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64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4519(2014)04-0055-09 美国的大学审查制度是一项古老的制度,它从诞生的那一天起就饱受争议,被认为是对教师学术自由以及学生学习自由的压制。从早期基于宗教和道德的审查,到后来基于政治和经济的审查,再到今天基于专业和隐私的全面审查,美国已经建立了一套严密的大学审查和监控体系,引发了许多新的关于学术自由的争议。那么,什么是大学审查制度?它何以有着如此大的生命力?如何协调大学审查和学术自由的关系?本文尝试对这些问题进行初步探讨,以便认清美国大学审查制度和学术自由的本质。 一、美国大学审查制度的含义与发展 1.美国大学审查制度的含义 审查制度是美国一项历史悠久又颇具争议的制度。约瑟夫·布莱森等人对审查的定义是:一种基于价值判断或个人或团体偏见而采取的限制进入书籍和材料的程序,它限制了教师学术自由的权力和学生阅读、学习和接受的权力。审查者是指那些试图阻止特定书籍、教材进入图书馆、学校和教室的人,它可能是家长、学生、学校董事会、学校管理人员、教师、图书管理员、牧师、本地居民、社区成员或者地区或全国性组织的代表。审查者的行为基于社会、政治、道德或宗教的价值判断或个人或团体偏见。①教育法专家威廉·卡普林则主要区分了两种学术审查者,一种是外部审查者,主要是政府机构及其人员,这种审查既可以针对公立大学又可以针对私立大学;另一种是内部审查者,主要是大学的董事会和管理人员,主要针对的是私立大学。② 所谓大学审查,是指审查主体依据价值判断或个人或团体偏见,对大学教师发表论文、报告和出版的专著、教材、小册子等正式或非正式文字材料,以及在公开或私下领域发表的个人意见、评论、批评等言论进行审查。政府和大学管理层是最重要的外部审查主体和内部审查主体。对于政府性审查者来说,它要求大学教师的教学、研究、出版、发表以及公开或私下的言论不能违背一定时期正统教义、宪法、主流意识形态等的规定。对于大学管理层来说,它要求教师的学术活动和言论不能侵害学校的声誉和利益。从审查内容来看,审查包含了口头语言审查和书面文字审查,前者如大学教师公开或私下的演讲、信件、评论等;后者包括正式出版的书籍、教材、学生用书、宣传小册子等文字性的出版物。 2.美国大学审查制度的起源 自1636年北美殖民地建立哈佛学院起,殖民地学院教师的言行和出版就受到殖民地总督、州法庭、教会等外部力量的审查和干预。其中,对于教师的审查主要是考察他们的言行及作品是否符合正统的宗教教义和道德规训,因而属于宗教和道德审查。第一个因为宗教争议而受到审查的是威廉·品琼,他写了一本叫做《向救赎我们的小王子致敬》的神学小册子。1650年,波士顿普通法庭审查了这本小册子并下令在波士顿贸易广场烧毁了它。第一部因为淫秽而受到审查的书籍是亨利·内维尼的《潘恩的小岛》,1668年麻萨诸塞州审查了这本书,发现书中有大量描写主人公荒淫性生活的内容,从而宣布其为禁书并对出版商进行了罚款。1771年麻萨诸塞州通过了《麻州反淫秽法》,同年,佛蒙特州也通过了反淫秽法。③1773年,哈佛学院的校长萨米尔·洛克被发现与自己的女佣怀孕有脱不开的关系而被迫辞职。北达科他大学早期的一位校长威廉·布莱克伯恩被认为是极端卑鄙、小题大做的典型,他总是到州大学董事会面前反复抱怨该校一位叫做穆特的女士,穆特是该校聘任的戒律和英语教师。布莱克伯恩校长对董事会喋喋不休的抱怨是:穆特毫不犹豫地拒绝他推迟吃饭直到他做完祷告的要求。而穆特则反驳道,祷告者当面和背后提供的食物都非常糟糕。最后,州董事会把他们两个都解雇了。④但是,早期的审查只是个别教会辖区或个别州的事情。譬如波士顿海湾地区比较严厉,而其他殖民地则比较宽松和自由。 审查成为一项常规制度与19世纪初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违宪审查制度(司法审查制度)的诞生息息相关,一定程度上讲,大学审查制度是美国违宪审查制度的滥觞。