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胡适为代表的自然音节节奏论,以达意自然与自由为原则;以郭沫若、戴望舒为代表的情绪节奏论以抒情自然与自由为准绳,这两种节奏观基本上都偏重一端,或重意,或重情。“自然与自由”一开始就留下了巨大的理论拓展空间,诗人个体的诗学观念在“自然与自由”的旗帜下分化变异乃至重新聚合。新月诗派对现代诗歌和谐节奏的理论建构和实践创作,即是对“自然与自由”理念的合理延伸,是对诗情、诗意、诗性的和谐调匀。由于闻一多的理论与创作相对平衡,在理论上更系统,已有专文论析,[1]故本文将新月派的诗学理论作整体概观,在涉及闻一多的理论时从简略述。 一、和谐节奏的美学追求:音节流转与有机整体 (一)“音节”体现的是一种关系 新月派强调诗歌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而音节则是赋予这个整体以生命的关键。徐志摩在《诗刊弁言》中说:“我们几个人都共同着一点信心:……我们信我们自身灵性里以及周遭空气里多的是要求投胎的思想的灵魂,我们的责任是替它们搏造适当的躯壳,这就是诗文与各种美术的新格式与新音节的发见。”[2]这种宣言式的诗学理想拉开了“格律与音节”试验的序幕。在《诗刊放假》中,徐志摩总结道:“我们也感觉到一首诗应分是一个有生机的整体,部分与部分相关连,部分对全体有比例的一种东西;正如一个人身的秘密是它的血脉的流通,一首诗的秘密也就是它的内含的音节的匀整与流动”。[3] 徐志摩的上述言论大体上代表了新月派音节试验的初衷和经验。他意识到标榜“格律”的可怕流弊,会使人误以为外在的整齐就是格律而陷入形式主义,原因就在于学诗者只留意“整齐”而忽略“整体”,而后者才是新月派音节试验的原则。而将诗歌连为一个整体并获得生气的关键就是“音节”,故而诸多新月诗人都将“音节”与“整体”一并论述。 “音节”在新月诗人笔下也是一个涵义复杂的概念,闻一多最初是将“音节”作为“声音的节奏”之缩略语使用,后又将“音节”、“格律”、“节奏”等作为同义术语处理,包含形体、格式之意;徐志摩、陈梦家等人的诗论中附有英文,都是将“音节”对译“rhythm”(即现代意义上的“节奏”),而当他们提到或使用“节奏”这一术语的时候,基本是指“节奏单位及其划分或组合的方式”。 在《诗刊放假》中,徐志摩使用了“Internal rhythm”这一短语,自译为“内在的音节”,是从内外关系上着眼,隐含着一个“有内有外的整体系统”观念,“音节”体现的是一种关系,而关系正是整体中各部分的地位和相互作用过程。关于这一点,饶孟侃表述得更为清晰:“我们讲一首诗的音节,决不是专指那从字面上念出来的声音;把它的可能性分析一下,实在包含得有格调,韵脚,节奏,和平仄等等的相互关系”。[4]①故而,徐志摩有下列说明: 明白了诗的生命是在它的内在的音节(Internal rhythm)的道理,我们才能领会到诗的真的趣味,不论思想怎样高尚,情绪怎样热烈,你得拿来彻底的“音节化”(那就是诗化)才可以取得诗的认识,要不然思想自思想,情绪自情绪,却不能说是诗。但这原则却并不在外形上制定某式不是诗某式才是诗,谁要是拘拘的在行数字句间求字句的整齐,我说他是错了。行数的长短,字句的整齐或不整齐的决定,全得凭你体会到的音节的波动性,这里先后主从的关系在初学的最应得认清楚,否则就容易陷入一种新近已经流行的谬见,就是误认字句的整齐(那是外形的)是音节(那是内在的)的担保。[3] 这并不是说徐志摩以及其他新月诗人否认情绪、意义、思想等诗的要素,而是说他们意图以音节(节奏、格律)为媒介(工具),将诗的各种要素协调成一个有机整体。“我们对于新诗底格律(节奏、音组、韵律或不押韵)当然决不是要把它过分重视,而是只把它作为我们作品底四种成分之一:我们要用有特殊意义和风格的语言文字作媒介,来表现我们的诗的意境,这些千殊万异的具体意境必须恰好传达出我们自己的和唤起适当读者底双方一致的优美情感,同时我们的语言文字却又少不得要含有好比是呼吸与脉搏的格律。而这四者之间又应当有一个有机的统一,一片无间的和谐——这样一首诗方才算得是一篇成功之作。格律底作用原来如此,不多也不少。”[5] (二)“和谐”意味着“有机整体”感 “和谐”意味着意义和声音之间、视觉和听觉之间、情绪与声音之间、身心与声音之间、内质与形体之间等关系的协调,这个调和的过程即是将诗融为有机整体的过程。饶孟侃指出:“因为一首完美的诗里面包含的意义和声音总是调和得恰到好处,所以在表面上虽然可以算它是两种成分,但是其实还是一个整体,这个整体,就是现在我们所要讨论的诗的音节。”[4]在饶孟侃诗论中,音节多偏向于指外节奏成分,但与内节奏丝毫不存在对立和冲突,相反,二者应该是统一的和谐整体。他曾回顾和评价了新诗的音节试验:“固然过于重视音节,在诗的基本技术上尚属幼稚的作家又有音节情绪不能保持均衡的危险,但是这只能怪他自己不中用,而不能说音节妨碍诗的整体。”[6] 朱湘在致汪静之的信中,称赞其诗集《寂寞之国》中有四篇成功之作,“所以机缘到了之时,内质与外形便能很匀称和谐的混合起来,成功了四篇好诗”。[7]173在致曹葆华的信中,他指出音节的重要性,“想象,情感,思想,三种诗的成分是彼此独立的,惟有音节的表达出来,他们才能融合起来成为一个浑圆的整体”。[7]177在批评郭沫若诗作中羼入外文时,他所持的标准正是外形是否和谐:“西字不当羼入中文诗,因为要保存视觉的和谐的这层道理,至为浅显,不必谈了。”[8]159在评论闻一多诗歌时,他说“音节是指着诗歌中那种内在的与意境融合而分不开的节奏而言的”。[8]148可见,朱湘对内容、外形、音节是看重的,而音节则是将诗歌诸要素融为一体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