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516.52 文献标识码:A 自身意识(Selbstbewusstsein)理论是近代以降哲学的基本问题。20世纪下半叶以来,在欧陆哲学的研究传统中,自身意识理论得到了某种意义上的“复兴”①。而当代自身意识理论的复兴的根本理论前提在于:将传统自身意识理论的基本模式归纳为“反思模式”,进而指出这一模式存在着无法摆脱的困境,即“循环”困境。 所谓自身意识的“反思模式”是指,自我将注意的目光从外部对象上超脱出来,折返回内在领域,开始“反思”自身。与对外部对象的表象完全相似,在自身意识中,作为主体的自我(或意识活动)将其自身当作客体来表象。但这样一种反思模式存在着两个基本困难。首先,反思模式试图通过作为主体的自我对作为客体的自我的表象或认识来谈论自身意识问题,然而这里已经预设了进行表象活动的“自我—主体”,但如果没有“自我—主体”预先对自身的意识到,这样一种“自我—主体”的回返自身又如何可能呢?因此,这里存在一个典型的“循环”:要解决的问题本身(自身意识)实际上在讨论的开始就已经被预设;其次,反思模式预设了自我对自身的认知只有通过回返自身才得以可能,因此也就必定预设了进行认知活动或返转目光的“自我—主体”与被认知的客体自我是同一的,或者说,预设了认知行为与被认知者的同一,只有这样,人们才能谈及自身(或自己)意识。但是这样一种同一性又将如何被给予呢?难道它不恰恰就是在自身意识中被给予的吗?因此,循环在这里又一次出现。② 为了避免传统自身意识理论的“循环”困境,以D.亨利希(D.Henrich)为代表的海德堡学派替代性地谈论一种“前反思的”、“非对象化”的“自身亲熟”(Selbstvertrautheit)。因为所谓自身意识,必然意味着“我”在其中所亲熟的东西是它自身,尽管人们未必需要概念性地描述它,但无论如何,它必须能够确定地断言“(主)我=(客)我”,即主我与客我的同一。然而,为了知悉这种同一,“我”必定已经预先知道如何将他所遭遇的东西归化(zuschreiben)给自身。因此这种作为自身归化的自身意识就不会是反思的结果,而毋宁说是反思的前提,传统自身意识理论的反思模式乃至任何一种自身意识理论实际上都在一开始就已经预设了这种自身归化或自身亲熟。③ 图根特哈特(E.Tugendhat)基本上也是在前述两个基本困难的框架内来检视传统自身意识理论以及海德堡学派的努力的。与亨利希一样,图根特哈特也认为传统自身意识理论陷入了困局,但是他还更进一步,认为以亨利希为代表的海德堡学派“标明了传统自身意识理论的一个醒目的终点”。④或者更确切地说,图根特哈特彻底放弃了传统(包括海德堡学派在内)解释自身意识的方法——直观的方法(人们在“精神视觉”的意义上“看到”如何认知自身),而选择了语言分析的方法,即分析考察我们是如何使用“认知自身”这个表达的。在他看来,这是一个非此即彼的选择,要彻底摆脱传统理论(包括海德堡学派)的困境,只能选择后者。他将我们描述自身意识现象的表达概括为:“我知道,我
”,因此,认知自身并不具有主体与其自身的一种自身关涉的形式,也不意味着认知者与被认知之物的同一,而毋宁说,所谓“认知自身”意味着主体对一个事态、一个意识状态或体验(即“我”所具有的如此这般的状态)的认知,这一事态体现为一个命题句(“我
”)。⑤这里的关节点在于,索引词“我”(ich)的首字母不能被大写而名词化,因此它本身不能成为对象,“知道”的对象始终是含有“我”的命题句(“我
”),因此在他看来,只有采用这种对“我知道,我
”的语义学的解释方法,才能真正避免自身意识理论中“(主)我‘知道’(客)我”的“循环”困境。 与此同时,图根特哈特还批评“海德堡学派”对传统理论困境的揭示在根本上勾销了“自身意识”现象一般,因为“海德堡学派”发展出的“自身亲熟”实际上首先是将“自身意识”问题限制在了前反思的层面,而将对象化和论题化的维度划归给“自身认识”(Selbsterkenntnis)。因此,“自身意识”概念在“海德堡学派”这里受到“窄化”,在此意义上,人们也可以说,传统理论对于“Selbst”或“Ich”的“对象化的”谈论这一维度在“海德堡学派”的“自身亲熟”中被勾销了。⑥ 早于海德堡学派和图根特哈特,传统自身意识理论的基本主题在胡塞尔的现象学中就已得到了专门而细致的关注,而且,借助于胡塞尔现象学的“自身意识”理论,人们能够更好地厘清当代自身意识理论复兴中的种种争执。本文将特别关注这些争执中最为根本的一个,即“自身意识”的“反思模式”究竟有没有陷入循环?对象化的反思模式是不是全然是“坏”的?它究竟是否有其自身的存在权利?我们将在以亨利希为代表的“海德堡学派”和图根特哈特有关自身意识的探究和争执的背景中,追问胡塞尔现象学所能提供的是一种怎样的“自身意识”理论,进而去思考这种现象学的“自身意识”理论是否能够避免传统自身意识理论的“循环”困境,以回应图根特哈特的批评。 首先来看图根特哈特对于胡塞尔现象学的自身意识理论的讨论。 图根特哈特将传统自身意识理论概括为这样的一种基本图式:“z表象x”(z stellt x vor)。而且,在他看来,全部的传统自身意识理论都可以根据“(1)x是否被看作与z同一,以及(2)x和z被看作标示什么”这两点来加以区分。⑦ 传统自身意识理论在第二个问题上主要有两种看法,继而分为两个阵营:将x,以及与之相关的将z要么是看作“自我”,要么是看作“
”状态(一种意识的状态)。或者说,在图式“z表象x”中x和z的两个候选者,一方面可能是“自我”,另一方面则可能是“
”状态(有意识的状态或经验)。 进一步的问题就是上面的第一个问题:在这个图式中,x是否被看作与z同一。首先来看x和z这二者不同一的情况,即x≠z的情况。那么根据上面的第二个问题的看法,这里的x和z只能分别被归给“自我”或“
”状态。我们无法在不设定一个“自我”的情况下去“表象”一个“自我”,换言之,以“
”状态作为主词(z)去“表象”一个“自我”(x)这在x≠z的情况下是绝然不可能的。那么,这里能够存在的可能性只有两种:1)x和z分别被视为“
”状态和“自我”,即“自我表象意识状态”;2)x和z分别被视为两种不同的“
”状态,即“一种意识状态表象另一意识状态”。⑧图根特哈特认为,在自身意识理论史上,这两种可能性都有其代表人物,前一种可能性由康德所代表,后一种可能性则由胡塞尔所代表。这一点是我们这里关注的焦点,后面还会再回到这个问题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