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战结束后,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全球化和区域化不断向纵深发展,以区域组织为代表的区域之间彼此频繁互动,联系日益密切,区域间关系①应运而生。区域间关系是世界上不同区域之间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领域不断互动和交流,关系日益深化和发展的过程,是区域合作在区域化客观进程中出现的一个阶段性新现象、新实践和新趋势。与此同时,国际关系研究领域也出现了一个与区域间关系相对应的研究议题——区域间主义②,它是以区域间关系作为研究对象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未来可能会产生一个国际关系研究新领域——域际政治(区域间政治)。③正如于尔根·鲁兰所言,“区域间关系研究构成了国际政治学的一个新的研究领域”,是一个“未完成的研究议程”。④ 事实上,早在1989年,安德烈亚斯·卢卡斯(Andreas Lukas)就以“集团—集团”(group-to-group)作为基本分析框架,对欧共体和东盟之间的合作和竞争进行过比较研究。⑤而西蒙·纳特尔(Simon J.Nutall)认为,欧共体利用其在全球区域一体化实践进程中的领先和主导地位,将“集团—集团”之间的互动关系作为一种外交工具,来推动其对话伙伴在各自区域内部的合作。⑥尽管这两位学者并未明确提出“区域间主义”这一术语,但他们提出的“集团—集团”和“区域间合作”等概念实际上就是后来区域间主义的主要研究内容之一。“区域间主义”这个概念是由阿兰·利佩(Alain Lipietz)在1993年首先提出来的。他在《地方与全球:区域个性还是区域间主义?》一文中总结到,学者们关于经济空间的辩证思考主要向两个维度延伸:地方性和全球性。前者着重于一个区域的内部结构,并用来解释其与其他区域之间的关系,后者则通过以区域在一个总的或无所不包的结构中的位置来界定它们,在这个意义上,区域及其特征(有核心区域和边缘区域之分)就成为区域间主义的产物。⑦阿兰·利佩通过对区域间主义的分析和论述,提出一定类型的区域能够在由某些类型的民族国家构成的框架内取得成功,而这些国家如果知道如何创造这种类型的“成功区域”,它们就能够在国际经济竞争中获得胜利;而那些位于“失败区域”中的国家将不得不“靠边”,被排除在核心国家之外,或者同“成功区域”相比,将越来越处于结构性从属地位。由此可见,“区域间主义”这一概念是顺应国家行为体的利益需要而被“创造”出来的,与国家行为体密不可分。 随着区域间主义概念的提出和区域之间互动实践的不断推进,国际政治学界也开始针对区域间关系进行集中理论探讨和研究,国内外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注这一新兴议题,并且取得了比较丰富的研究成果。但是,由于区域间主义是最近十几年才兴起的一个议题,已有研究对区域间主义的基本理论及其在实践中的各种基本表现的认知还存在诸多差异。在基本理论上,虽然不同学者对区域间主义的基本概念、形成动力、主要功能、表现形式以及未来前景等问题都存在不同的认识,但对区域间主义实践的研究则有着较大的基本共识,他们普遍对欧—亚、欧—非、欧—北美、欧—南美、亚—非、亚—南美、非—南美等区域间主义实践进行了实证分析,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比较研究,尤其对欧洲(欧盟)在区域间主义实践中的领先和主导地位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纵观国内外研究,本文提出,行为体、目标和手段是区域间主义理论的三个基础性概念,⑧只有将它们联系在一起,才能揭示出区域间主义理论的本质内容,即明确区域间主义是由谁、按照何种规则或制度、通过何种方式或方法来推进,为达到何种目的,并产生了何种后果。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构成了区域间主义的逻辑前提、研究对象和基本形式。从目前来看,区域间主义的研究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区域间主义的逻辑起点没有搞清楚。大部分学者将区域间主义中的“区域”想当然地看作是一个独立存在的、能够独立发挥作用的国际行为体,而不对其进行质疑或者建设性阐释,这种先验性假设不利于区域间主义的可持续研究。二是区域间主义的研究对象较为宽泛与模糊。目前国内外学者对区域间主义的研究,既包括不同区域的一组国家之间的互动,也包括不同区域的国家与区域组织之间的互动,还包括不同的区域组织之间的互动,这种研究对象的宽泛性和模糊性,说明区域间主义研究仍然处于初级阶段。基于以上两个问题的存在,本文提出以下两个基本观点:第一,区域间主义的逻辑起点是作为一个整体的区域;第二,区域间主义的研究对象是区域之间的各种关系及其变化发展的一般规律。 二、区域间主义的逻辑起点 逻辑起点是指一种理论中的最简单、最一般、最直接和最基本的本质规定,是这种理论赖以建立的起始范畴、思维起点和核心要素,往往以起始概念的基本形式呈现。⑨区域间主义作为一种新兴的理论,要想形成科学、成熟的理论体系,就必须建立起自己的逻辑起点。研究区域间主义的逻辑起点,有助于我们推动区域间主义研究的进一步深入和可持续发展,也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指导区域间主义的实践。目前来讲,尽管国内外国际政治学界还未明确将“区域间主义的逻辑起点”作为一个主要问题来进行阐释,但已有不少学者在研究过程中涉及这个问题,例如,朱天祥认为,区域间主义是一种“基于区域”或“围绕区域”的国际政治新现象,⑩需要以“区域对区域”的本质属性作为理解区域间主义的逻辑起点,(11)但是他并未对“逻辑起点”进行具体、详细的论证。本文认为,区域间主义的逻辑起点是区域,区域是区域间主义理论赖以建立、发展和完善的一个起始概念。把区域作为区域间主义理论的逻辑起点,涉及三个问题:首先,什么是区域?其次,作为一个整体的区域是否已经成为一个能够独立发挥作用的国际政治行为体?最后,区域作为区域间主义的逻辑起点的合理性何在? (一)区域的概念界定