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 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919(2014)05-0130-12 一、引言 社会记忆现在(至少在西方)已成了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里一个重要的课题。社会记忆的范围和性质一开始就决定了它是一项跨学科的研究。源于欧洲大陆、而后在北美也得到广泛传播的社会记忆的研究,历史并不长,但西方的学者毕竟比中国先走了一步,且研究日趋精微深入,跨学科的幅度也越来越大。 从根本上来说,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里的社会记忆研究,旨在寻找以下问题的答案:过去、记忆(个人的和社会的)和历史三者关系如何?过去在今天是如何被“更新”、记忆的?人们按照什么原则使过去成为对今天具有某种纪念意义的东西?在这个转化过程中,人们使用什么样的媒体,为什么?在当今数字化的时代,新媒体在塑造社会记忆过程中究竟起着什么作用? 上述问题的提出,有两个背景。一是冷战之后的欧洲在20世纪90年代对社会记忆研究到达了前所未有的高潮,法国的历史学家同时也是著名的社会记忆研究学者皮瑞·诺拉(Pierre Nora)就这一现象指出,那些原先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东欧国家,在很长时间内,本该“正常发育”的记忆被压抑着,冷战后才得以喷发。另外,一些新的民族国家面临着通过重建自己的民族记忆以及确定自己民族的身份的任务。另一个原因是互联网作为一种新媒体的出现,大大改变了对构造社会记忆的规模、速度以及质量。当然,欧洲各国后现代批判精神也导致越来越多的西方学者注重历史的真实性和延续性,这也促进了社会记忆的研究。① 在我国,已经有不少学者开始了这门学科的研究。郭于华基于康德的“人不应是工具,而是目的”的原则,在其专著《倾听底层:我们如何讲述苦难》中,主张“每个人的历史都弥足珍贵,每个人的历史都不应遗忘”②。他试图通过记载和叙述最底层人的微观历史,来“贯通个体记忆与社会记忆、底层表述与宏大历史过程之间的关系”,并以此对抗“剥夺记忆和重构历史的治理技术”。③刘亚秋也是属于我国较早研究社会记忆的学者。与郭于华不同,他认为,“权力范式下的记忆研究(即批判地剖析当权的记忆政治——作者注)业已构成当下社会记忆研究的主流”④。而这正是他要反对的社会研究的政治化,他把底层人的“失忆”归罪于“对权力范式的依赖”;他的有关论文试图通过一种“非权力范式”来展现另一种记忆形态,他称之为“记忆的微光”。郭于华和刘亚秋似乎都强调社会学应该更注重记述和保存底层人的记忆,但是,前者并非对现有的社会记忆研究应有的批判性提出疑问,而后者试图打破现有的思维范式。遗憾的是,在其著名的知青记忆的调查中,笔者认为,他并没有建立起一个真正能与权力范式抗争的新范式。⑤景军的专著《神堂记忆:一个中国乡村的历史、权利与道德》,则通过对西北甘肃省大川村孔庙重建的研究,形成了一部中国人类学田野志中的佳著。景军认为,目前的社会记忆研究有三种取向:“即以集体记忆、官方记忆、民间记忆分别或组合作为研究的切入点。”⑥景军在其著作中,对社会记忆与仪式、语言(古文和现代文,繁体字和简化字)以及政治文化的关系,都有比较精辟的分析。他研究的结论是:“体制对记忆的压制并不会总是有效。……在大川,人们挑战了集体忘却的制造。”⑦值得一提的还有历史学家王明珂的专著《华夏边缘:历史记忆与族群认同》。王明珂从历史学和考古学上,为社会记忆的研究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他通过对华夏认同的形成、扩张与变迁的描述和分析,指出“影响历史记忆的诠释与再诠释的,不只是外在资源环境与族群关系的改变,也因为在某种族群关系下族群内部……对于诠释过去之权利存在争夺与妥协”⑧。 应当指出,景军和王明珂实际上是海外华人学者。这也就是说,在国内对社会记忆的研究无论就规模还是其深度来说,发展的空间还是很大的。另外,目前华人学者对社会记忆的研究,主要还是在社会学和历史学范围内进行,很少涉及哲学、政治学和传媒学。这与国外跨学科的研究从质和量方面来说,也是有差距的。 本文力图为今后的社会记忆研究,从传媒学和政治学的角度,提出一些新的问题。为此,笔者认为首先有必要对社会记忆研究中一些基本概念作进一步的界定,并对涉及这个领域的思想家有一个批判性的审视。这里尤其要介绍两个德国学者在这方面的贡献以及存在的问题。最后,就新媒体与社会记忆的关系以及可能的发展方向,提出一些想法。本文主要论点是:在口头叙述的现象愈显稀罕的时代,人们愈加依赖媒体特别是新媒体来塑成自己的社会记忆。但是由于社会条件不同,官方的记忆政策不同,使得社会记忆的质量和持久性差异甚大。新媒体和先进的通讯技术的出现,大大强化了世界记忆和民族国家记忆的形成和扩张速度。 二、“社会记忆”——概念的界定 在研究的社会记忆问题时,不少学者由于自己的偏好或者对某一问题的刻意用心,出现了似乎同样地在讨论社会记忆,却使用了不同的概念的现象。社会记忆研究的鼻祖、法国社会学家莫里斯·哈布瓦赫(Maurice Halbwachs)首先用的是“集体记忆”(collective memory),德国的古埃及学家阳·阿斯曼(Jan Assmann)则用“文化记忆”(cultural memory),以此创造了自己的社会记忆研究的一套体系。后来的学者在研究社会记忆时时而也用“公共记忆”(public memory)或者是专用侧重于整个社会的社会记忆(societal memory),目的是要同一般层面上的强调社会中互动性的社会记忆(social memory)有所区别。应该承认,不同的概念的运用本身包含着使用者不同的侧重点和个性特点,但很可能会产生一定的误解和混乱。 对此,美国哲学教授埃特瓦德·凯赛(Edward S.Casey)试图避开这些概念的复杂的渊源,给个人记忆、集体记忆、社会记忆和公共记忆分别作出界定: (一)个人记忆 凯赛认为,在个人记忆中,个人永远是记忆的载体。个人的记忆往往不仅包含着“什么”,同时也能记住该事件如何发生的以及具有事件类比的能力。但是,任何个人记忆的行为本身既是个人主体的也是主体间(intersubjectivity)的。换言之,个人记忆不仅存在于记忆主体的脑海里同时也存在于互动的主体间范围里。由此可看到它与下面要描述的不同种类的群体记忆是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的。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