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6924(2015)3-005-011 一、连续与破裂①:一个文明比较的对立 许多学者对于中华文明的历史运行模式给予了充分的关注,尽管学者们对这样的大历史的分析结论见仁见智,甚至大相径庭,却不妨碍独立见解的启发性。美国学者韩森近期的著作《开放的帝国:1600年前的中国历史》在总结中国历代王朝循环模式时认为: 以王朝循环模式看待中国历史往往会有这样的套路:开国皇帝总是强有力的。开国之君总能获得充分支持来进行税制改革,因而有足够的军饷支持一支强大的军队去征服广袤的疆域。继任的皇帝则难免缺乏开国之君的魄力,于是权力渐渐落到宦官、大臣、将领以及外戚手中。到了王朝晚期,末代皇帝们就理所应当被推翻。按照这个王朝循环模式,末代皇帝通常昏庸无能,对丢掉本朝江山负主要责任,而下一朝新君登基后总是马上命令其官员撰写前朝昏君的历史。这一僵化简单的模式具有一些吸引力,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它总是为统治王朝的统治者进行辩护。王朝循环模式有很多不足之处,其最甚者是盲目接受一个朝代的自我界定。[1]3 这样的评说大抵符合历史事实。张光直先生在比较中国与西方文化时,更加具体地使用了“连续”、“破裂”的概念,即中国的形态叫做“连续性”形态,而将西方的叫做“破裂性”形态。[2]所谓“连续性”,指中国古代文明一个最为令人注目的特征——在一个整体性的宇宙形成框架创造出来的。杜维明以“存在的连续”(Continuity of being)概括之:“呈示三个基本的主题:连续性、整体性和动力性。存在的所有形式从一个石子到天,都是一个连续体的组成部分……既然在这连续体之外一无所有,存在的链子便从不破断。”[3]这同时是“中国哲学的基调之一,是把无生物、植物、动物、人类和灵魂统统视为在宇宙巨流中息息相关乃至相互交融的实体。这种可以用奔流不息的长江大河来譬喻的‘存在连续’的本体观,和以‘上帝创造万物’的信仰,把‘存在界’割裂为神凡二分的形而上学绝然不同。”[4]这种宇宙观的表述,试图把中国古代社会存在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建立在一个对“文明”性质的确认的基础上,即认为中国古代文明是一个连续性的文明。 相比较而言,西方社会的比照提醒我们另一类型文明的形成,这种类型的特征不是连续性而是破裂性——宇宙形成的整体性破裂。走这条路的文明是用由生产技术革命与以贸易形式输入这些新的资源方式积蓄起来的财富为基础而建造起来的。破裂性的外在表现,主要以利益和利润为根本的原则,即利益各方都在同一追求原则之下引起不同程度的冲突,虽然冲突也可是一种平衡的手段,但越往现代,冲突的代价远远比换取平衡大得多。虽然“冲突”也被认为是社会矛盾的“分解”性平衡方式和手段,[5]但在现代社会里,其代价可能超出人们的预估。 如果“连续”与“断裂”的认定可以在两种文明形态中获得足够支持的力量,即中西方的两种最主要的方式(根据“亚细亚生产方式”②)所呈现的差异和特质,表述为:[6]16-17
前者的代表即为中国,其重要特征是连续性的,就是从野蛮社会到文明社会③许多文化、社会成分延续下来,其中主要延续下来的内容就是人与世界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而后者即西方式的是一个突破式的,就是在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上,经过技术、贸易等新因素的产生而造成一种对自然生态系统束缚的突破。[6]18概之,“根据中国上古史,我们可以清楚、有力地揭示人类新的法则。这种法则很可能代表全世界大部分地区文化连续体的变化法则。因此,在建立全世界都适用的法则时,我们不但要使用西方的历史经验,也尤其要使用中国的历史经验。”[6]24 笔者以为,“连续”和“断裂”特质最突出的呈现是在重要的历史转型时期,但这些特质首先要从“人”自身说起,因为无论是“从猿到人”的历史演化,或是演进中的差异所产生的排斥性和对立性,还是“连续/破裂”与“文明/野蛮”的对峙性,都绕不过“人”自身在历史中的裂变。换言之,历史社会化的“人”(包括生产方式)的连续与破裂一直没有分开过。维柯在《新科学》里对“人”有一个经典的知识考古: 跟着这种神的时代来的是一种英雄的时代,由于“英雄的”和“人的”这两种几乎相反的本性的区别也复归了。所以在封建制的术语里,乡村中的佃户们就叫做homines(men,人们),这曾引起霍特曼(Hotman)的惊讶。“人们”这个词一定是hominium和homagium这两个带有封建意义的词的来源。Hominium是代表hominis dominium即地主对他的“人”或“佃户”的所有权。据库雅斯(Cujas)说,赫尔慕狄乌斯(Helmodius)认为homines(人们)这个词比起第二个词homagium较文雅,这第二个词代表hominis agium即地主有权领带他的佃户随便到哪里去的权利。封建法方面的渊博学者们把这后一个野蛮词译成典雅的拉丁词obsequium,实际上还是一个准确的同义词,因为它的本义就是人(佃户)随时准备好由英雄(地主)领到哪里就到哪里去耕地主的土地。这个拉丁词着重佃户对地主所承担的效忠,所以拉丁人用obsequium这个词时就立即指佃户在受封时要发誓对地主所承担的效忠义务。[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