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82-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539(2014)05-0005-06 从历史到现实,学界在对待和研究传统文化上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如以古今“对立”为思维方式,不做分析与鉴别,或一概否定传统文化,搞“文化激进主义”,或回归“原儒”,主张“恢复儒家在历史上的崇高地位”,甚至提出“儒家社会主义”、“儒化社会主义”,搞极端的“文化保守主义”等。这些都这样或那样地妨碍了对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不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建设;在对待传统文化上都陷入了方法论的偏颇,因而有必要对传统文化研究做出方法论思考。 一、“源原之辨”与优秀传统的继承和发展 否定传统,抛弃传统,固然无传统继承可言;但是,如果只讲继承,不讲发展,也无继承可言。继承即意味着发展,传统文化如无发展,也就丧失了生命活力,就会中断其生命的延续。所以,发展是传统继承的实质。为了从理论和方法上回答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发展问题,有必要重新阐发作者在十多年前提出的一个概念,即文化演进的“源原之辨”[1]。 从发生学的视角看问题,任何一种社会文化的形成,都有“源”与“原”两个方面的综合成因。“原”即本原、根基,指社会现实的经济关系、社会结构、政治状况及其变革;“源”即渊源、资源,指历史地形成的包含着优秀成分的传统文化(也包括外来的文化影响)。“原”决定一种现实的社会文化的社会性质、价值导向和时代特征;“源”不仅为这种社会文化建构提供了可资选择的文化资源,而且还规定或影响这一社会文化建构包括文化话语系统的民族形式和民族特点。事实上,传统文化,“它是现在的过去,但它又与任何新事物一样,是现在的一部分”[2]。因此,一个国家的文化创新和建设,都不可能是超脱传统文化的、无历史的,就是说,都必然要以传统为其文化资源。一种新的社会文化建构,同样要以传统文化为其渊源,从而体现了文化演进的继承性。当然,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作为“源”的传统文化必然要受到现实之“原”的鉴别和取舍,从而发现其“现代价值对象性”或“时代价值对象性”,即在优秀传统文化中具有可转化为现代价值的价值存在。但必须指出,这里所说的传统文化的“现代价值对象性”,不就是“现代价值”;传统文化的“现代价值”不是被“发现”的,而是需要转化和创新的。就是说,发现传统文化的“现代价值对象性”,还需要对之进行现代价值的“再创造”。这样才能实现“原”“源”整合,从而实现文化的传承与创新的统一,创造出具有时代特点和民族特征的新的社会文化建构。这是文化演进中某种新的社会文化建构成因的一般规律。 “源原之辨”不同于“源流之辨”。“源流之辨”仅就“传统”本身而言,概括了“传统”形成的过程。“源”指源头、统绪;“流”指文化源头在以后历史过程中的流变,即文化“统绪”的演化传承,遂而形成传统。“源原之辨”中的“源”不同于“源流之辨”的“源”,而是“源、流”的统一或总括,实指传统文化。“源原之辨”,概括了文化流变的动因(“原”),因而跳出了“传统”本身,立足于现实这个“原”,揭示了一种新的社会文化建构得以创立的综合成因,即“原”“源”整合。因此,作者认为,提出“源原之辨”对于从根本上把握传统文化的现代价值对象性及其创造性转化具有方法论的意义。 “源原之辨”又与“古今之辨”有别。中国近代出现的“古今之辨”,其焦点是如何对待中国传统文化的问题。回顾和总结“古今之辨”的这段历史,我们认为,要科学地回答“古”与“今”的关系,就必须对作为“古”的传统文化对于建构“今”之文化的作用和意义作出历史的和价值的定位。对此,我们将“古”概括为“源”,而“原”是对“今”之社会存在及其文化的概括。于是,所谓“古今之辨”就转换为“源原之辨”。在“源原之辨”看来,“古”(传统文化)是建构“今”之文化的渊源和资源,同时又必须接受“今”之社会存在的鉴别和取舍,在“今”的基础上对“古”之传统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从而建构“今”之文化。它既反对是“今”非“古”的文化激进主义,又拒绝是“古”非“今”的文化保守主义,从文化演进规律的哲学高度,用“源原之辨”对“古今之辨”作出了回应和总结。所谓“观今须鉴古,无古不成今”,正反映了作为“源”的古代传统文化对基于“原”的今之文化建构是不可或缺的成因。 理论是对历史和现实的总结和概括,“源原之辨”的提出也有其历史的和现实的根据。先秦儒家文化的产生,正是本“原”于春秋战国时期现实的社会变革和孔子、孟子等自身的社会角色及其价值取向,对西周以来的“有孝有德”、“敬德保民”和关于“礼”、“仁”等传统伦理(“源”)的“因”“革”,即传承与创新。西汉董仲舒推阴阳之变,究“天人之际”,发“《春秋》之义”,举“三纲”之道,给“孔子之术”以新的理论形态和思想内容,从而创立了汉代“新儒学”,其本“原”归于西汉“大一统”的社会秩序,而先秦的原生儒学和诸子思想则是建构其思想体系的文化资源或思想渊源。董仲舒的贡献,就在于根据巩固“大一统”秩序的需要,确认“孔子之术”的现实价值对象性,进而对之进行“价值再创造”,使之成为“定于一尊”的皇权至上的意识形态。至于宋明理学思想体系的产生,同样有着“原”、“源”两个方面的综合成因。所谓“心性之学”,固然有儒、佛、道的思想渊源,但其本“原”还是在于当时社会的经济、政治状况以及复杂的社会心态。而所以有“程朱理学”与“陆王心学”之异,则是各自基于对所处社会现状的不同思考而对传统儒学和佛、道“文本”所作的不同诠释、筛选和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