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20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973(2014)06-0045-12 《檀香刑》出版后,誉者多,毁者少,这让莫言受宠若惊。先前因为《丰乳肥臀》引起的轩然大波,也由此渐渐沉寂下来。然而,阅读当时或后来陆续出现的众多的评论文章,不难发现,无论是赞誉者还是批评者,基本上都是围绕着酷刑文化做文章,好像《檀香刑》除了对各种酷刑的精雕细琢之外别无其他。2005年,《檀香刑》角逐第六届“茅盾文学奖”,“初评是满票”,终评却意外落选,而落选原因,也是因为描写了众多血淋淋的酷刑场面,“揭露了中国的阴暗面”①,引起了评委们的较大争议,评判视野仍然局限在对酷刑的描写上。其实,这都是对《檀香刑》的狭隘阅读。不可否认,对酷刑文化的神奇想象和醒目描写,是《檀香刑》的绝对精华所在,但是《檀香刑》的文化意蕴远不止这些。它对许多领域都有所涉猎并有独到的见解,是一部文化意蕴异常丰厚的长篇小说。可以说,它不啻为一场令人目不暇接的文化展览,一场演出、碰撞、交流、联姻、融合的饕餮盛宴。 《檀香刑》是一座陈列酷刑文化和暴政文化的展览室。这是最为人们所津津乐道的,也是饱受诟病的原因。酷刑是指对一个人故意施加的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任何使他在肉体上或精神上极度痛苦的处罚。酷刑自古就有,愈往人类社会的历史深处追溯,酷刑的程度愈烈。每一个国家、每一个民族都施行过酷刑,中国也不例外。也许是因为历史更悠久、更动荡、更反复无常,中国较世界上其他的国家和民族在使用酷刑方面更甚,更骇人听闻。鲁迅曾说过:“自有历史以来,中国人是一向被同族和异族屠戮,奴隶,敲掠,刑辱,压迫下来的,非人类所能忍受的楚毒,也都身受过,每一考查,真教人觉得不像活在人间。”②中国历史上有名的酷刑很多,其中最严酷的莫过于凌迟、梳洗、剥皮、烹煮、车裂、刖刑、宫刑、腰斩、缢首、灌铅、抽肠、活埋、杖杀、骑木驴、俱五刑、株连等。中国历史上也有许多著名的酷刑事件,听起来都匪夷所思,如秦始皇坑儒、李斯遭腰斩、商鞅被五马分尸、孙膑遭刖刑、司马迁受宫刑等等。虽然越到后世,随着文明程度越高,酷刑的实施受到了越来越严格的限制,直至被驱逐出现代刑罚的范畴,但是,几千年的历史积淀,已在人们的心目中或历史典籍中,形成了一部厚重的酷刑文化,它长久地盘桓在国家、民族或个人的心灵史上,无时无刻不对国家、民族和个人产生影响。虽然《檀香刑》不是文学史上第一部描写酷刑的长篇小说,但它绝对是第一部将酷刑上升到文化的高度进行艺术观照的长篇小说。《檀香刑》所迸射出来的酷刑文化的内涵与特质是无与伦比的。小说总共写了六次酷刑行刑过程,其中讲述了五种不同的酷刑刑术,应该说它们在历史上著名的酷刑中占有很重要的位置。当然,有些酷刑是莫言通过想象虚构出来的,如“阎王闩”、“檀香刑”,但这更符合历史的本真状态和酷刑的本质特征,因为酷刑本来就是创造出来的。就酷刑本身而言,只有想象不到的,没有做不到的。这六次行刑过程、五种刑术,分别是:刽子手处决赵甲舅舅使用的“斩首”;余姥姥惩处银库库丁使用的“腰斩”;余姥姥和赵甲联手处死小虫子使用的“阎王闩”;赵甲给“戊戌六君子”执刑使用的“斩首”;赵甲给钱雄飞使用的“凌迟五百刀”;赵甲告老还乡后给孙丙上的“檀香刑”。其中“阎王闩”和“檀香刑”,史书上未见记载,显然是莫言依据酷刑的本质想象出来的。当然,作为酷刑文化的陈列展览室,《檀香刑》的意义绝不仅仅在于酣畅淋漓地讲述了几种酷刑刑术的执行过程,还在于赵甲以当事人的口吻,深有感触地讲述了行刑人的隐秘的心路历程和实施酷刑在他们这一类人心目中的崇高地位,从一个更高的层面上对酷刑文化进行了全面的审视。在赵甲看来,他精心研究、发明、实施任何一种酷刑,绝不止是用来结束一个人的自然生命,博得众生喝彩,更重要的是通过这样一种神圣的仪式,来宣示皇家政权至高无上、不得冒犯的威仪,以及自己在维护皇权统治方面不可替代的重要性。