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和全面深化改革攻坚期、深水区召开的一次专门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的重要会议。这次全会是我们党的历史上第一次专题研究法治的中央全会,是第一次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重大决定的中央全会,是第一次确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中央全会。这三个“第一次”,充分说明十八大之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问题的高度重视,充分说明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是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这样一个关系我们国家长远发展的战略全局,来谋划法治、部署法治、推进法治,充分体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法治的认识已经达到了新的战略高度。 党的十八大研究部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八届三中全会研究部署全面深化改革,十八届四中全会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形成了姊妹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既需要深化改革提供动力,也需要加强法治提供保障。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像两个轮子,共同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事业滚滚向前。所以三个“全面”可以说是“一体两翼”,“一体”就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两翼”分别是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全会作出的《决定》确定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描绘了建设法治中国的总蓝图,作出了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新部署,发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动员令。《决定》是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奋斗宣言和行动纲领,是一篇充满着马克思主义光辉的历史性文献,在中国法治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下面我重点从七个方面,也就是把《决定》的七个部分的主要内容给大家做个简要解读。 一、关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这部分是讲,我们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要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实现什么目标。道路和目标在题目中直接点出来了,旗帜鲜明、开门见山。这里我主要讲两个重大问题,非常关键。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出这个总目标,意义非常重大。它就像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那样,是《决定》的最大亮点、最大创新。所不同的是,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就是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两句话,很概括,很简洁,采取了留白的方式,其主要内容需要后面逐步去丰富,逐步去发展。而十八届四中全会则进一步把总目标具体化,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这段话实际上有四个层次的含义: 第一个层次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这实际上是阐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规定和确保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制度属性和前进方向。 第二个层次是形成五大体系。一是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这就是我们通常讲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个体系虽然已经形成了,但还是毛坯房,需要加工、装修、完善。二是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徒法不足以自行”,必须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把法律落实到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把纸上的法律变成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铁的法律。三是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必须对公权力、对执法权、司法权进行严密监督,主要是把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形成一个监督整体,形成一个完整合力。四是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最根本的保障就是党的领导,还有队伍保障、人才保障、财政保障等。五是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这是《决定》的一个重大创新,为什么要把党内法规体系纳入总目标?我们党是执政党,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1978年邓小平同志就曾经深刻指出:“国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没有党规党法,国法就很难保障。” 第三个层次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是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执政的基本方式,依法行政是各级政府的基本准则。法治国家主要是指整个国家机器和国家权力都要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法治政府是法治国家的主体,与人民群众打交道最多的是政府;法治社会是基础,如果法治社会建不成,就不可能建成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同时,要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法治建设的四个重要环节,也是法治工作的基本格局。 第四个层次是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集中体现和重要依托。 总目标既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性质和方向,又突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和总抓手,是贯穿《决定》的主线,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纲举目张的作用。只有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这一总目标,才能把全会精神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落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