1801年发生了至今影响深远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的判决最终维护了法院的司法解释和审查权,由此开启了联邦最高法院违宪审查的先河,并逐渐成为一项广为认同的制度延续下来。⑤随着违宪审查制度的逐渐形成,学院及大学教师的言论成为审查对象,联邦和州政府公共部门开始在参与解决学院和大学教师争议中发挥越来越多的作用。联邦最高法院在1819年作出决定,要求确立一个基础标准,以便合法地确定哪些学院是公立学院,哪些学院是私立学院,从而为公共部门的支持和资助提供参照。⑥与此同时发生了著名的达特茅斯学院案,它虽然没有涉及教师言论自由和学术自由,但却是州高等法院和州立法机关等公共部门试图改变高等教育机构性质的首次尝试,实际上是一次对高等教育机构性质的公共审查,虽然至今仍有争议,但它却奠定了公共规则和程序进入公立和私立高等教育机构的基础。同时,私立学院的创办者、赞助人、董事会和校长仍然继续承担着内部审查者的角色。正如克里斯托佛·卢卡斯指出的那样:“职业安全在19世纪的美国学术职业中通常是一件稀缺的事情,任何一个教师能否保住他的职位取决于校长或董事会高兴与否,如果在他之上的人希望解雇他,那么他就容易被解雇。如果当一位教授因为表达一个不受欢迎的观点(不管是在课堂上还是课堂外)而被解雇,那通常是由于他采取了一种与主流正统思想相对的立场”⑦。 到了19世纪末期,美国学院和大学的审查有了一个非常明显的转向,即从宗教和道德审查转向政治和经济审查。正如卢卡斯指出的:“到了19世纪末期,导致一名教授陷入麻烦的理由开始转向政治和经济领域”⑧。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譬如,1894年威斯康星大学的经济学教授理查德·艾利因为劳动关系和法人滥用的言论而被指控煽动公共骚乱。1896年印第安纳大学的经济学家约翰·康芒斯因为宣扬有争议的政治观点而失去了工作。最受关注的是1900年斯坦福大学的经济学家爱德华·罗斯因为移民和垄断的言论而被斯坦福夫人强行解雇。⑨一系列事件引发了人们要求保护学术自由的建议,以倡导和捍卫学术自由与教授终身制为宗旨的美国大学教授协会应运而生。 3.美国大学审查制度的发展 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政治审查上升到首位。那些同情或支持德国的教授被视为煽动和叛国。如明尼苏达大学开除了几位发表了煽动性言论的教授。哈佛大学一名德国的同情者差点被开除。⑩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夕,对激进思想的审查和监控已经深入大学体系,尤其是对共产主义思想的压制和迫害甚嚣尘上。1938年成立了臭名昭著的众议院非美活动审查委员会,在马丁·戴斯的主持下成为特别调查组织。1940年纽约州立法会议设立了一个叫做拉普-库达特委员会的审查委员会,专门审查和监督纽约城市大学系统的激进思想。在1940年,有40多位教授要么因为被宣布为共产党要么因为拒绝透漏自己的政治信念而被开除。(11)二战结束后,随着两个超级大国竞争的加剧以及战时的联盟关系转向全球对抗,美国在政治上开始转向。1945年众议院非美活动审查委员会被重新确定为一个常设组织,并开始发起一项运动去胁迫和折磨政治可疑者。对学术的审查主要是针对“左”倾倾向,官方的粗略估计是有20%-30%的颠覆分子隐藏在学术界,高等教育机构被严密监视。(12)参议院国内安全司法委员会(也称麦克卡兰委员会)制定了全国性的大纲,宣布将不遗余力地清除“左”倾思想对高等教育的影响。威斯康星州的参议员约瑟夫·麦卡锡提议,政府应该加倍努力地清除学术机构内的共产主义者和有共产主义嫌疑的人。在麦卡锡主义甚嚣尘上的时候,普林斯顿大学、密歇根大学、罗格斯大学、华盛顿大学以及其他一些大学的许多教授失去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