在某种程度上,他俨然成了国家法律和权威的象征。正如刑部主事刘光第对他所言: 其实,你干的活儿,跟我干的活儿,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为国家办事,替皇上效力。但你比我更重要。 刑部少几个主事,刑部还是刑部;可少了你赵姥姥,刑部就不叫刑部了。因为国家纵有千条律法,最终还要落实在你那一刀上。③ 正是因为赵甲身处重要地位,所以才自视甚高,根本不把人人敬畏的袁世凯放在眼里,起码从心底里不打怵他。他在袁世凯面前曾骄傲地说: 但小人斗胆认为,小的下贱,但小的从事的工作不下贱。小的是国家权威的象征,国家纵有千条律令,但最终还要靠小的落实。……小的认为,只要有国家存在,就不能缺了刽子手这一行。④ 由于赵甲深刻地认识了酷刑的重要性,所以他才疯狂地爱上了刽子手这门职业,而且将其发展到了极致。腰斩、斩首的精细程度自不必说,单是传统的凌迟,他就能发挥到使用五百刀才将犯人处死的本事,更不用说他独创的檀香刑了。在恩师余姥姥30多年前发明“阎王闩”处决小虫子,博得慈禧太后、光绪皇帝一片欢心的启发下,赵甲沉浸在了对酷刑的研制与实施上。在如何处决抗德忤逆的孙丙事情上,他的聪明才智达到了顶点。他用一根浸透了香油的檀木橛子,从孙丙的谷道插入,再由肩头斜出,贯通身体但又不伤及其他脏器,让他足足活够了规定的5天时间,可谓登峰造极。由于有着崇高的事业感、责任感,所以在他眼里,刽子手是神圣的,杀人是一门高超的技艺,犹如他的狂言: 别人瞧不起我们这一行,可一旦干上了这一行,就瞧不起了任何人,跟你瞧不起任何猪狗没两样。⑤ 为此,他力劝自己的傻儿子赵小甲改行: 我的儿子,你就准备着改行吧,同样是个杀字,杀猪下三滥,杀人上九流。⑥ 从杀人的角度来看人,人再也不是有感情、道德、意志和价值判断力的生命个体,不是常言所谓的大自然的精灵和万物之灵长,而纯粹是由一堆堆血肉和筋骨组合而成的与动物毫无二致的物质的人。因此,赵甲始终记得余姥姥告诫他的话: 一个优秀的刽子手,站在执行台前,眼睛里就不应该再有活人;在他眼睛里,只有一条条的肌肉、一件件的脏器和一根根的骨头。⑦ 赵甲就是这样将其作为自己的执业信条,信奉终生。 总之,在《檀香刑》里,莫言将自己对酷刑文化的理解注入到赵甲的一言一行里,将人类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那些残酷的非人道的酷刑作了深入地全面地形象地展示,让人们看到了酷刑的渊薮。 其实,在酷刑文化背后起支撑作用的是暴政文化。如果没有暴政,酷刑也就无从谈起。所以,酷刑与暴政是一母双胎,相伴而生。或者说,它们是一枚硬币的两面,根本无法分离。酷刑是表,暴政是里,酷刑是为暴政服务的。从两种文化产生的先因后果来说,必定先有暴政文化,而后才有酷刑文化。中国几千年的古代社会,从根本上说,是一种集权暴政社会。因为自有文字记载以来,历朝历代的统治者们都认为他们的权力是上天赋予的,神圣而不可侵犯。如果有谁胆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触犯了皇权,那是必然要受到严厉惩处的。所以,为了向臣民们不断地重申皇权的神圣性,皇权的维护者们就创造了一系列的酷刑来施加天下。也许一开始,酷刑的种类是很少的,也不那么惨无人道,但是随着有人对皇权的不断挑战,酷刑的种类就越来越多,也越来越残酷,于是就有了名目繁多、千奇百怪的酷刑刑术。也许一开始,人们面对酷刑的实施过程,是毛骨悚然、不寒而栗的,但后来见得多了,就习以为常、见怪不怪了,或许还把观看酷刑当成了一种艺术欣赏,就像小说中写到的光绪帝和嫔妃们观赏小虫子领受“阎王闩”一样,别有一番情趣。因此,在中国古代,酷刑是与暴政紧密相连的。酷刑的核心,正是专制的铁血暴政。这一点,连德国总督克罗德也看到了。他对袁世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