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51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182(2014)04-0034-07 在多瑞恩·凯恩斯作于1938年的一篇手稿中,他谈到了引导他的老师埃德蒙德·胡塞尔进入先验现象学的两种动机。②从胡塞尔19世纪90年代的早期著作开始,这些动机就一直发挥着作用。上述两种动机起源于胡塞尔的两种反感情绪,即:他不仅“厌恶模糊性”,也厌恶那些未能将自身之合理性建立于持此信念者“自己的观察”之上的信念。可见,引导胡塞尔进入先验现象学的第一种动机是要求在关于现实的一切陈述中获得清晰性;第二种动机则要求将此种清晰性建立于自己的观察之上——这两种动机当然是相互关联的。但是在胡塞尔看来,存在着以下问题:由于每一明见的充实都蕴含着一些新的、未被给予的方面,并因此指向更新的、可能的充实,并且这一进程可以一直进行下去,因此观察不足以为世间经验提供完全的合理性,直观也不足以为思想提供完全的合理性。 凯恩斯指出,先验现象学的发展就是为了解决上述的矛盾境况。为什么这么说呢?这和胡塞尔做出的一个区别有关。胡塞尔在作为现实存在的诸对象以及作为意识对象的诸对象之间做出了区分。世间经验不能够建立意识与实在对象间的完满关系,而对象之于意识的被给予性却有其自身的衡量标准。意识,作为一种意指对象的能力,本身就是衡量对象是否明见地被给予的标准。然而,为了能够进达到意指着的,或说,“构造着的”意识这一层次,我们必须摆脱实在对象以及它们与意识的世间关联,而转向作为先验主体性之“所予”(data)的对象与意识之间的关系。换句话说,我们必须通过执行先验悬搁,由自然态度进入先验态度。自然态度中的这一矛盾性的事实——对世间意识有效的对象不具有完全的合理性——在先验态度看来已不构成矛盾:当这些对象被视作它们在其中被给予的构造性意识进程之成就时,它们就获得了完全的合理性。 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个未解决的难题,即:我如何才能由自然态度出发,找到进入先验领域的道路呢?是否存在着一种促使我去执行悬搁的动机呢? 在胡塞尔现象学中,动机引发问题占据着一个核心的位置。不仅世间的一切行动和理论都始于动机,对胡塞尔来说,世间主体性和先验主体性也都有其引发的动机。③从内在时间意识中的被动构造到自我及其对象之间各种主动关系的综合,意识都被一种普遍的规律性统一起来。这种规律性就是动机引发现象。④ 自然主体性生活在世界之内(within the world),而先验主体性的生活是朝向世界的(towards the world),也就是说,后者处身于不间断的世间化过程之中。对应地,自然态度和先验态度各以不同的方式指向世界。但关键问题在于如何理解“先验观察者”这个“第三者”的地位。这里的“先验观察者”指的是从事现象学分析的先验现象学家,他/她所分析的对象是先验主体性所具有的那种始终以世界为其“归宿”的意识结构。从事着现象学的自我不在世界之中,因为他/她是先验悬搁和还原的执行者;同时,他/她也不朝向世界生活,因为他/她并不等同于他/她的分析对象,也就是说,他/她不是那个构造着[世界并以构造世界为目的]的自我。因此就有了以下的问题:现象学家执行先验悬搁的自我行为是否也有其促发之动机? 1931年11月,凯恩斯在他与胡塞尔和芬克的一次对话中已经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在现象学自身尚未得到发展的时候,同时也是现象学悬搁未被执行的时候,有什么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动机能激发我们去执行现象学悬搁呢?”⑤显然,这个关于悬搁之促发动机的问题不同于凯恩斯在上文中提到的关于引导胡塞尔进入先验现象学的动机问题。后一问题所关注的是:何种动机促使胡塞尔将先验现象学视作“一门严格科学”来奠基?而前一问题追问的则是:先验现象学本身如何能够被切实地操作和执行?这也恰恰是当时困扰着芬克的问题。 在以上对话发生数月后,芬克自己在《第六个笛卡尔式的沉思》的写作中明确了自己的立场:他否认现象学家的行为需要促发的动机。这是因为作为现象学家的自我既不是世间的自我也不是先验的自我。严格说来,这意味着,至少对世间主体性来说,不存在通达先验层次的促发动机。因为一个存在于世界之内的主体不会去追问:行为的视域为什么就是行为得以展开的可能性?同时,世间主体对这种向视域的指引究竟有何意味也不感兴趣。⑥ 芬克强调,动机最开始只对一个在世界之内的主体有效。执行悬搁的决定之所以不能够通过一个动机被促发,是因为悬搁是对世界视域的超越,而动机作为一种世间现象,却只能从一个世间事实引导向另一个世间事实。在此处,芬克没有考虑这种可能性:先验自我在自身之中、并且通过自身去获得执行悬搁之动机。这是因为,首先,现象学自我不是匿名的、进行着构造的先验自我;其次,现象学自我的承载者在世界之内,因此他/她必须将自己的世间性当作出发点。于是我们又回到了前面的问题:生活于世界之中的人究竟受到了何种触动乃至要“摆脱”与世界的自然纽带并执行现象学的还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