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7N9禽流感在国内爆发,埃博拉病毒(Ebola virus)在全球肆虐,再一次引起国人对传染病防治的关注。面对新型传染病对公共安全的危害和威胁,各国均赋予政府一定的公共卫生权力,对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采取强制隔离治疗等措施,以防止对公共健康造成破坏。强制医疗将政治、经济和社会实践、利益、价值及歧视交织在一起,使得行使公共卫生权的部门成为治理的重点。①一方面,各级政府需要更大权限以应对突发的公共危害和风险,维护公共健康和公共利益;另一方面,公民个体的权利和自由却屡遭强制措施的伤害和侵袭。这些强制行为造成维护公共健康与尊重个人自治和尊严之间、关爱与伤害之间的紧张关系。强制性隔离治疗成为控制传染病扩散以及对患者进行有效治疗的最理想选择的观点,不断受到质疑。②如何寻求二者之间的最佳平衡点,强制医疗的必要性与权利保护的程序性之间如何相互制约,我们或许可以从美国的做法中总结教训,找寻经验。 一、Speaker案和Daniels案 2007年,美国公共卫生领域发生了两起引起轰动和广泛关注的案件。 (一)Speaker案和Daniels案 1.Speaker案 2007年5月,40岁的美国犹太律师Andrew Speaker结核试验结果为阳性。5月9日,乔治亚州公共卫生部药敏试验结果显示Speaker患有多耐药性肺结核(MDR-TB)。10日,Speaker被要求取消其原本打算14日开始的欧洲蜜月旅行计划。在未通知任何公共卫生官员的情况下,Speaker私自将其出发日期提前至12日,离开亚特兰大前往欧洲。18日,疾病防控中心(CDC)接到乔治亚州公共卫生部关于Speaker已开启国际旅行的通知后,立即开始在欧洲寻找其踪迹。22日,疾病防控中心对Speaker所做的药敏试验分析结果显示,其所患疾病为广泛耐药型结核病(XDR-TB)。③24日,Speaker违背其滞留罗马的承诺,乘坐国际航班飞到捷克的布拉格后再继续飞往蒙特利尔。疾病防控中心在无法联系到Speaker的情况下,随即要求美国运输安全管理局(DHHS)发布命令禁止Speaker登上任何飞往美国的航班,并通知了意大利卫生部。同时,美国健康与人类服务部(TSA)根据国际卫生条例(International Health Regulation)的规定,通知世界卫生组织Speaker的情况可能引发国际公共卫生紧急状态。25日,Speaker开车从加拿大回到美国。④疾病防控中心通过电话定位确定Speaker准确位置后,命令其到纽约医院进行临床评价,并执行联邦政府批准的临时隔离令。31日,Speaker由亚特兰大转到国家犹太医学中心进行治疗。6月2日,丹佛县卫生部门根据隔离令安置Speaker后,疾病防控中心撤回了联邦隔离令。7月17日,在针对患多耐药型结核病的肺部进行切除手术、确定不再具有传染性后,Speaker从国家犹太医学中心释放。⑤吊诡的是,国家犹太医学中心和疾病防控中心7月3日宣布,进一步试验结果表明,Speaker所患为多耐药型结核病,而国际卫生条例规定禁止长途航空旅行措施的适用对象为广泛耐药型结核病。7月中旬,与Speaker一起乘坐从布拉格到蒙特利尔航班的乘客,以其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导致Speaker事件再次引起媒体的关注。 2.Daniels案 2006年7月,27岁的俄罗斯裔美国人Robert Daniels被亚利桑那州凤凰城的医生诊断患有广泛耐药型结核病。⑥之后,Daniels自愿应隔离令要求,隔离在一个治疗中心,并被要求服用药物以及离开隔离场所时必须戴口罩。公共卫生官员在认定他17次违反隔离令(未按规定服用药物、未戴口罩前往当地便利店,甚至有与他人做爱的行为)后,取得法院令(court order),判令将Daniels带到马里科帕县医疗中心非自愿禁闭于病房治疗10个月,以防止他将病症传染给他人。在整个隔离期间,他被要求脱衣搜身,搜走了电视机、收音机、电话和电脑,只能用投币式公用电话与外界联系。至少9个月禁止在病房外面活动,不允许进入浴室、教堂和院子,禁止接待家人来访。隔离治疗行为导致Daniels的体重减轻了约100磅,并且肾功能明显下降。2007年3月,亚利桑那共和报、美联社、美国之音等多家媒体对此事件进行报道,引起广泛讨论。⑦2007年4月7日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CLU)注意到Daniels案件,⑧并于5月3 1日代表Daniels以亚利桑那州马里科帕县公共卫生官员、县治安官等三人为被告,就Daniels如同被指控犯罪而入狱的囚犯般的悲惨遭遇提起诉讼,指控县官员对Daniels所采取的不人道的监禁。同年7月31日,Daniels进入曾经为Speaker做手术的医院,实施肺部切除手术,9月18日出院。2007年10月9日,Daniels从隔离医院逃离,去往莫斯科。此案至今尚未审结。 (二)案件评述 这两起案件的发生,让美国社会及学界重新审视强制医疗的立法与实践,看似类似的案件却体现着联邦与州在行使隔离检疫权时的不同处遇。Speaker案更多地暴露出联邦隔离检疫制度存在的问题。首先,在Speaker诊断结果尚未明确的情况下,就对其采取针对广泛耐药型结核病方可采取的禁止长途航空旅行措施,其合法性受到质疑;其次,虽然2007年6月6日,国会就此问题举行了听证会,但对联邦临时性强制隔离措施是否适用听证程序,在法律上缺乏明确规定。因此依旧将1963年至今的第一个联邦隔离令(5月25日执行,6月2日撤回)置于违法的境地。对Daniels案的质疑则集中于州隔离检疫规定的缺陷,病人对社会的危害性是否大于罪犯?如果对罪犯都必须依法保障其正当权利,那么,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隔离措施,能否以公共利益的名义对病人的权利恣意地剥夺?采取强制医疗措施的联邦和州的决定是否违法,取决于美国联邦和州有关强制医疗的法律和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