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71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060(2014)05-0094-06 一、撬动点、反思过程和平衡点 美国政治哲学家、伦理学家约翰·罗尔斯的作品,既是理论的范例,又是方法的范例。他首创“反思平衡”一词,并把这一方法提高到哲学论证的核心地位。他用反思平衡来建构其正义理论,反过来其理论又成为其方法的深度和高度展示。罗尔斯之后,反思平衡成为一种方法上的显学,但论者们更多的是对反思平衡法进行总结和应用范围的拓展,具体运用过程的奥妙则鲜有涉及。方法论上的一些大规则或是可以总结的,但每个人在应用的时候,其火候、精妙处却千差万别,可以说“运用之妙,存乎一心”。跟许多思考方法一样,反思平衡可被运用来促进思考能力,而其特殊之处在于,反思平衡法应用得怎样又可以作为思考能力如何的观察指标,从这个角度来说,反思平衡就是一种能力,它随着思考能力的提高而增进。那些用来评估思考能力的要素都可以用来评估反思平衡,比如广度、深度、精度、清晰度、敏锐度、圆熟度与健全的均衡。在各种意义上,罗尔斯本人对反思平衡法的运用都值得揣摩,它可以作为反思平衡具体运用的标本甚至范式。本文意图对这个范式进行细致的解剖,难点在于:每个人具体的思考过程不可还原,亦不可描述。甚至罗尔斯本人亦无法还原他自己的反思平衡过程,在最好情况下,本文所能做的亦只是一种模拟。 反思,即再次思考或反复思考。平衡,即道德直觉、道德原则和背景理论之间处于融贯一致和互相支持的状态,或者说,各套信念系统在各个层级处于一致状态。反思平衡分为狭义反思平衡和广义反思平衡,前者仅指在一套信念系统内部的各个层级达到一致,广义反思平衡则要在多套信念系统的各个层级和各层构面达到一致。广义反思平衡无疑是更有难度和更为有效的方法,也正是罗尔斯所使用的方法。罗尔斯始终在多套信念系统之间来回反复比较,比如两条正义原则与效益主义、直觉主义、至善主义等的比较,每一种主义都代表着一套信念系统。不管是狭义反思平衡还是广义反思平衡,都包括三个要素,即反思撬动点、反思过程和暂时平衡点。反思过程是无止境的,它由一系列的反思点—平衡点—新的反思点—新的平衡点……组成。动态才是常态,平衡都是相对和暂时的。反思过程每一阶段的开启都有一个“当头棒喝”似的反思撬动点,亦即那些要么违背道德直觉、要么违背道德原则的道德困惑、困境或悖论出现了,而该道德直觉或道德原则又是此前被笃信与遵守的,或数次被验证过、从未受到过挑战的。撬动点一旦启动,处于困惑中的个人会进行二次思考或反复思考:曾经可靠的直觉怎么不可靠了,曾经以为自明的原则怎么会如此违背直觉?是直觉的问题,还是原则的问题?需要修改直觉以适应原则,还是需要修改原则以适应直觉?还是都做出修改,以使二者互相支持?在反复来回的思考过程中,道德直觉、道德原则和背景理论处于动态的相互检选和相互构建的过程中,最后可望出现一个平衡点,信念系统在纵向的各个层级和横向的各层构面都出现了相互协调和支持,由此达到一个暂时的平衡状态,直到被下一个反思撬动点打破,又开启新一轮思考。所以罗尔斯说,道德哲学的性质是苏格拉底式的。答案在无尽对话中展开、显明、否定、重新开始,其实亦似黑格尔辩证法的螺旋式上升的过程。 二、效益主义与契约论 罗尔斯曾经是效益主义的支持者,他写过相关文章对效益主义进行阐释和发挥。但效益主义对个人权利的忽视严重违背了直觉,并成为罗尔斯的反思撬动点。罗尔斯说:“效益主义没有严肃对待人与人之间的区别。”①效益主义的一个显著特色就在于它不在乎效益总额如何在个人之间进行分配,对它而言,正确的分配标准只有一个,那就是达到效益总额的最大化。因此,“原则上没有理由认为某些人的较大利益不能补偿另一些人的较少损失,或更严重些,没有理由认为许多人分享的较大利益就不能补偿对一部分人自由的侵犯。”②因此,效益主义对效益最大化的追求可能会带来两个严重的后果,一是严重的贫富悬殊,二是以社会整体利益之名侵犯少数人的权利。 直觉告诉我们,每个人的核心权利都是他人和社会不能侵犯的,效益主义则允许以社会总效益为理由要求个人做出牺牲。此处,效益主义的道德原则与我们根深蒂固的道德直觉发生了冲突。问题在于,是直觉错了,还是原则错了?在广义反思平衡的过程中,我们发现,此处有必要引进关于人的理论来权衡对错。罗尔斯引进的关于人的理论有两种,《正义论》中是康德式道德人,《正义论》之后是政治人。前者拥有幸福人生观和正义感的能力,后者特指宪政民主体制下的公民。效益主义貌似没有预设人的理论,但它关注的是整体的人,或者说,它关注的是人们,不是个人,它用人们模糊了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分界,个人在人们之中消失了。因此,效益主义实质上也预设了一种关于人的理论,而且这种理论更多体现在否定性维度上,而不是肯定性维度上,亦即人与人之间的区别其实是模糊的,个人可以消融在人们中,并被人们所抹平。罗尔斯关于人的理论里不管是道德人还是政治人,都着眼于个体,效益主义关于人的理论则聚焦在整体上。如果还要在进一步的反思平衡中引进社会稳定性和心理学理论的话,我们需要考察哪种关于人的理论更容易增进社会稳定和积极的心理稳定?答案无疑是罗尔斯关于人的理论,它能增进和巩固人的自尊,维护人的自主,能更清晰界定个人自由和责任,由一个个具有心理正效应的人组成的社会因而更具有稳定性。相反,个人不重要、人们更重要的理论,削弱人的自尊,瓦解自主意识,自由和责任失去界定基础,个人很难产生自我心理支持,社会稳定性的基础,如果有的话,也是虚弱的。社群主义者指责罗尔斯个人主义的预设,个人主义有很多种解释,不管关于人的理论预设是什么,还有必要在更广阔的社会背景理论里进行反思平衡,这方面正是罗尔斯已经做的,却是社群主义者有待去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