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J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104(2014)06-0023-07 一、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背景及困境——村民在当下文化生活中的无所适从 现代社会是一个风险社会。这种风险不仅仅体现在贝克所说的制度性风险中,更加体现在拉什的“风险文化”当中,即社会成员宁可要平等意义上的混乱和无序状态,也不要等级森严的定式和秩序。一方面,工业革命和城市化、市场经济和消费主义、现代科学技术的巨大发展和享乐主义的生活方式极大地改变了中国传统的文化结构,影响了作为个体人的文化生活;而另一方面,随着现代市场经济体系和国家体系对城市和乡村中传统社区的挤压,人们在得到感官的、物质的满足的同时却因精神上过于空虚而找不到心灵的归宿,渐渐感到被隔离,孤独、紧张、压抑等充斥了人们的大脑。缺乏了精神生活的现代社会不可避免地导致人们心灵上的扭曲。在农村,“快速的市场经济、现代传媒及社会流动,深刻改变了农民的生活样式,传统的构成农民人生意义的文化与活动,要么本身被现代社会宣布为愚昧、落后,要么被市场经济所边缘化,农民在快速的社会变动中,不再能从一直以来的传统中获得人生的稳定感,又不能从以广告和时尚所引领的消费主义价值观中获得现代的人生意义,因为他们现金收入有限。这样,农民就被抛入到一个传统已失,现代又不可得的尴尬境地。”[1]这种尴尬导致了农民的精神生活逐步荒漠化,他们的文化创造活力日益丧失。因此,现阶段我国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迫在眉睫,通过加强有效的公共文化服务,找到契入村民精神生活的钥匙,使每一个个体行动者能够共享现代化给人类文明带来的硕果,这是作为政府的一种文化理想,也是不同利益相关群体共同的文化诉求。 然而,当前我国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实践却遇到了瓶颈。一方面,在半城市化现象和城市病在我国发达城市中不断蔓延和恶化的今天,城市文化日益强化,乡村文化不断衰落,农村文化发展明显落后于城市,村民享受的公共文化权益远不及市民的丰富,城乡居民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方面存在较大差距,这进一步导致了公共文化服务在农村备受冷遇;另一方面,现有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内容陈旧、形式单一、囿于城市的文化服务形式,脱离地方文化结构,忽视村民的主体地位,导致了城乡文化服务差距进一步拉大,农民的文化需求得不到满足,他们的人生价值追求也迷茫无助。因此,本文认为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沟壑日益拉大的背景下,不能一味地注重宏观方面的政府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量化结构,更应该着重于从农村文化自身结构的微观视角来研究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把村民的适应问题及其对文化服务的能动作用纳入我们的研究视野。 二、既有研究与反思——着眼于村民主体地位与农村文化特质的话语缺失 在目前有关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研究当中,学者们都认可现阶段中国农村文化建设存在着很多弊端和不足,表现在供需矛盾突出,有效供给严重不足;服务水平不平衡,服务错位;文化市场秩序混乱,非法经营活动猖獗;公共文化业务经费不足,公共文化设施落后;文化服务机构运转存在较大困难,文化人力资源缺乏等方面(刘卫、谭宁,2007;龙兴海、曾伏秋,2009)。造成这些不足的原因,大多数学者都归因于政府,比如政府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有效投入不足;政府对民间文化组织与市场参与文化服务供给缺乏必要的支持与规范;农村公共文化事业机构工作人员的业绩考核评价制度不健全等(龙兴海,2009;王爱民,2008)。因此有学者认为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中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但政府提供服务的供给方式则必须是多元化的,应混合采用免费直接提供、全额出资购买和对公共文化服务给予适当奖励等方式(窦维平,2005;李燕,2006)。另有学者从农村公共文化状况及其制度困境、农村文化服务的路径选择和制度创新、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模式创新与平台构建等三个方面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进行了论述(曹爱军、杨平,2011)。叶南客研究员(2008)从农民的主体地位出发,一方面,认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是一项综合性工程,在其建设过程中需要处理好政府主导与农民主体的关系,形成“政府支持、农民志愿、社会参与”的农村文化发展模式,避免出现政府供给的不是农民所需求的,而农民盼望的却又是短缺的尴尬现象;另一方面,应培育农村文化人才,壮大农村业余文化队伍,扶持农村文化经纪人队伍,通过农村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农村文化建设,促进农村文化发展。 综上所述,我国学者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研究已经取得了长足进步。这些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农村文化服务的现状,意识到了城乡文化服务的巨大差距,农村的公共文化服务现状不容乐观,农民的文化生活也不尽丰富,农村的文化发展滞后于城市文化发展;二是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滞后的原因,认为农村文化服务存在的问题应该基于社会公平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理念来寻找问题的根源,并提出了关于政府转型、财政制度改革等方面的建议,力图从体制、机制、管理等各个角度找到政府如何解决农村文化发展滞后的钥匙;三是在讨论如何推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时,出现了这样一种现象,即正如叶南客研究员指出的,“政府供给的不是农民所需求的,而农民盼望的却又是短缺的尴尬现象”,文化服务大多以城市为蓝本,提出的对策基本都是立足于以城市为主导的,多考虑如何以城市带动农村,未能根据城乡的不同文化特质来探讨如何推进城乡文化的和谐发展;四是从学科视角上看,目前对于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研究多来自于文化理论研究者、公共管理学者以及各政府部门和文化事业单位的管理者,从社会学视角探讨文化服务的研究比较少见。农村文化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文化系统,是外在结构性力量与内在个体行动者的能动反映的微观机制共同作用的结果。但是,现有研究对村民的主体地位未能给予足够重视,对农村的文化特质未能进行透彻分析,只是单纯地希望通过国家自上而下的重新设计,来使人民的生产和生活变得更加简单和清晰,从而使得这种文化服务成了“装在套子里的文化”。我们应该认识到,研究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应以行动者即村民为主体,使文化服务适应农民的文化生活需要,进而形成村落的文化认同,并最终实现政府和谐文化的价值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