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70年代以来,改革成为社会主义国家发展的重要主题之一。中国作为其中的杰出代表,以前所未有的改革力度创造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为世界社会主义的实践谱写了新的篇章,也开创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改革之路。经过30余年的实践,中国的改革已经走过“是否需要改”的争论期,发展到“如何改才好”的新阶段。尤其是2013年落幕的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阐明了今后一段时期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方向、思路和举措。在这样的新形势下,总结中国改革的经验与教训对未来的改革之路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也对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具有极大的参考价值。 对改革经验的总结与思考可以是全方位、多角度的,但是对改革策略的考察则能反映出既往改革的总体思路和方法,是我们回顾中国改革的有益路径之一。所谓“改革策略”,指的是改革的计策、谋略,具体而言是实现改革目标的方案集合。从中国改革的发展脉络看,改革策略基本围绕改革内容的指向范畴而展开。换言之,改革的任务和工作涉及方方面面,但是“二制”(体制和机制)无疑是以往改革内容的基本指向,即到底在各个领域我们需要改什么东西。对“体制改革”与“机制改革”语汇的区分和认知有助于我们更加清晰地理解以往的改革经验。因此,厘清二者的区别和联系,弄清楚改革背景下二者的意涵,明确当下体制改革与机制改革的现状与问题,可以进一步深化对中国改革的认识和理解,从而更好地推动今后的改革进程。 一、“体制”与“机制”之辨 在现代汉语里,体制的“体”本意是指人的身体,后来又延伸为事物的存在形式,如物体、长方体、字体、文体等;“制”指式样。将两个字组合起来,“体制”可以被定义为社会活动的组织体系和结构形式,包括特定社会活动的组织结构、权责划分、运行方式和管理规定等。政治体制是以国家政权组织为中心的各种具体政治制度和政治行为规范的总和,即为使国家机器正常运转所采取的组织形式、权限划分、工作方式等具体制度和规范。它是政治制度在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中的具体化,与政治制度相比,政治体制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对整个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影响也更为直接。[1]“体制”一词,是在中国改革开放过程中,为了区别于“制度”而单独提炼出来的,是结合中国实际而产生的一个创新概念。①在那个姓“资”还是姓“社”的大争论时期,这一概念的提出表明,中国全面展开的经济体制改革和将要展开的政治体制改革,绝不是对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否定,而是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在这种制度和体制在概念上的区分,具有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 “机制”一词最早源于希腊文,原指机器的构造和工作原理,生物学和医学通过类比借用此词,说明生物功能或生理功能的内在工作方式及相关结构组成部分的相互关系,以及其间发生的各种变化过程的物理、化学性质和相互联系。“机制”一词,现在已广泛应用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有关方面,用来表征事物或系统的机理、联系和运动规律。[2]在政治生活中,机制可以理解为政治体系中各部分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方式。 从上述两个语汇的基本涵义和指代要点看,体制指代事物的基本状态特征,侧重于事物的形式,属于宏观层面;机制指代事物间的功能性联接方式,侧重于事物的运行,相对微观。表1列出了“二制”的基本差异,从中可以看到二者之间相对简明的区别所在。
从二者的涵义可以看出,体制位于政治体系的宏观层面,侧重于政治的形式;而机制位于政治体系的微观层面,侧重于政治的运行。从它们对于事物表征的指代情况看,体制更能代表事物的本质特征,而机制则体现的多为事物的表面特质。举例来说,如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立法体制,那么代表的产生方式、代表的提案流程等就是立法过程中涉及的机制问题。 体制和机制的关系从两个维度上表现出来。一方面,体制是机制构建的指导原则,而机制则是体制发挥作用的载体。有什么样的体制,必然围绕它产生相应的机制,而体制也要通过一定的机制才能有效运行和更好地发挥作用。原因在于任何体制都由若干要素组成,这些要素只有以一定的方式联系起来并相互作用,即形成一定的机制,才能维持体制的存在和发展,发挥特定的功能和作用。在现实社会中,体制要发挥特定的功能和作用,往往需要建立若干个机制共同对其发挥作用。[3]例如,党管干部体制是中国特有的一种组织人事体制,它由党委提名政府主要干部、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首长负责制等多个机制所构成。另一方面,体制与机制并非双向的一一对应关系。这体现在不同的体制下存在不同的运行机制;但同样的机制,可以存在于不同的社会制度和体制之下,其表现形式和运作过程、方式则可能并非完全一样,但却有类似之处。比如,中国和一些西方发达国家都实行的是市场经济体制,但是其中的具体运行机制却差别很大,西方国家基本上实行由市场为导向的价格机制,而中国在一定时期内对某些商品则实行双轨制,即同一产品在计划内的部分国家定价,计划外部分市场调节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