者和被权力控制的被统治者,任何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都能借助互联网监视、观察任何一个人。占据监视位置的人能够开展监视,而一旦离开了监视者的位置,就会成为被监视者。互联网上的一切人和事都会被监视,只有互联网自身不会被监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