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8012(2014)05-0028-06 中国大学已经走过了一百多年的发展历程,对于建立、完善现代大学制度的探索从未停步。中国大学植根于中华民族博大精深的文化底蕴之中,产生于帝国主义列强瓜分中国的危难时刻,经历了跌宕起伏的政权更迭和错综复杂的文化制度冲突过程,并在新中国成立后继续发展。这一历程的前50年,制度的移植和与本土制度的冲突与融合,书写了近代中国教育史上波澜壮阔的篇章。重新回顾和审视这段历史,研究其发展和变革的历史进程、制度遗产、精神脉络以及基本经验,对于当前进一步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大有裨益。章程是大学制度的纲领,是反映大学制度发展的“镜子”。研究历史上的大学章程,对于当今各高校制定章程、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具有直接的现实意义。本文从章程的理念与宗旨、内部治理结构、师生权利三个方面分析了民国时期我国的若干所国立大学、私立大学、教会大学的章程。 一、理念与宗旨 大学理念和宗旨是大学发展的精神风向标。大学章程要以一定的大学理念为内核,脱离大学理念的章程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章程。1949年以前,我国各类大学都重视大学理念和宗旨的厘清与设定。这一时期国立大学、私立大学、教会大学等三类共13所大学的理念与宗旨如表1所示。
这一时期的大学章程有一个共同点,即理念清晰,以研究学术为宗旨。西方大学理念的传入,加上教育界人士的积极倡导,中国成功地将西方大学理念移植到我国的高等教育。各大学普遍重视学术自由,高举研究高深学术的旗帜。无论是公立大学、私立大学,还是教会大学的章程,都在章程开篇对学校办学目的和主要任务进行了规定,“学术”二字均在大学宗旨视野范围之内。 大学不仅是学术研究之重镇,亦是人格培养之广场。一些大学章程突出了人才培养的理念。如:北京大学的章程强调“陶融健全品格”;复旦大学的章程提出“内之以修立国民之资格,外之以栽成有用之人才。诗曰: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然心向往之”。将人才培养的使命蕴含于大学理念之中,突出了大学的育人功能。 二、内部治理结构 大学内部治理结构是大学制度的重要一环,因而大学章程离不开对内部治理结构的规定。由于20世纪20年代政府对于高校无暇顾及,大学自治性强,建立了各具特色的内部治理结构,民国高等教育体制基本定型,故本研究以这一时期为例。从表2可以看出,不同性质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不同,主要有德国大学评议会模式和美国大学校董会模式两种。
(一)国立大学——德国大学评议会模式 这一时期国立大学的内部治理结构普遍采用了以德国评议会为最高决策机构的典型的德国大学管理模式,大多以教授治校的管理制度推动学术主导的内部治理结构。具体而言:设立评议会,作为全校最高的立法机构和权力机构;设立行政会,作为全校的最高行政机关;组织教授会,作为各系的学术管理机构;设立教务处、总务处,统一领导全校教务和事务工作。东南大学尽管设立了董事会作为学校外部治理的重要机构,但也设立了评议会和行政委员会,并且董事会制度也在实施了短暂的5年之后被撤销,反映出它基本上是采纳了德国大学模式。 (二)私立大学——美国大学校董会模式 这一时期我国的私立大学普遍设立董事会作为学校外部治理的重要机构。它们大多采用美国大学模式中的董事会制度,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有研究认为,校董会是私立大学快速发展的法宝,也是近代私立大学办学特色的重要方面[1]。校董会是私立大学的最高权力机构,校长由董事会聘任,代理董事会处理学校的一切事务(而公立学校的校长主要由教育主管部门指定,代理教育主管部门总理学校事务),其他各机构是校长领导下的管理机构[2]。复旦大学早在1913年就设立了校董会,成为中国大学设立校董会最早的大学。该校于1932年又重订了《复旦大学校董会规程》,对校董会的人员组成、职责等做了明确规定。南开大学实行董事会制度,最初称董事部(1919),1923年南开大学《现行组织》规定了董事会的成员构成及其职权[3]。私立厦门大学也实行董事会制度,在《厦门大学大纲》(1921年)第五章“董事及董事会”中对校董会的成员构成、义务、权限、会议召开等有详细规定[4]。上海的大夏大学也成立了校董会,首位董事长是国民党交通部部长王伯群。 治理结构的不同与我国的历史传统和当时的办学实际都有关系。我国早期高等教育(如太学、国子监)的管理沿袭隋代以来的中央最高学府和教育行政管理机构二合一的模式,是封建官制的一个组成部分,具有浓厚的封建主义色彩。“教育与政治”“士与官僚”往往是联结在一起的,是行政权力大于学术权力、学术附庸行政的一种结构[5]。国立大学由于在管理上大多受制于政府,其内部治理结构基本上由政府决定,其变化也基本上属于强制性变迁方式。民国时期,教育部长蔡元培学习法国大学的管理模式,在全国推行大学区制和大学院制,力图使学术与教育相对超脱,独立于官僚政治,却惨遭失败。私立大学的私立背景给予了大学管理和制度发展较为充分的空间和自由,大学可以通过自下而上的诱致性变迁方式,发挥大学自治的能量,使“教育官僚化”转变为“教育学术化”[5],结合校情,发展适合本校的一套治理结构体系。比如20年代复旦大学创造性地建立了校内民主管理三级体制,在学校内部形成了一个“微型的民主社会”,校内民主风气浓厚,产生了良好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