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 F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439-8041(2014)10-0157-12 在以往中共党史、工运史话语中,工人总是与“阶级”和“革命”联系在一起。中共早期党员出于革命形势发展、催生革命风潮之需要,强调中国工人在“五四”后即登上革命舞台;但这一“现实”的结论,却衍生出一种影响深远的研究模式,即以“自在”向“自为”的转变作为中国工人“觉悟”之标志。此类研究固然有助于考察中国工人的“阶级”觉醒及工人阶级的形成,但这种考察忽视甚至无视工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和工人的地域、行业、工种等差异,将中国工人由“自在”向“自为”的转变视为整体选择,认为或暗示“自为”的工人阶级就此形成和“凝固”不变。这与工人的主体实践之经验不符,更与工人群体的不断分化与演进的史实相违。 其实,马克思的“阶级”概念本身即“充满感情色彩”,马克思本人并未对其作“系统论述”,因而其含义还具有“模棱两可”的“相对不确定性”。①马克思不过提出一种研究路径,而非解释学上的终极结论。英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家汤普森认为:“阶级”并不是一种“结构”,更不是一个“范畴”,而是一种“历史现象”,是处于流动过程中的复杂“历史关系”,我们很难在任何一个特定的时刻静止地分析其结构;因而工人阶级并不存在一个“自在”向“自为”的转变过程,“自在”与“自为”统一于工人的“经历”之中,“经历”是“觉悟”之源,是工人阶级“形成”的关键;而不存在没有“觉悟”的阶级。②考察工人的阶级状况,需要将其纳入到变动的历史关系网之中,劳资关系则是其中的重要一环。劳资关系由诸如政制、党派、工会、经济、文化、管理等“外在”因素所左右,工人在复杂多元的劳资关系中,因共同的经历、自主意识,逐渐形成跨地缘、地域、业缘、行业、血缘、性别等差异的集体认同,一个有别于“他者”(尤其是资方)的阶级便出现了。值得注意的是,既有研究路径常常强调外在因素,忽略对工人的主体认同的考察。党派的介入,工会的建立,阶级意识的灌输,对工人主体的“觉悟”影响有多大?哪些工人因此更容易“觉悟”?而哪些工人对此无甚回应?这都是亟待考察的问题。本文在考察20世纪二三十年代武汉纺织工人生活、生产状况基础上,侧重中共、国民党对工人意识形态的塑造,以此回答武汉纺织工人是否“觉悟”?是否具有自我认同与阶级意识? 一、“生存共同体”:武汉纱厂工人 所谓“生存共同体”,即是武汉纱厂工人在生产与生活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相似的生活方式、精神诉求的群体。 (一)纱厂与工人数量及结构 纱布丝麻局、第一纱厂、震寰纱厂、裕华纱厂、申新四厂、日资泰安纱厂,为武汉最大六家纱厂。其中,申四、泰安位于汉口,余者皆在武昌。第一纱厂、震寰、裕华,均为承办纱布丝麻四局的楚兴公司股东创办。第一纱厂建成后即亏损严重,先后于1924年、1927年和1933年三度关厂。1934年该厂为复兴公司接手始扭亏为盈。抗战前,第一纱厂职工人数约6000余人。③震寰纱厂于1922年5月开工后,“历年亏折为数甚巨”,被迫于1933年夏宣告停工。停工前,曾雇用工人2000余名。④裕华纱厂自1922年3月开工以来,盈利是同时期“武汉纱厂中情形最佳者”⑤。1927年,裕华有工人4335人,此后逐渐减少,至1936年为2093人。⑥申新四厂为荣氏上海申新纺织公司创办,纱厂1922年2月先期投产,1926年布厂亦开工。截至1932年底,有工人2953人⑦。在经历早期的困难后,申四盈利不俗,不料在1933年3月发生火灾,厂房和机器损毁严重。⑧泰安纱厂,属日本江州财团,由日本棉花股份公司投资,归汉口日信洋行经营。1924年投产后,凭借雄厚的资金和先进的管理与技术,产品物美价廉,“称霸武汉纱布市场”;至1932年,工人达2000人。⑨ 纱织业的迅速发展,带动纺织工人的快速集聚。到1924年,武汉纱厂工人达到14900人,仅次于上海,位居全国第二;1930年,纱厂工人达到26000余人。⑩从区域社会结构来看,纱厂工人俨然占据武汉产业工人中的绝大多数。据1934年的不完全统计,这一比例高达74.8%。(11) 纱厂工人主要来自武汉三镇及其周边的青山、蔡甸、黄陂、沔阳、鄂城和黄冈等地,还有一部分来自“下江”一带,另有少部分来自粤、湘。(12)从江浙和广东等地而来者基本上是一些技术工人,而就近招募的工人大部分是值车工和杂工。各厂车间的机匠与修理工等技术工人较少,操作机器的值车工数量最多、工种繁杂。(13)按工作能力,值车工又被分为车头、正车、帮车等若干级别。厂方因生产需要还会招雇顶替告假者的“替工”和学徒。厂中还有童工负责车间内的扫地、收筒管等事务,有杂工负责车间内外的各种杂役。 从性别来看,值车工和拣花工多是女工;而机匠、修理工以及布厂的浆纱工、整理工和杂役大多是男工。不过,纱布丝麻四局的纱厂在1933年改革前,工人基本都是男工。(14)以1932年的相关统计数字来计算,五大纱厂(不包括泰安)男女工人的百分比分别约为35%和56%,童工约占9%。(15)而1934年的对应数字分别为34.3%,63.74%和1.96%。(16)以1934年的比例与上海相比,武汉纱厂雇用的男工较多,女工反而更少。(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