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是我国的税收结构调整方向。这对个人所得税改革的设计提出了新要求,也会牵动个人所得税改革加快推进。然而必须指出:个人所得税改革既涉及社会各个收入阶层切身利益,也关系各级政府收入增减。要使改革方案能为各方接受,操作中可为纳税人自愿遵从,就必须全面深入分析各种约束个人所得税税制运行效应的体制性和非体制性因素的生成机理与变动趋势。 个人所得税收入结构既是个人所得税税制利弊的综合反映,又是各种个人所得税约束因素名义效应的具体量化表现。所以,多角度透视个人所得税收入结构是设计出可为社会各界认可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的基础工程。进一步说,只有厘清了收入结构,才能科学判断现行个人所得税税制的收入筹措能力和调控能力,才能认清个人所得税收入变动的可能性空间,并基于此寻求制度变革良策。本文将从个人所得税收入的增长时间结构、项目结构、区域结构、行业结构、收入阶层结构等五个方面分析2000年后的个人所得税收入结构,基于此提出个人所得税改革思路选择建议。 一、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量增长过程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净所得课税。目前,国际上有综合课税、分类课税、综合与分类相结合课税三种计税方法,无论哪种方法,税基都是扣除一定数额后的所得。1980年9月我国正式立法征收个人所得税。1993年10月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第一次修改个人所得税法。这次修改后形成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基本框架至今未大动,1993年后对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主要针对费用扣除额水平。 1980年建立个人所得税制后的十年间个人所得税收入增长缓慢、规模很小,1990年个人所得税收入仅为21.1亿元,占税收总额比重仅为0.7%。1994年之后,个人所得税收入急剧放大,1995年收入达131亿元,2000年后,个人所得税收入从不足1000亿元增长到7150亿元(2014年预算数)(见图1),个人所得税收入步入高增长阶段,但增长率总体上呈阶段性下调势态。其中,2001~2005年个人所得税年均增长率高达27%,收入额5年间增长了1.1倍;2006~2010年年均增长率下调为18%,收入额增长了1倍;2011~2014年年均增长率下调至10%,4年时间收入额仅增长0.18倍。
图1 2000~2013年个人所得税收入情况①(单位:亿元) 就个人所得税收入占税收总额的比重来看,2000~2014年个人所得税收入占税收总额的比重呈现出波动性小幅上升状态,从5%升至7%后又降至6%(见图2)。
图2 2000~2013年个人所得税收入占总税收比值 从个人所得税收入与主要关联因素比较角度分析,可以说个人所得税收入增长相对稳健。2000~2014年税收总额增长8.6倍,个人所得税收入增长9.8倍,多出1.3倍。2000~2013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货币工资增长4.5倍,个人所得税增长8.9倍,两者相差4.4倍。个人所得税收入增长与第二、三产业发展密切相关,2000~2013年个人所得税收入增长倍数比第二、三产业分别多4.3倍、3.2倍。 总体看,个人所得税收入在高速经济增长和市场化程度提高以及个人收入快速增长背景下呈高增长状态。其间增长率和占税收总额比重下调的主要原因是提高工薪所得费用扣除额造成的。如果月工薪所得费用扣除额保持在2000元水平,那么,目前个人所得税收入会突破1万亿元。 二、个人所得税收入项目结构 按应税来源分,个人所得税共有十二个税目。2000年以来,个人所得税收入主要来源是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2000~2012年,上述三个税目的个人所得税收入占个人所得税总收入的比重平均达到了91.25%(附表1),从趋势上看,这一比重在2000~2005年是微幅上升的,但是,自2006年以来这一比重开始逐渐下滑(图3)。
图3 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三项合计占个人所得税总额比重趋势图 (一)工资、薪金所得课税 在个人所得税的十二个构成项目中,工资、薪金所得单项金额占个人所得税总额的比重就超过50%(附表1)。2000~2012年工资、薪金所得占个人所得税的比重呈现逐步上升的态势,2000年该比重为42.87%,2012年这一比重上升为61.67%(图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