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1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402(2014)10-0049-07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在属性:遗产、记忆与认同 非物质文化遗产以“遗产”之名获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与认可,然而,反过来,遗产并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质属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在属性可以从三个不同层面来进行描述:遗产、记忆与认同。 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特殊”的遗产属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是传统意义上所讲的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承载着历史特定时期的社会文化印记,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其传承流播过程中活态地汲取了不同历史时期的文化养分,并且,伴随着其传承谱系的延续而不断发展。从这一点讲,非物质文化遗产绝不是历史的定格,而是一个动态的历史沉淀系统。 这种特殊的历史沉淀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一种特殊的文化记忆机制。人们以多元的语言符、多样性的文本叙事和多层次的社会实践,将对生命世界的意义感知凝结成特殊的意义叙事,从而在精神世界之外的各种生产、生活的“延伸的场景”中进行集体价值的选择、共享乃至维系。所谓“延伸的场景”,在其提出者德国学者扬·阿斯曼那里,正是为了说明某些文化所具有的文本特征,使得文本的意义表达能够“超过空间和/或时间的远距离效应也可以发挥作用,人们可以跨越距离对其进行追溯”①。在他看来,正是由于文化具有着生成“延伸的场景”的作用和机制,才使得人们能够对“易逝的世界”赋予一种相对稳定的、可流传的、可再次接收的简明形态和意义的表达。相应地,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文本表达机制上,恰恰具有着作为“延伸的场景”的本质特征。无论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存续形态的追溯,亦或是对其活态存续机制的维系,依托于该遗产事象特有的文本叙事,人们不仅可以获得对已消逝世界的场景延伸;也可以借由文化的存续将现时世界的价值和意义图景导向未来世界。更重要的是,通过这些鲜活的社会实践,人们记录了对“现时”世界的感知,这种感知在通向过去、导向未来场景的延伸中,构成了主体性的意义认同。 所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传播作为社会记忆系统的同时,更深层次地呈现为对社会集体价值认同的生产与再生产机制。当这种对记忆的社会诉求,与对文化的生产、实践整合在一起时,人们对自我的认同、对社会的认同等多层次的价值认同就有了共时性建构的基础。以关于族群起源的神话传说为例,人们凝注在故事文本中的,除了对族群起源的特殊记忆,更有对将族群凝聚在一起的血缘、祖先的价值认同。为了将这种对同一起源的价值认同渗透于每一个族群成员心中,从而坚固族群凝聚的纽带,人们通过举行特定的仪式来不断强化或者反复再现这种意义。根本上,人们通过对仪式空间、时间、仪式对象、仪式声音和语言、仪式行动、仪式确认②等多重要素的选择和实施,人们以仪式为媒介进行特定的意义表达,以此隐喻人们建构、表达认同的动机,生产着共同体的集体想像空间。此时,仪式不仅构成了人们建构认同、维系认同的对象化实践,也构成了人与文化之间,在“意义在场”和“身体在场”的双重在场的共生空间。 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看作是特殊的社会记忆和价值认同体系,整体打开了我们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在属性的认知,从而引导我们将文化认同作为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存续发展机制的切入视角。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认同的内涵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同问题本质上是一个文化认同问题,涉及两个层面的认同问题。一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民族国家文化身份认同的纽带作用;另一种是人们自身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价值认同。它们构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认同的两个重要维度,只是作用的方式和逻辑有所区别。 首先,就文化价值认同和文化身份认同的关系看,很多学者认为它们不是一个同质性问题,是有所区别的。以族群认同为例。从马克思·韦伯对族群的界定,到弗里德里克·巴斯对“族群边界”问题的阐释——强调族群间的边界是内部的、思想层面的,即人们怎样自认为是一个族群③;再到本尼迪克特·安德森在《想像的共同体》一书中谈到“民族”作为“想像的共同体”的产生时,指出“想像”的内在影响机制——即使再小的族群,“其成员之间不可能全部互相相识,但在每个人的脑海中,却觉得与其他成员有亲密的关系。”进而,“各共同体之间没有什么明确的真假条件去区别,而是以成员想像出来的框架去区别”④,他们普遍强调了主观价值认同对身份认同的内在作用。 我国相当一些学者在族群认同的问题上也强调了主观认同对于身份认同形成的独立性和影响。有的学者认为,主观认同是“某个族群对自己的认同看法”;客观识别是“局外人对某个族群的认同理解与看法”⑤。对于这一观点,费孝通先生认为,文化不一定构成民族识别的决定性因素,而“一个民族共同心理状态是表现在他们的共同文化上的,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各个民族的文化有他们不同的风格,最显著的是他们的艺术”⑥。 这也就是说,文化身份的建构与维系,主要受到来自于两方面因素的影响:客观的身份识别与主观的心理确认。一方面,人们对于文化身份的识别来自于血缘、地缘、职业、文化生活方式等相对于“他者”而言的显性“差异”的确认;另一方面,共同的历史文化记忆、文化心理结构特征以及个体对群体属性的综合利益权衡等因素成为了人们对身份认同主观确认的心理来源。⑦在这里,认同的“主体”是被作为“言说”的“主体”建构而成的,但是这种建构不是任意的,随意的,而是建立在对所要言说对象,在相对于“他者”而言的差异化的“合并”,由此表述一种群体在外显的文化生活方式、文化记忆以及深层次的文化心理结构上的集体性或共性特征。与此同时,个体或群体成员对群体身份选择也会建立在对自身利益的判断与评估的基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