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0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677(2014)5-0108-06 郁秀、王蕤都出生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被称之为北美新移民文学中的新生代作家。郁秀的代表作品有《太阳鸟——我的留学我的爱情》、《美国旅店》、《不会游泳的鱼》等,王蕤则以《哈佛情人》、《纽约旧事》、《相聚欧罗巴》等作品享誉华文文坛。她们的小说都以美国华人移民或留学为背景,应是北美新移民华文文学的一部分,但在与查建英、严歌苓、张翎等这些生于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的作家的比较阅读中,可以发现较为明显的代际差异特征。对这种代际差异的发掘,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把握美国华文文学的发展脉络。 一、郁秀:展示新生代移民平和、平等的异域体验 郁秀笔下的主人公移民时的年龄都较小,比如《美国旅店》中的宋歌赴美时年仅十二岁,《不会游泳的鱼》中双胞胎兄妹海海、丁丁的年龄是十五岁,《太阳鸟》中天舒赴美留学也就是二十岁(和郁秀赴美时的年龄相近),也就是说,整个美国移民背景参与了主人公们的成长,成为了他们走向成熟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这一年龄阶段移民群体的关注,目前在新移民作家中并不多见。郁秀选择这个特定的年龄阶段,除了自己的亲身经历之外,或许与其创作期待视野中的隐含读者大有关联。在《美国旅店》和《不会游泳的鱼》的封面介绍中,都出现了这样的广告语:“你不一定让你的孩子去美国,但是你应该让你的孩子读读这本书。你如果要让你的孩子去美国,你应该和你的孩子一起读读这本书。”也许这是传媒时代的一种营销策略,利用郁秀在国内的成名作《花季雨季》的青春因素,来迎合出国潮中父母和孩子的阅读期待。但对于一个作家而言,这种商业上的模式化操作有可能使作家走进创作瓶颈。如果说《太阳鸟》让我们听到了新移民文学中青春的声音,那么《美国旅店》就是一首新移民文学中的青春之诗,而《不会游泳的鱼》则更像一本背景置换的美国版《花季雨季》,仍然是一本成长类的青春读物。但不管怎样,在当代中国持久不衰的出国潮中,的确存在着小留学生队伍,他们的留学经历、移民感受,必然会带有他们成长时代的烙印,在新移民文学中,这一领域也的确鲜有人发掘,从这个角度而言,郁秀的意义是不可忽视的。 1.平和的“物质”心态 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如火如荼以及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东西方物质层面的差距越来越小,尤其是对于1990年代中后期的独生子女而言,不大可能再次出现上一辈移民作家笔下的“天堂”美国。在查建英的中篇小说《丛林下的冰河》中,当“我”发着高烧“36个小时一口饭没吃,饿得眼冒金星,连肠子里的苦水都吐干净了,还在干呕”时,美国所预示的神圣意义,填充了“我”所掏空的一切,“第一眼看见美洲大陆绿悠悠的影子,浑身上下的病倦疲软就一扫而空。第一脚踏上美国土地,就口鼻清爽,行走如飞。”①与新时期的第一代移民以改善物质生活为出国第一目标相比,美国,对于郁秀小说世界中的小移民们而言,已经剥去了神圣的光环,他们在丰裕的物质面前表现出的更多的是一种平和。“天舒来美国几乎谈不上什么深刻的第一印象或第一感觉,甚至没有身处海外之感。当阿晴表姐问她感觉如何,她说:‘没感觉。我不觉得自己出国了。美国不过如此。’”②这种平和可以算作一个明显的代际特征。在改革开放中成长的新生代移民看来,美国不再是一个物质巨人,也不是自由的天堂,它和中国一样,有自己的优点,也有自己的缺点,来美国就是为了学习,为了成长,为了发展,可以留在美国,也可以再回到中国。对他们而言,所要做的只是选择以及选择之后的行动,这可以称之为物质自由之后的心态从容。这种异域体验在《美国旅店》中也有流露。《美国旅店》中,十二岁的小姑娘宋歌,下飞机时印象最深刻的,并非是美国的物质丰富,而是六年后母亲相遇时的那种生硬和牵扯。