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余华的研究,经过了一个非常有戏剧性的转折。早在九十年代,关于他的研究尚不成熟,少量文章质量非常之高,但是并没有成为一种流行的“大众知识”。而到了世纪之交以后,随着他九十年代前期接连推出的几部长篇小说《在细雨中呼喊》、《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逐渐被一般读者接受,关于他的研究也热了起来,一度时间里,“苦难”、“暴力”、“温情”、“救赎”等等说法,甚至“重回现实主义”等都成为了一种人尽皆知叫人读之不免心烦的稳定知识,在高校的本科生、研究生的论文中也成为出现频率最高的题目。这意味着,余华确乎已经随之成为了一个经典作家,一个可以进入到文学史谱系与知识序列的作家。这种特殊的经历,确乎也影响了余华——使他变得前所未有地审慎起来,居然有长达十年的时间没有出版新的长篇小说作品。 因为这种情形,笔者在二○○二年的一篇《文学的减法》中,曾经在结尾处谈到了余华“早熟”的困境——当他的形式感极强的简约风格达到了一个难以超越的境地的时候,他确乎很难再迈出新的步子,因此我在文中写道:“即便是以《许三观卖血记》为结尾,也未尝不是一个好的结尾了。”①这当然只是一个比喻的说法,谢天谢地没有成为一个不幸的乌鸦嘴的预言。稍后余华在二○○五年到二○○六年,即接连推出了他写作以来体量最大的一部小说,《兄弟》的上下两卷,共计五十余万字。然而没有人想到的是,此前的余华作为作家几乎成为了圣人,他所得到的赞誉声几乎是无保留的,他已经成为了先锋作家的精神标杆、当代文学的文本典范。可是从《兄弟》开始,这种完美的身份和声誉却并未因为他审慎的延迟而得以保持,反而被销蚀殆尽,余华重新回到了毁誉参半的窘境。 记得在二○○七年新年前夕的平安夜,我曾与余华通过几个互致问候的短信,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他说:“上半年是风雨交加,现在终于雨过天晴了。”他的意思是,这一年的早些时候,关于《兄弟》的争议还很激烈,等到秋季上海的批评家召开了研讨会,从总体上认可了他的作品,陈思和教授还在《文艺争鸣》上发表了长文《我对〈兄弟〉的解读》,事情大致可以说尘埃落定或一锤定音了。我当然是认同这个看法的,确乎一向浮躁的批评界并没有针对《兄弟》做出客观耐心的细读,更没有从中国当代社会经验的混乱实质上、从艺术史和美学创造的角度,对《兄弟》的意义做出深入的解释,而上海的批评家做到了。余华有理由感到欣慰。如今在稍稍拉开了一点时间距离之后,我们也确实可以更清晰地看到,《兄弟》在寓言性与戏剧性上,在它拉伯雷式的刻意粗放、粗鄙的叙事上,在叙述风格上的刻意荒诞化的处理上,都是相当成功和智慧的,否则,它无法实现对于当下经验的处置,对于现实社会情境的描写,也无法完成一个关于中国当代历史的转折与蜕变的悲剧寓言。而它叙事中的某些粗粝与过分夸诞的问题,也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变得不那么重要;它对于当代中国人所经历的一切的简约与变形的戏剧化处置,则会越来越凸显出其艺术的匠意与合理性。 然而这也并未使余华回到先前的“圣人”地位,他仍然被置于某个价值争议的焦点之上。有人甚至会觉得余华已经完了,江郎才尽了,在成为“富豪”作家的同时也堕落了,连一部靠谱的小说也写不出了。尽管他几乎仍然是高校学生学术论文最频密的选题,但在国内批评界所排定的地位格局中,他确实有被渐渐挤出核心的可能。不过,这一切等到《第七天》出版时就显得微不足道了,在二○一三年夏天之前,虽然这部新作在首版就卖到了六十余万册,但网上和大众纸面媒体上却几乎是一片骂声。余华几乎变成了被抛弃的作家。虽然到目前为止他仍是中国当代最具海外传播与影响力的作家,但作为批评现象,他的遭际确乎值得我们思考。他究竟是一位怎样的作家,我们究竟应该如何认识他的价值,他的刻意挑战读者趣味与习惯的写作,究竟应该如何评价?本文中,我将尝试在前面的几篇文字之后,再对一些关键的角度作一些探讨。 二、极简主义,或余华与鲁迅的关系 作为一种“拟古”式的风格或写法,“简约主义”或“极简主义”的说法,源自人们对美国作家雷蒙德·卡佛的一种理解或看法。但其实,无论在中国还是西方,简约的叙事并不罕见,甚至还是一个传统。欧洲中世纪以前的类型化小说中有很多是简约的、故事化的,如流浪汉小说、历险记小说、骑士小说,更早的包括古希腊的传奇小说,②虽然故事是曲折漫长的,但程式化的情结模式与纯情的人物性格,也都使之浅白如话。另外,接近民间故事的《一千零一夜》和《坎特伯雷故事集》等,都是十分浅白的叙事。在中国,清代的《聊斋志异》无疑是高度简约的,连篇幅文字都短到了不能再短。由此追溯历代的笔记小说,都无异于极简的写法。当然,简约并不只是体现在篇幅字数上,还体现在形式和叙事的风格上,须是接近于浅白的,有“拟儿童叙事”特征的,常见的特征是:人物的性格是相对“弱智”的;故事情节须是高度形式化的,有相对固定的套路与模型;语言浅近,表现风格上尽量做到透明和“减载化”。 然而现代的小说因为要表达更为复杂的内容,要建立过于简约的叙事,确乎是逆向而行的,因此典型的案例相对少见。在新文学以来假如要找“极简主义”写作的例子,就笔者所见,大概只有两个人是最合标准的,一个是鲁迅,另一个就是余华。鲁迅的极简主义表现在他叙事的简练上:形式感强,人物性格及描写简单,故事线条不蔓不枝,语言干净浅白——最重要的还是有“适度的重复”。在他最具代表性的篇章中,大约都有这样几个元素:一是情节描写往往有“重复中的不同”,如《孔乙己》中三次光临咸亨酒店,“穿长衫却站着喝酒”的落魄文人,他每次出现的细节都是酷似中有微妙差异。还有《祝福》,其中写到祥林嫂的样子也是用了三个重复的场景,每次主人公的肖像描写都发生微妙的变化。这些重复中的变化增加了小说的戏剧性与人物的命运感,也让人更容易记得住。二是人物的性格往往是有缺陷的,喜剧的或者是低能化与弱智性的,都是典型的小人物。如阿Q、祥林嫂、七斤等,有些则属于符号化的人物,如狂人、孔乙己等,其中喜剧性人物尤其具有强烈的简单化倾向。第三,风格化的书写,鲁迅喜欢漫画化地描写人物与故事,线索简单,语言简洁,这些都是他之所以能够成为新文学之叙事典范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