虽然宋歌从一进门就两眼大瞪,好好地打量这套母亲拥有的大房子,但最终的评估结果是,“不是妈妈有这么大的房子真好,不是我在美国可以住这么大的房子了,而是妈妈竟然住这么大的房子”③,一个“竟然”消解了大房子所象征的财富光环,凸显出的只是母女亲情的不适和隔阂。由此可见,新生代作家笔下的小留学生,出国时已经感受到中国改革开放的成果,所以来到美国后已不再将物质生活的改善当作移徙的主要目标,因而在一种基本没有生活落差的流散状态中,他们的心态十分平和。 2.平等的差异认知 追求在族裔之间建立一种尊重差异的平等关系,应是新生代移民的另一个特征。在上一辈作家的创作中,这种平等的实现更多的意味着艰难、曲折甚至绝望。如严歌苓的中篇小说《栗色头发》中,女主人公为了维护自己的种族尊严,毅然否决掉了美国佬的爱情和殷勤,展现出“头可断,血可流,民族气节不可丢”的气概,尽管它们对她而言,在那种艰难的情景下,有着“必需”的意义;而在《也是亚当、也是夏娃》中,作家更是极度渲染了平等得以实现的曲折,甚至不惜牺牲掉一份生命,才换回了男女主人公之间的平等与理解。而在十几年之后的郁秀和王蕤的小说世界里,平等已经开始意味着实现和享受。《太阳鸟》中,黄、白、黑,三种肤色组合而成的小天地,在天舒眼里就是一个小小联合国(姑且让我们省去“联合国”的象征意义)。在这个世界中,“相处也算融洽”④、“三个室友相处还算不错,彼此包容”⑤,也就意味着彼此之间并没有因为种族不同,肤色相异而感受到歧视和不平等,但这并不意味着彼此之间毫无差异⑥,有差异也就会有交流的障碍,所以天舒才会“从不觉得自己真正介入过”,“与她们的交往总是隔靴搔痒”⑦。《美国旅店》中,宋歌与继父犹太爸爸之间就是一种由于平等交流而逐渐深入、最终融合的关系,这很容易让我们想到严歌苓的《红罗裙》和《花儿与少年》,除了题材上的相似性之外,我们也能在它们之间的相互比较中体会到严歌苓一代和郁秀一代之间鲜明的代际特征。严歌苓笔下继父与子女之间是剑拔弩张的压迫与被压迫,反抗与被反抗的殖民关系,甚至在《花儿与少年》中,少年宁愿以死相挟也要换回平等与自由,但这些在《美国旅店》中已经获得了根本性改变。犹太爸爸温文尔雅,面对无理取闹、无计可施的继女,最激烈的情感反应仅仅是:“麻烦你以后多多提醒我这一点,好让我知道自己多么幸运没有一个像你这样的女儿。他突然声音一粗,却十分慢条斯理地说。这样一来,它的台词味才充分显现出来。这是大卫对我说的最重的话”⑧。这里的“最重”和严歌苓笔下的继父、子女剑拔弩张的关系,简直是小巫见大巫。除此之外,异族夫妻关系在《美国旅店》里也是一种平等的交流关系。不管当初的结婚动机如何,在整个婚姻过程中除了有一点异域色彩之外,看不出种族之间的冲突,所有的仍然是建立在爱情之上的包容和尊重。“妈妈”时常提醒“我”要尊重犹太文化传统,犹太爸爸也逐渐适应中国文化传统,不仅在饮食上征服了黑蛋,而且也养成了晚上洗澡的习惯。与《太阳鸟》一样,这种平等依然是建立在差异性的基础之上的,“我”的成长就是由于受到了太多的美国性、犹太性的影响以至于迷失于中国性的寻找之中;妈妈和犹太爸爸婚姻最终的分崩离析,也是由于族裔之间的差异性。但这种差异性,显然是有着积极意义的。它不仅捍卫着各民族的族裔特征,也促进着各族裔间进一步的交流。《太阳鸟》中的差异性,提醒了天舒的中国性;《美国旅店》中的差异性,对于宋歌而言,是一笔财富,不仅让她发现了继父身上所象征的犹太灵魂——“尽管他不是宗教色彩浓厚的犹太人,甚至已经脱离与犹太神学的任何联系;尽管他是美国第三代的犹太移民,已不会说什么希伯来语或者意第绪语,但他的血管里毕竟流淌着犹太祖先的血液,几千年的犹太精神与世俗生活的紧密结合,不可能不渗入他的初始观念与思维模式。比如说他是犹太人,但并不是犹太作家。他不是写犹太人的生活,但在他的作品里,他的犹太气质与犹太痕迹刻在其中。因为在他看来,犹太人的阐释与人类共同的感情并无二致,并行不悖。他把犹太人作为人类的代表”⑨,这也让宋歌在身份归属的迷惘中坚定了方向——继父的犹太灵魂,多少启发了自己心中的中国灵魂。其实这种差异性所带给宋歌的财富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整个移民文学都得益于这种差异性。母国所带来的差异性让移民作家们更清醒准确地认识了居住国,而在居住国所体验的差异性又让他们更积极全面地反思自己的族裔文化。于是,这种差异给了他们一种文化审视的高度,有了高度也就有了新视野和新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